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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探施工安全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钻探公司自主经营,独立核算适应市场经济经营管理机制,钻探公司实行生产任务、固定资产、核算人员及产值利润独立承包经营管理形式。为使钻探公司生产经营不断发展,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管理办法)。
一、钻探公司经营承包管理办法
(一)、钻探公司性质:钻探公司是大队下设二级生产经营单位。公司经营实行资产管理承包,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单独核算的管理办法。公司实行经理负责制。
(二)、钻探公司在用的一切固定资产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公司在使用机械设备时,有义务进行维修和保养,无权出借、变卖和处置。设备陈旧报废要向大队有关部门报批。
(三)、公司财务管理,统一由大队财务科管理。公司实行二级核算。
(四)、公司人员定额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公司年度任务,组钻定员,所聘用人员为队富余职工。实行业务考核招聘公示制并报队人事劳动保障科、安全保卫科备案。
(五)、公司人员工资实行效益工资,多劳多得,根据职务责任、工种划分工资等级,体现激励机制。
(六)、公司的经营方式实行单机承包、单机成本核算、机长为承包人。
(七)、公司奖惩办法由经理和副经理制定。机台承包期为一年,年终享有工资、材料节余分配。
(八)、公司要留出一定的设备维护、修理、材料购置费用,列为第二年结算,设备维修正常运转148小时,超过148小时后,费用进入下年度。正常运转内节余部分上年人员参与分配。
(九)、机台机长要定期向公司上报生产经营情况,以便经理对公司生产统一安排。
(十)、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要听从大队安全生产部门的安排,公司经理为公司第一安全生产责任人,机长为机台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人身、设备、质量、防火、文明生产等安全生产。
二、钻探公司经理岗位责任制度
(一)、负责对钻探公司的全面管理。钻探公司在经理的领导下对本公司的全面管理和对本公司各类经营活动负责。即:对公司享有管理权,也要承担管理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负责与大队、对外签订施工合同、协议、安全生产责任状,制定年度生产施工规划,落实生产资金和人员,制定相应的保障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负责对本公司的财务管理,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以人为本、以节俭为本抓好生产成本核算,对各机台材料消耗进行监督管理。
(四)、负责对本公司固定资产管理,保证钻探设备、设施、管材、运输车辆等正常的生产施工使用,负责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要对丢失、损坏的设备材料负经济责任。
(五)、负责抓好年初对本公司的各机台人员岗位组合配置工作,做好对各机台机长的协调。
(六)、根据公司经营效益负责制定本公司人员的劳动工资的分配方案,有权对本公司机台、班组人员违规操作、安全事故做出经济处罚决定。对经济效益好,生产效率高的机台、班组和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有权做出奖励决定。
(七)、负责监督检查各机台的钻进工艺管理。要及时了解掌握钻孔的地质岩层结构和变化情况,与机长沟通、协调,把握钻进方法,预防事故发生。
(八)、抓好公司的运输车辆的生产调配,做好车辆的封启管理工作,对本公司的车辆使用有调配和指挥权。
(九)、对钻进工程质量全面负责,抓好机台人员的钻进工艺、操作技术学习培训工作。
(十)、按时参加大队组织召开的月、季生产调度会议,及时汇报本公司的生产进度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十一)、贯彻执行《钻探工程安全规程》,抓好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负责与大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
三、钻探公司副经理岗位责任制度
(一)、钻探公司副经理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做好本公司的财经管理、物资管理、材料购置、奖金使用计划工作。
(二)、要及时掌握各机台机械设备使用状态和材料消耗情况并向经理反馈,做出相应调整计划,降低生产成本。
(三)、对公司使用的国有资产负有保值增值、安全完整责任。年末要对本公司机械设备需维修保养的费用,做出计划组织实施。
(三)、对本公司费用管理要对经理和公司负责,要遵守财经纪律,按成本管理和财务制度的要求合理计划使用费用,最大程度节约人力、物力,减少支出,降低经营成本。
(四)、要对本公司的使用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入账,禁止出租、外借资产。
(五)、负责对本公司人员工资的审核。
