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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2-04-12 04:41:15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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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佛山市第一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中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住宿学生的管理,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提供安全、整洁、舒适的住宿环境,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建设安全、规范、温馨、特色的佛山一中学生宿舍,依据《佛山一中学生教育管理手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住宿学生和宿舍管理人员。

第二章安全管理篇

第三条不进入营业性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厅、营业性网吧、酒吧等不适宜中学生活动的场所;严禁在宿舍内吸烟吸毒、喝酒及含酒精饮料、不得赌博或变相赌博,严禁传阅不健康的书籍,严禁随意动用他人物品;

第四条不得在楼道、楼梯间追逐、吵闹;上下楼梯或经过狭窄走道时,不得拥挤,必须有序上下楼梯;不准做危险游戏,不准爬树、爬墙、阳台及栏杆,严禁高空掷物;

第五条对夜间迟归住宿生,凭住宿证件或学生证登记入内,并作违纪扣分处理。

第六条非住宿生进入学生宿舍需办理会客登记手续,出示身份证或学生证等,离开时办理离舍手续。

第七条严禁带住宿生以外的人员留宿;禁止进入异性宿舍,如确有要事,由值班老师通报;

第八条时刻提高财产安全意识,时刻做好防盗防偷准备。住宿生不准带MP3、MP4、笔记本等贵重物品回宿舍,并妥善保管好个人财产,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移动通讯工具,一经发现,当场予以收缴统一保管。

第九条流感季节,值班老师在学生上课离开寝室后,应对各楼层进行巡视,帮学生开窗开门,保证通风透气;

第十条学生宿舍内发现失窃,学生要协助值班老师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处理;发生打架等事件,值班老师要尽量缩小事态,并及时上报处理。

第十一条爱护宿舍设备设施,不乱贴乱画乱钉;对学校配备的公用物品要爱护使用,凡损坏或丢失的,应及时向生活指导老师报告并按规定赔偿;隐瞒不主动报告的或故意损坏的,一经查实,加倍赔偿;非人为损坏的公用物品,由室长及时向生活指导老师报告,以便及时维修更换;

第十二条树立安全意识,安全使用用电设备,做好防火、防触电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不得点蜡烛和油灯,不准携带任何明火、打火机、火柴、酒精等易燃易爆和管制刀具,仿-真-枪支等违禁物品进入宿舍,一经发现,当场没收并按规定严肃处理;学生宿舍内严禁住宿生乱拉乱接线板、严禁私自移动或拆卸输电、用电设施设备;一经发现,除没收外,将给以扣分处分。任何时候,任何住宿生一发现险情,应立即报告宿舍值班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住宿生应树立节约用电、节约用水、安全用电的意识,养成随手关灯、随手关水龙头的良好习惯,注意保护水、电基本设施。

第十四条不得食用过期,变质的食物,不得向无证摊贩购买食品,严防食物中毒;

第十五条不得随便与动物近距离接触,以免被其咬伤;

第三章内务、卫生、纪律要求篇

第十六条遵守学校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宿舍作息时间。

第十七条住宿生一律按照住宿安排表入宿,不准擅自调动床位。若有特殊情况需要调动的同学需要经宿舍部批准后方可调动。宿舍部根据需要做床位调整时,住宿生应服从安排和调整,不得无故拖延或拒搬,否则,作停宿或退宿处理;

第十八条各宿舍设室长一名,协助宿舍部生活指导老师的工作,带领本宿舍人员认真落实宿舍管理制度。宿舍卫生实行室长组织下的值日生负责制;

第十九条按时就寝,按时起床,保持宿舍安静。午睡、晚睡铃声响起后,不准说话、玩乐器、听收音机、录音机、MP3、MP4等;不准在宿舍里吸烟、喝酒、打牌、下棋、赌博等;宿舍区内不准进行有碍于安静和安全的活动,更不准朝墙上、门上、玻璃窗上打球、踢球;

第二十条争创“星级宿舍”,争当“优秀个人”。团结友爱,礼貌待人,互相帮助,不讲粗言秽语,不在宿舍内大声喧哗,不谈论低级趣味的话题,不乱扔垃圾;根据星级宿舍和优秀个人的标准积极开展竞赛活动,对成绩显著的宿舍和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宿舍内务设施整洁,个人物品摆放整齐有序,被子折叠好放在床头,衣服放入衣柜,鞋和洗漱用品等按指定位置摆放,培养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第二十二条不准向窗外和在楼内随地吐痰、乱扔废纸、果皮、瓶子或向楼梯走廊泼水;不准往厕所、水池里乱扔杂物和乱倒垃圾;不得带饭菜或者外卖回宿食用;更不准往水池、便池、开水房内倾倒剩菜、剩饭及其它杂物;不准在走廊和寝室内乱拉绳子、乱钉铁钉、乱挂衣物;上面所述情况一经发现,将处以扣分处分;