(六)、负责对本公司核算员的业务管理。对本公司费用使用出现的问题及时与经理沟通,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出及时调整和纠正。
(七)、协助经理对工程款(对外)催收、结算。
(八)、对外采购材料要建立采购计划、登记、审批、验收、领用等手续。采购物质保证质量、价格合理。
(九)、负责对本公司职工技术等级晋级的培训、考核、上报工作。
(十)、负责抓好野外施工人员后勤生活保障工作。
(十一)、公司经理不在或外出,副经理负责对本公司日常工作。
四、钻探公司核算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负责对本公司资金筹措、使用、结算;负责对本公司人员工资统计、制表、发放。
(二)、做好本公司生产经营二级核算。负责对外结算凭证、发票等原始票据的统一管理、报账遵守财经纪律,履行审批、审核手续。
(三)、严格执行大队制定的借款、冲账规定。在经理、大队批准同意情况下,费用支出须在月初向队财务科提出用款计划。
(四)、严格执行使用正规发票冲账、入账规定,杜绝使用白条、内部收据入账、冲账。
(五)、负责公司往来账的核对、清理、清欠,配合副经理开展财经工作,并及时向经理、副经理汇报情况。
(六)、要按大队财务科规定的时间,及时做好报账、报表、费用冲减、借款等工作。
(七)、要及时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认真搞好核算,不得遗留问题。
(八)、严格审核外来票据、凭证;认真填写原始票据、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准确进行业务处理。
(九)、要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保管等管理工作。保管好职工及外雇人员的工资表及其他原始统计账、表。
(十)、要认真学习财经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细则、制度,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五、机长岗位责任制度
(一)、机长在公司领导下,组织机台人员完成年度钻进任务。负责机台全面管理,向经理负责。
(二)、机长为机台经营承包人,负责下列工作内容:
1、抓好机台人员管理;
2、负责机台生产成本核算;
3、做好钻进工艺、施工技术管理;
4、保证钻孔施工质量;
5、做好机台机械设备、物资材料维护和管理;
6、抓好机台生产期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
(三)、组织机台人员学习掌握钻探新工艺新方法,搞好机台团结。
(四)、贯彻执行《钻探施工安全规程》,责任落实到班组人头,并协调好机台三个班的衔接工作。
(五)、搞好机台文明生产、文明施工、治理机台安全生产环境,杜绝机台脏、乱、差。
六、班长及职工守则
(一)、班长要听从机长工作安排,服从指挥调动,带领全班保证工程质量、保证效率、保证安全生产、保证文明生产完成钻进任务。
(二)、机台职工要发扬爱岗敬业精神,生产岗位要互相帮助、互相协调,要遵守工作纪律,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做生产模范,做遵守纪律模范,做安全生产管理的模范。
(三)、以机台为家,支持和协助机长、班长搞好机台管理,勤俭节约,杜绝浪费,降低成本。
(四)、野外施工期间做到不饮酒上岗,平时不酗酒、不赌博,做团结的模范。
(五)、班长要带头按照技术规程施工,提高全班人员钻进技术水平,努力提高班组钻进效率,保证岩心采取率。
(六)、上岗要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和其他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七)、全班人员做好交接-班手续,做到不隐瞒,不做假。
(八)、搞好机台文明施工,管材堆放整齐;设备、地板保持清洁;工具摆放有序。
七、钻探公司汽车(工程车辆)管理及驾驶员制度
(一)、公司一切车辆及驾驶人员要听从公司经理工作安排和指挥调动,一切服从生产需要,不得私自公车私用。
(二)、驾驶人员要保证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不耽误生产运输。
(三)、车辆行驶要遵守交通法规和驾驶操作规程,遵章守法,保证车辆安全和人员物资安全。
(四)、严禁超载、超高、超员驾驶,严禁在运送物资时客货混载。
(五)、工程车辆在山地行驶时,驾驶员首先要做到徒步查清行驶路线,禁止盲目行车。
(六)、严禁酒后驾车;严禁他人代驾;严禁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严禁公车私用。
(七)、做好车辆的正常车检。车辆所需的配件、消耗材料,统一由公司物资采购人员负责购买,驾驶人员事先列出计划上报公司。
(八)、工程车辆在山地临时修筑的简易路行驶时,要空车行走一遍,然后载货行驶,必须掌握路况,保证安全。
(九)生产期间要做好行车记录,做到油料、行驶公里、公路使用费等相一致,严禁弄虚作假。
八、钻探公司用工制度
(一)、钻探公司生产作业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全员实行聘用制。招聘对象一般为队富余下岗职工。
(二)、为增强公司在经济市场的竞争能力,公司机台聘用人员要按机台人员定额和所需工种经考核招聘,聘用人员应具备多项工作技能。
(三)、人员聘用期限一般为一年,第二年年初根据生产任务量、机台数量,另行招聘。
(四)、聘用用工人员,机长有权根据应聘人员特长进行挑选,选聘后要报公司经理审核,不得聘用患有疾病人员和群众认为低素质人员。公司聘用的人员要报队人事劳动保障科、安全保卫科备案。
(五)、聘用人员每年初,必须参加队安全保卫科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和生产操作规程教育。
(六)、公司每年度招聘人员要实行公开公示制度。禁止招聘本队以外人员。
(七)、公司所聘用人员如发生严重违纪、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公司经理有权令其停职下岗并予以一定经济处罚。
(八)、公司聘用的人员统一由队安全保卫科和人事劳动保障科负责办理人身工伤保险并做好出队前的防疫注射。
(九)、应聘人员要与公司签署《劳动用工合同》。
(十)、公司负责给聘用人员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九、违反劳动纪律、质量和事故责任、文明生产责任的管理办法
(一)、职工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
1、劳动纪律指:机、班长、班员不能服从公司、机长、班长的生产指挥调动或消极怠工;职工班前饮酒和班后酗酒;上岗后打闹、睡觉;擅自外出捡山货、捕鱼、洗澡;打仗斗殴;班前班后参与赌博等。
2、违反劳动纪律的具体处罚
(1)、机长不听从公司经理生产指挥调动,发生带领职工消极怠工,不负责任,公司要给予500—800元经济处罚,严重者予以停职、下岗处理。
(2)、班长不听从机长生产工作安排,发生带领班员消极怠工,不负责任,违反职工守则,机长有权给予300—600元经济处罚;严重者机长有权给予停职处理,上报公司经理。
(3)、班员不听从机、班长生产工作安排,消极怠工,不履行岗位责任,违反职工守则,班长有权令其停职,报机长核实后,机长有权给予下岗处理。
(4)、职工(含机、班长)班前饮酒和班后酗酒,机长发生一次给予机长300元罚款;班长发生一次给予班长200元罚款;班员发生一次给予班员200元罚款(从工资中扣除)。屡教不改者停发一个月基数工资,并令其下岗。
(5)、职工上岗后打闹、睡觉,发现一次给予200元罚款处理。
(6)、职工利用休班时间擅自外出采集山货、捕鱼、下河洗澡,发现一次,令其下岗,并扣发当月本人工资基数的50%。
(7)、职工班前班后和当班,发生打架斗殴,机长要给予当事人双方处以500元罚款。
(8)、班前班后职工聚众赌博,要给予参与者500元罚款处理。
3、机、班长对上述违反纪律情况视而不管、视而不罚,公司要给予机、班长扣发当月工资基数的50%处罚。
4、凡发生上述违反纪律的人和机台、班组,公司年终给予停发奖金。
(二)、人为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处罚
1、人为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指:由于机长班长管理不当或人为的钻孔施工判断失误、操作不当造成井内事故(埋钻、夹钻、烧钻、钻头脱落等)、造成废孔;按地质要求岩心采取率不达标;钻孔的方位倾角偏离勘探线;班组原始记录不清、岩心编号混乱、岩心不按顺序乱置。职工在钻机搬迁、安装、钻进过程中不配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钻进、汽车、工程车辆和装卸操作、行驶不按安全规程要求执行;电工、电气焊兼职人员不执行本岗安全规程操作,人为造成的机械设备事故。
2、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处罚
(1)、由于机、班长管理、判断、操作不当造成井内埋钻、夹钻、烧钻、钻具脱落,按损失的钻具(折旧后)数量价格,机长要赔偿30%,事故责任人赔偿40%。造成废孔的进尺不计算该钻孔米数。废孔发生各种费用进入机台生产承包成本。
(2)、钻孔在矿体钻进中未按地质要求达到标准采取率(累计三回次)和矿心采取率(一回次)要给予当班班长500元经济处罚。
(3)、钻孔在钻进中偏离钻孔方位倾角,偏离勘探线形成废孔,要给予机、班长400—600元经济处罚。废孔米数不计算工程米数。
(4)、班次原始记录不清,岩心编号混乱,岩心无顺序倒置,发生一次要给予班长、记录员200元经济处罚。
(5)、职工在钻机拆迁、安装、运输、装卸、钻进过程中不配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一次要给予当事人200元经济处罚,机长要令其当事人当班停职。
(6)、由于职工未配带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岗位操作违反规程要求,造成轻、重伤人身事故:发生轻伤,要给予机长1000元经济处罚,给予班长500元经济处罚,给予事故责任人(当事人)1000元经济处罚;重伤事故,要给予机长2000—1000元经济处罚,并令其下岗;给予当班班长1000—500元罚款,并令其下岗。
(7)、公司职工在钻进、拆迁、安装、装卸过程中,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发生一次人为违反安全规程,要给予当事人200元经济处罚。
(8)、汽车、工程车辆(集材50、拖拉机)驾驶人员不按规程操作行驶,违反交通法规造成车辆损坏,要给予按修复费用的50%罚款。集材50、拖拉机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必须要一名班长行走跟随照应,司机禁止赤脚、穿拖鞋、赤背驾驶,如违反一次给予机长300元罚款,给予驾驶人员400元罚款。
(9)、兼职特殊工种(电工、电气焊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一次,要给予300元经济处罚。因操作不当发生的连带事故,要按损失程度的50%予以罚款。
(10)、凡钻机设备、附属设施、各种车辆由于维护保养不当、操作不当发生机械设备损坏,一律按修复费用的50%给予责任领导、责任人处罚。
(11)、凡有违反上述制度和发生的罚款处理,机长要有记录。经济处罚方式为年终工资分配中扣出。处理情况要报公司经理。
(三)、机台违反文明生产责任的处罚
1、违反文明生产责任指:机台拆迁材料丢弃;机台生产区域不平整;现场管材乱堆放,不整齐;岩心箱摆摞不整齐;不擦拭机械设备和地板;现场不挂立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语;各种车辆不维护擦洗等。
2、机台文明生产第一责任人为机长,主要负责人为各班班长。
3、违反文明生产责任的处罚
(1)、机台拆迁,职工将材料、工具、钻具随意丢弃,要给予机长300元经济处罚,给予丢弃责任人500元经济处罚。
(2)、机台生产范围内的区域,地势不平整,作业困难,要给予机长300元经济处罚并要立即整改。
(3)、现场管材堆放不整齐,要给予机长300元经济处罚,给予各班长200元经济处罚。
(4)、岩心箱摆放不整齐,要给予当班记录员100元经济处罚。
(5)、机台不擦拭机械设备及地板,一次要给予机长300元经济处罚,给予当班班长400元经济处罚。
(6)、现场不挂立警示标志和标语,要给予机长500元经济处罚。
(7)、各种工程车辆不维护,不擦洗要给予驾驶人员300元经济处罚。
(四)、关于本办法的说明
1、机长要认真做好机台各项管理。对违反各项纪律规定的现象不管不罚,任其随便,不上报、不处理,公司要给予停职下岗和经济处罚。经济处罚数额由公司视情节而定。
2、机台的机长、班长、员工要严格遵守本办法规定的条款,相互搞好协作和协调,相互监督,严格检查,杜绝违反规定的人和事发生。
3、对违反规定的人给予的经济处罚教育不满,机长和公司有权令其下岗。
4、本办法的制定和实施解释权归公司经理。
5、年终公司要对模范执行本办法规定的机台、班组给予奖励,奖励标准由公司经理、副经理协商制定。
十、钻探公司工资分配管理办法
为强化钻探公司的经营管理,充分调动钻探公司职工生产积极性,切实实施公司管理体制与地勘单位市场经济运作方式改革及现代化管理接轨,提高和激励职工岗位竞争意识,特制定钻探公司工资分配管理办法。
(一)、钻探公司经理、副经理、核算员及司机四人实行档案工资制发放。
(二)、公司的机长及班员实行公司经营效益工资制,本人的收入与公司经营效益相挂钩。
(三)、公司的职工劳动报酬分配方式实行单机承包利益核算。
(四)、职工年度奖金发放由公司经理拟定分配方案报大队审批后发放。
(五)、公司的利益分配,打破平均分配和“大锅饭”的方式,奖惩分明。实行超额完成任务、工程质量、文明生产、安全生产的考核方法,确定利益分配。
(六)、公司生产人员工资发放原则上要以机台单机承包的工作量所获得的经济效益来确定职工工资基数。基数的确定由公司经理和机长决定。
(七)、公司实行机台单机承包制,员工的工资分配值原则为:机长7(6)元/米,班长5.5(5)元/米,机工5(4)元/米。
(八)、职工的工资分配除与机台效益相挂钩外,要与机台钻孔质量、机台文明生产、机台安全设施健全、机台无事故发生相挂钩。如发生上述要求准则情况,公司要根据单机核算最低限,实施工资发放最低标准(事故的责任人除外,另行处理)。
(九)、公司管理人员实行本人档案工资发放标准。
(十)、公司的年度奖金的发放,公司管理人员享有发放参数标准。
(十一)、公司职工无加班费待遇,探亲、事假要扣除利益分配部分;公司人员出差按大队执行标准。野外生产期间,遇法定假日职工不休息,不加班。职工遇有特殊情况可向机长请示,报公司经理准予后方可批假。
(十二)、钻探公司在预算职工年度工资、奖金前提下,要预留公司的机械设备检修费用和第二年度材料购置的资金周转费用,并同时预留本公司的第二年度1—4月份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指正常工作人员按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费用。
(十三)、钻探公司的工资发放标准及奖金发放标准要向大队汇总汇报,由主管队长审阅、审批后方可实行。
十一、钻探公司固定资产及物资管理办法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为了本单位的固定资产完好,确保物资、材料不流失,保证野外生产工作能够顺利完成,公司特指定本办法。
1、资产确定内容主要是大队划拨的固定资产及物资材料。
2、大队所划拨固定资产及物资由公司及各机台管理,公司要有专人负责、建立账本,各机台要有固定资产、物资及材料明细。
3、公司有权对各机台的固定资产及物资、材料予以调整分配。
4、公司所购固定资产及物资由公司保管,各机台领取材料应凭领取手续。材料成本进入到各机台。
5、各机台在施工结束后,要保证设备的完好,及时维修和保养,使之不影响生产的正常运行。
6、各机台如有对公司划定的资产损坏及物产流失,公司将从经营金中扣除维修及损失的费用,一并追查责任。经查实确有人为造成和维护保养不当造成的损失,对当事人及班长罚款100——500元,对经营者罚款500——1000元。
7、各机台在长途搬迁后,都要对设备进行维护及保养,避免在生产出现其他机械事故。
8、各机台年终必须把设备运转情况及物资运用情况通过书面形式上报公司,便于工作安排。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场地必须夯实,加垫基台木和木板,在台架上作业的钻机,必须要有可靠的底盘与台架连接。
51、机械设备必须安装稳固、周正水平,确保施工中发生倾斜、移动、沉陷。
52、设备的机械传动(齿轮、万向轴、皮带和加压轮等)的外部,必须安装牢固的防护栏杆或防护套。
53、平台上铺设的台板厚度不得小于49毫米,当铺设钢板时,应有防滑措施,塔架的梯子、工作台及其护栏必须安装牢固、可靠,护栏高度在1.2米以上,滑轮与天车轮必须使用铸钢件,天车轮要有天车挡板,必须设有提升钢丝绳限位器和防止钢丝绳跳槽的安全挡板。
54、安装、拆卸和迁移塔架必须由机长或技术人员统一指挥,严禁上下抛掷工具、物件,严禁上下同时作业,严禁塔上或高空位置存放拆装工具和物件,整体竖放塔架时,施工人员应离开塔架起落范围。
55、塔架不得安装在输电线下,塔架立起或放倒时,其外侧边缘与输电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一定安全距离,最小安全距离不小于下表所列数据:
电 压(KV)<11-1035-110154-229350-500
最小安全距离(m)4681015
56、设备迁移时,应先检查并清除途中障碍物,设专人照看电缆,防止轧损,无关人员应撤至安全地带。
57、用轨道、滚筒移位的平台,应事先检查轨道、滑轮、滚向、钢丝绳、支腿油缸等安全情况,移位时应力求平稳、匀速、防止倾倒。
58、车装钻机移位时,要放倒桅杆、折除电缆胶管,钻车到位后,车轮应用三角木塞住,支腿要落在基台木上。
59、用汽车装运机械设备时,要放稳绑车,装卸应由有经验的人指挥,互相配合好。禁止轻车拖运超重设备,人力装卸车时,需要足够强度的木板搭跳板。
60、各种机电设备的安装、使用、维修均应按其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电气作业应按其规范进行。
61、机电设备必须建立使用、检查、维护、保养制度,配齐安全防护设施,在工程结束时,及时组织人员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安全可靠。
62、自制或改装的机械,必须保证足够的强度,安全防护设施齐全。自制的塔架除应有足够的结构强度外,还应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自制的手摇绞车,必须要有坠落的自锁(卡)装置。各种自制与改装的设备必须经过上级或本单位设备、安全等部门鉴定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63、机械运转中,不得进行零部件的拆卸和修理,拆洗和检查机械时,要防止转动伤人。
64、电气设备与线路必须保持绝缘良好。电缆和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兆欧。
65、电缆线路应根据灌注桩平面布置架空成悬挂敷设,固定线路应接近桩基平面,并设固定线路接点多处,减少临时线路。对经常需要移动的电缆线路,应敷设在不被车辆滚轧、人踩、不被管材工件碰撞的明显地方,不得置于泥土和水中。每周必须停电检查一次电缆外层的磨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电缆通过临时道路时,应用钢管护套,挖沟埋设。
66、每个机台设置一个配电柜,柜内应有足够的闸刀开关,空气开关插座,并安装漏(触)电保护器,配电柜应有防雨措施,在使用中配电补充的电流量不得超过电气设备的额定值。
67、保险盒、熔断器、熔丝必须按规定的规格使用,连续发生熔丝熔断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严禁将多段熔丝绞合加粗或用钢丝、铁丝、铜丝等其它金属导线代用。
68、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或构架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但同一电网的用电设备不得有的接地有的接零,不得拆除接地接零装置。
69、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灯具应悬挂或固定在合适的架上,不妨碍作业施工。低压电气设备,如2类电动工具、安全行车灯等应在国家标准GB3805-83《安全电压》范围内使用。
70、检修电器设备和线路时,首先要切断电源,并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如需带电工作时,必须有确保安全的措施,并有专人监护;非电工不得从事电气设备的安装与检修工作。
71、使用柴油发电机供电时,应有专人管理,机组应配齐安全防护装置;若与外加线路电源联接,应设联锁装置,严禁并列运行,同时遵守当地电业部门的有关规定。
72、当电器设备、线路着火及作业场所发生其它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未切断电源前,严禁用水或泡沫灭火机灭火。
73、进行电、气焊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焊接安全规程》,非焊工不得从事电、气焊作业。
74、大风大雨后,要及时对电气设备及线路进行系统检查,停电后关闭总闸,采用应急照明措施。
75、人工开挖埋护筒的深度根据土质情况一般不超过3米,孔径应不小于坑探规程小园井净断面的要求。挖出的土石应堆放在距孔边缘1.5米以外,在松软地层,有地下水的场地或开挖深度超过3米时,应采用护筒跟进、浇注混凝土等护壁围壁措施,并按国土资源部(原地矿部)《坑探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76、在腐植土较厚地层钻、挖孔时,应注意监测和通风,防止沼气溢出燃爆伤人,严禁在孔内吸烟,不许穿着化纤衣服,以防静电点燃孔内可燃气体。
77、提升装置要牢固可靠,孔内作业人员躲到安全地方或地面后,才能提渣,井深超过1米,人员上下若用软梯时,要系好安全带,软梯要牢固可靠,孔内施工时,孔口应有专人监护,如孔内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将作业人员提升到地表,排除险情后再施工,抽取孔内积水时,孔内人员应撤到地面,以防触电。孔口应设护栏或盗盖板。
78、用冲击锤、冲抓锥成孔时,三角架或人字架的高度不得低于7.5米。两腿间角度不小于75度。底腿要固定,装好平拉手,安全系数不小于3。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小于6。
79、用潜水电钻成孔,应加装二级漏电保护装置,支承反扭矩的构件装置不能松动。在升降电钻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收放电缆和进浆胶管。
80、用振动沉管法成孔时,开机前操作人员必须发出信号,振动锤下禁止站人,用收紧钢丝绳压时,应随桩管沉入随时调整卷扬钢丝绳,防止抬起机架。
81、用锤击沉管成孔时,管桩沉入到设计深度后,应将栏帽、桩锤升高到离桩口1米以上并锁住后,方可检查桩管或浇注混凝土。
82、钻机成孔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①转盘上不得站人;
②应有防高压胶管缠绕及水龙头坠落的装置;
③用转盘扭卸钻杆时,垫叉应有安全钩;
④升降作业时,不得用手扶摸钢丝绳;
⑤升降机操作人员应听从塔上和孔口操作人员的指挥;
⑥升降钻具时,孔口人员应站在钻具起落范围以外;
⑦在钻具悬吊情况下,不得检查和更换钻头翼片。
83、处钻探施工安全操作规定
1、上岗前进行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2、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戴好安全帽。
3、上班前要扎紧袖口、扣好衣服领口、穿好劳保鞋。不得赤脚或穿拖鞋。
4、严禁上班前和上班喝酒。
5、安装钻塔、架设架管以及拆卸钻塔、架管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安装架管必须检查扣件好坏,禁止上下同时作业。禁止从上面向下抛掷工具、器材。
6、在架管上作业时必须铺设好足够的跳板,如遇下雨要有遮雨篷,否则禁止施工。
7、禁止使用童工,有恐高症者严禁上架管或从事高空作业。
8、机场配电箱禁止一闸多用,闸刀开关上下胶盖要求完整无损。电源开关保险丝,不能用铜丝或铝丝代替。在夜间施工必须保证有足够的照明。
9、在用钻塔吊、下钻机或用钻塔移动钻机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塔腿应固定牢靠。
10、在操作钻机时班组长不能边操作边做其它的事,或叫班员操作钻机。
11、禁止违章站在钻机上从架管的最上层利用升降手把把钻机降到架管的最下层。
12、机器运转时,不得进行部件的擦洗、拆卸和修理;不准带手套挂皮带和打皮带腊。
13、在任何情况下,手不得触摸垫叉底面。提环脱落的垫叉不得使用。
14、在提升或下降钻具时,手、脚不宜触摸或抵挡钢丝绳;提升及制动手把不能同时下压也不宜同时撒手;强力起动时提升把不得加把增压;保持钢丝绳缠绕整齐。
15、在拆卸钻杆或钻具用钻机反车时,严禁用手扶扳叉或加力棒。
16、在使用切口式提引器拖放时切口应朝下。
17、防止中暑,制订防暑降温计划和实施方案。采取早晚多干,中午多休息的办法,以避开一天中温度最高,辐射最强的时间段。
18、当因热而感到头疼、乏力、口渴时,应离开高温区到荫凉通风的地方休息,并可饮冷盐开水、洗冷水脸、吹电扇等。
19、防止人员冻伤。野外作业人员必须穿载好必须的个人防寒用品,随时警惕可能出现的气候变化。
20、机器设备的防冻。机器设备停止运转,必须及时将机器内的余水和循环冷却水放净。
21、野外作业的防火。野外宿营地的住宿帐蓬与生活用火帐蓬要隔开一定安全距离。
22、机场内禁止用明火照明,严禁用明火直接烘烤柴油机底壳。电器着火时首先要切断电源然后再去扑救。
23、在野外施工如遇雷雨季节应按要求安装避雷装置,或停止施工迅速撤离到安全的地方。
24、在野外遇雷雨时,不要沿山脊垂直上下,人多时要彼此拉开距离分散行动,或躲避在山洞 内,或在山丘土岗的坡下隐蔽,或在有防雷设备的建筑物下躲避。
25、操作升降手把者严禁协助班员拆卸钻杆,每班保证有三人以上进行作业。
26、机场上应设有胶管防缠及水龙头防附装置,钻进时不得用人扶持水龙头及胶管。
27、打吊锤时,要有专人指挥,吊锤下部钻杆必须安装冲击把手。打箍上部应连接钻杆,挂牢提引器并拉紧钻杆。
28、使用千斤顶时,要垫实地梁,绑牢千斤顶用帽子,打紧卡瓦时,必须用铁锤打,孔口要围好,提引器要绑牢。顶拔时要缓慢不能过猛。
29、不得在有易滑坡、易崩塌和泥石流发育的地方施工。
30、施工工地、工期应尽量避开洪水期或避免在可能受洪水侵袭的地方,如果洪水期非施工不可,必须挖好排水沟。
31、在水上钻探施工中,应首先与当地的港监、航运部门取得联系,共同研究维护航行和钻探工作的安全问题。
32、要随时注意气象、水情的变化,当遇到四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水上一切作业。
33、水上钻探使用的钻塔不宜太高,钻塔地脚和钻探连接要牢固,钻探设备分布要合理,以保持钻探船受力基本均衡。
34、在各种船只上,应准备齐全的救生衣、救生圈及其他防护设备,并放在明显处。夜间应有充足的照明灯光。钻船上要有喊话筒、铜锣及现代化的通讯、信号设施等。
35、交通木船、机动船,应根据使用面积每人按0.3平方米计算,并结合当地风力、流速规定乘座人数,在船上以木牌标明。超过定员禁止开船。
36、船上工作的人员在甲板上工作时应一律穿好救生衣。不论是机动船或木船,在船头禁止坐人,非驾驶人员禁止操作。
37、在通航的水面上施工时,钻探船应按当地航运部门的规定,悬挂信号灯。
38、钻探船上应备有防火设备,并应放于适当而又明显的地方,非急救时,不得挪用。
39、所有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培训才能上岗作业,特殊工种如电焊工、电工、起重工、架子工、场内机动车驾驶员等必须持证上岗,临时工只准做辅助工作。
40、交接-班时,作业人员对自己使用的机器、工具应进行详细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班组长在班前应布置任务及交待使用设备,劳动组合,具体安全注意事项,认真执行班组安全工作规定。
41、施工工地负责人应根据施工设计要求和场内的具体环境制订安全措施并列入上岗前安全教育内容,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制牌、标语牌、安全标志牌悬挂齐全,清晰醒目。
42、进场施工前必须摸清工地及附近地区高压输电线路、地下管道、通讯电缆、周围构筑物等分布情况,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43、在山谷河流两岸或水上施工,应事先了解地质地形、历年山洪和最高水位,最大风力、雷雨季节等气象与水文资料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灾害。
44、施工现场应做到三通(水、电、道路)一平(场地平整),做好施工排水,在滑坡体上施工,严防施工用水诱发滑移问题,雨季施工应挖好排水沟。
45、施工现场各类机械设备、线路、道路、料场、泥浆池(水池)、钢筋、搅拌机房及生活设施等要布置合理,保留安全与消防通道,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并要在施工前准备就绪。
46、工地架设动力照明电缆线路,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要求,不得超负荷使用。
47、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人员急救药品和器具。
48、工地内的危险区域应悬挂“危险”、“禁止通行”等标志牌,或周围栏盖板等加以防护,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49、工地开工前,必须对施工现场的布置、设备安装等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同时应有安装部门的签署意见,按工程性质与大小,实行相应级别的安全审批制度和开工通知书制度。
50、机械设备必须安装在平整、坚实的场地上,松软的
场地必须夯实,加垫基台木和木板,在台架上作业的钻机,必须要有可靠的底盘与台架连接。
51、机械设备必须安装稳固、周正水平,确保施工中发生倾斜、移动、沉陷。
52、设备的机械传动(齿轮、万向轴、皮带和加压轮等)的外部,必须安装牢固的防护栏杆或防护套。
53、平台上铺设的台板厚度不得小于49毫米,当铺设钢板时,应有防滑措施,塔架的梯子、工作台及其护栏必须安装牢固、可靠,护栏高度在1.2米以上,滑轮与天车轮必须使用铸钢件,天车轮要有天车挡板,必须设有提升钢丝绳限位器和防止钢丝绳跳槽的安全挡板。
54、安装、拆卸和迁移塔架必须由机长或技术人员统一指挥,严禁上下抛掷工具、物件,严禁上下同时作业,严禁塔上或高空位置存放拆装工具和物件,整体竖放塔架时,施工人员应离开塔架起落范围。
55、塔架不得安装在输电线下,塔架立起或放倒时,其外侧边缘与输电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一定安全距离,最小安全距离不小于下表所列数据:
电 压(KV)<11-1035-110154-229350-500
最小安全距离(m)4681015
56、设备迁移时,应先检查并清除途中障碍物,设专人照看电缆,防止轧损,无关人员应撤至安全地带。
57、用轨道、滚筒移位的平台,应事先检查轨道、滑轮、滚向、钢丝绳、支腿油缸等安全情况,移位时应力求平稳、匀速、防止倾倒。
58、车装钻机移位时,要放倒桅杆、折除电缆胶管,钻车到位后,车轮应用三角木塞住,支腿要落在基台木上。
59、用汽车装运机械设备时,要放稳绑车,装卸应由有经验的人指挥,互相配合好。禁止轻车拖运超重设备,人力装卸车时,需要足够强度的木板搭跳板。
60、各种机电设备的安装、使用、维修均应按其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电气作业应按其规范进行。
61、机电设备必须建立使用、检查、维护、保养制度,配齐安全防护设施,在工程结束时,及时组织人员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安全可靠。
62、自制或改装的机械,必须保证足够的强度,安全防护设施齐全。自制的塔架除应有足够的结构强度外,还应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自制的手摇绞车,必须要有坠落的自锁(卡)装置。各种自制与改装的设备必须经过上级或本单位设备、安全等部门鉴定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63、机械运转中,不得进行零部件的拆卸和修理,拆洗和检查机械时,要防止转动伤人。
64、电气设备与线路必须保持绝缘良好。电缆和绝缘电阻不得低于0.5兆欧。
65、电缆线路应根据灌注桩平面布置架空成悬挂敷设,固定线路应接近桩基平面,并设固定线路接点多处,减少临时线路。对经常需要移动的电缆线路,应敷设在不被车辆滚轧、人踩、不被管材工件碰撞的明显地方,不得置于泥土和水中。每周必须停电检查一次电缆外层的磨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电缆通过临时道路时,应用钢管护套,挖沟埋设。
66、每个机台设置一个配电柜,柜内应有足够的闸刀开关,空气开关插座,并安装漏(触)电保护器,配电柜应有防雨措施,在使用中配电补充的电流量不得超过电气设备的额定值。
67、保险盒、熔断器、熔丝必须按规定的规格使用,连续发生熔丝熔断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严禁将多段熔丝绞合加粗或用钢丝、铁丝、铜丝等其它金属导线代用。
68、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或构架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但同一电网的用电设备不得有的接地有的接零,不得拆除接地接零装置。
69、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灯具应悬挂或固定在合适的架上,不妨碍作业施工。低压电气设备,如2类电动工具、安全行车灯等应在国家标准GB3805-83《安全电压》范围内使用。
70、检修电器设备和线路时,首先要切断电源,并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志,如需带电工作时,必须有确保安全的措施,并有专人监护;非电工不得从事电气设备的安装与检修工作。
71、使用柴油发电机供电时,应有专人管理,机组应配齐安全防护装置;若与外加线路电源联接,应设联锁装置,严禁并列运行,同时遵守当地电业部门的有关规定。
72、当电器设备、线路着火及作业场所发生其它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未切断电源前,严禁用水或泡沫灭火机灭火。
73、进行电、气焊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焊接安全规程》,非焊工不得从事电、气焊作业。
74、大风大雨后,要及时对电气设备及线路进行系统检查,停电后关闭总闸,采用应急照明措施。
75、人工开挖埋护筒的深度根据土质情况一般不超过3米,孔径应不小于坑探规程小园井净断面的要求。挖出的土石应堆放在距孔边缘1.5米以外,在松软地层,有地下水的场地或开挖深度超过3米时,应采用护筒跟进、浇注混凝土等护壁围壁措施,并按国土资源部(原地矿部)《坑探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76、在腐植土较厚地层钻、挖孔时,应注意监测和通风,防止沼气溢出燃爆伤人,严禁在孔内吸烟,不许穿着化纤衣服,以防静电点燃孔内可燃气体。
77、提升装置要牢固可靠,孔内作业人员躲到安全地方或地面后,才能提渣,井深超过1米,人员上下若用软梯时,要系好安全带,软梯要牢固可靠,孔内施工时,孔口应有专人监护,如孔内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将作业人员提升到地表,排除险情后再施工,抽取孔内积水时,孔内人员应撤到地面,以防触电。孔口应设护栏或盗盖板。
78、用冲击锤、冲抓锥成孔时,三角架或人字架的高度不得低于7.5米。两腿间角度不小于75度。底腿要固定,装好平拉手,安全系数不小于3。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小于6。
79、用潜水电钻成孔,应加装二级漏电保护装置,支承反扭矩的构件装置不能松动。在升降电钻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收放电缆和进浆胶管。
80、用振动沉管法成孔时,开机前操作人员必须发出信号,振动锤下禁止站人,用收紧钢丝绳压时,应随桩管沉入随时调整卷扬钢丝绳,防止抬起机架。
81、用锤击沉管成孔时,管桩沉入到设计深度后,应将栏帽、桩锤升高到离桩口1米以上并锁住后,方可检查桩管或浇注混凝土。
82、钻机成孔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①转盘上不得站人;
②应有防高压胶管缠绕及水龙头坠落的装置;
③用转盘扭卸钻杆时,垫叉应有安全钩;
④升降作业时,不得用手扶摸钢丝绳;
⑤升降机操作人员应听从塔上和孔口操作人员的指挥;
⑥升降钻具时,孔口人员应站在钻具起落范围以外;
⑦在钻具悬吊情况下,不得检查和更换钻头翼片。
83、处
理孔内事故时应先了解分析孔内情况,下入钻杆、工具的连接牢固程度及孔内潜水钻机或钻具等情况,同时必须对现场有关设备、工具等安全状况进行认真检查;严禁超负荷强力起拔事故钻具;反钻具时,应使用钢丝绳反管器;使用链钳反管时,应有反管安全措施。在反弹范围内不得站人,不得使用管钳反管;顶、反钻具时,除直接操作人员外,其它人员应撤至安全地带;严禁施工人员进入孔内。
84、用空压机或砂石泵洗孔时,必须有专人管理,开动前应检查防护装置和安全附件等是否完好,禁止超压超负荷使用,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检查处理。
85、洗孔时,操作人员要精力集中,密切配合。工具必须放置在安全地带,防止掉入孔内。拉吊洗孔管,必须用直径不小于9.2毫米的钢线绳、软管,以防弹跳伤人。
86、钢筋笼制作场地要有足够的范围,制作台必须平稳、牢固、严防台架倾倒伤人。
87、下钢筋笼受阻时,应查明原因。禁止强拉强蹬,严禁在钢筋笼上踩踏加压,以防突然下沉伤人。
88、运输水泥,搅拌混凝土应做好防尘工作。
89、混凝土搅拌机运转时,严禁将工具或头、手伸入滚筒内。
90、检修搅拌机时必须切断电源并把搅拌机固定好,进入滚筒检修时,外面必须有专人看护。
91、灌浆前,孔口周围要铺好安全防护板,以防工作人员掉入孔内。
92、灌浆时,升降机操作人员必须与孔口和塔上人员配合好,要避开滑料斗上下运行范围,禁止手扶进料斗滑道。
93、灌浆料斗在升起位置时,必须插好安全销,以防突然下落伤人。灌注直径桩时,应充分预计到因导管堵塞而加重提升重的可能性,因此需加固系统的强度和搭构件刚度。
94、升降和抖动导管时,孔口操作人员要后撤。在测定沉渣厚度和灌注高度时,孔口应停止其它作业。
95、灌浆完毕,料斗应放回地面。如需拉到塔架上停放时,料斗的升降降机应刹紧,并用绳子系牢。应及时清洗导管、容浆斗和搅拌机。孔口要及时加盖并树立安全标志,防止人员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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