第二十三条除持有病假休息条外,上课时间不准滞留在宿舍内。

第四章紧急病情处理篇

第二十四条需要紧急救治的学生,则由宿舍生活老师直接拨打医院救护电话或120急救电话通知救护车到场进行救护,并马上通知学生家长;

第二十五条住宿学生在宿舍内发生急性病症的,由本人或室长尽快向宿舍值班生活老师报告,由生活老师带领到宿舍校医值班室诊治。需送医院治疗的,由生活老师带领生病宿生搭乘出租车到医院治疗,同时与该生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履行告知义务并征询送治意见,作好记录;

第二十六条与家长联系后,家长要求我方人员送去指定医院时,宿舍值班生活老师应迅速将生病学生送往其家长指定的医院进行治疗;如生病学生家长没有指定具体医院或与生病学生的家长联系不上时,值班生活指导老师则按就近原则将生病学生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第二十七条就医后,所花医药费用及交通费用,由送治的值 班生活老师凭单据通过生病学生向家长收回;

第五章请假须知篇

第二十八条学生在学校住宿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到学校宿舍以外的地方住宿,因特殊情况确需离开学校住宿的,要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

第二十九条除持有病假休息条外,上课时间不准滞留在宿舍内;

第三十条因事需要请假外宿的住宿生,本人到班主任处填写统一印制的请假条,班主任打电话给家长核实请假情况,经班主任、级组长签字同意后,到宿舍部(门卫室)盖章备案,持此条经学校门卫检查后外出。外宿请假条应写明:请假事由、外宿时间、家长联系电话(手机)等内容;

第三十一条紧急病情需住院治疗或回家休养的,要及时通知宿舍部各楼栋值班老师、班主任以及级组长,并在病愈返校后补办外宿请假手续;

第三十二条根据请假时间,按时返校。因事不能按时返宿或需要延假的,须在请假结束前,打电话或其亲属向学校宿舍部申请延假,学校宿舍部视情给予延假或不延假。不予延假的,按时返宿;

第六章奖惩制度篇

第三十三条对于表现突出的宿舍和个人,宿舍部将于分每周、每月、每学期,依据得分情况进行表彰和奖励;

1、每月卫生内务纪律,表现优秀的宿舍,加1-5分;

2、给宿舍广播站或宿舍月报投稿并被采用的,加1-3分;

3、给宿舍部提出宝贵意见或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用的,加2分;

4、受到管理老师表扬的学生、室长或宿舍部成员,加2分;

第三十四条对于违反宿舍管理制度者,后果不严重的、且认错态度较好的宿生,以批评教育为主,辅以谈心;对于违反宿舍管理制度,后果较严重的,故意多次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或拒不改正、认错态度较差的宿生,给予通报批评、通报家长、停宿或退宿(不退住宿费)的处理;对于严重违反宿舍管理规定,后果和影响都很严重的,报学校德育处处理。

(一)、一般违纪:

1、晚寝时间不按时关灯,扣1-2分;

2、内务整理、卫生打扫不符合要求,每项扣1-3分;

3、在宿舍乱贴乱画,涂污墙壁等,扣1-3分

4、带饭菜回宿舍吃,扣2分;

5、不按时返回或离开宿舍,每次扣2分;

6、无故不刷考勤卡,扣2分;

7、;在宿舍打扑克、打球,扣2-8分;

8、在宿舍乱接电源或违反安全规定,扣2-8分;

9、午休或晚休铃声响后,讲话、洗衣服、冲凉等做与休息无关的事情,扣2-8分;

10、未经批准,夜晚在其他宿舍留宿,扣2-8分,并进行宿舍部通报批评;

11、不服从管理强行出入宿舍,扣2-8分;

12、在宿舍区域高声喧哗或追逐打闹,扣2-8分;

13、携带手机、电脑等贵重物品或违禁物品进入宿舍,扣2-8分;

14、没有列举到的其他一般违纪行为,参照以上扣分标准进行扣分。

(二)严重违纪:

1、翻越围墙进出宿舍;

2、不办理请假手续(以宿舍部收到的请假条为准)回家住宿;

3、不办理请假手续(以宿舍部收到的请假条为准),在学校和家以外的其他地方住宿;

4、偷拿他人财物;

5、在宿舍抽烟喝酒;

6、在宿舍打架斗殴;

7、在宿舍区域起哄闹-事;

8、故意破坏宿舍设备设施及公用物品;

9、没有列举到的其他严重违纪行为

10、以上严重违纪视情节给予宿舍通报、停宿、退宿处理,学校警告、记过处分、留校察看处分。

第三十五条违纪处理:

1、当月累计扣分达1-5分者,由生活老师批评教育;

2、当月累计扣分达6-10分者,写检讨书,由班主任进行教育,并通知家长;

3、当月累计扣分达11-15分者,由宿舍部长,级长进行教育,并通知家长;

4、月累计达10分(含)以上,学期累计达20分(含)以上者,宿舍部统一向违纪学生发出违纪告知书,学生在收到违纪告知书后,一周内办理好相关手续后交回宿舍部,未交回者视为不接受教育,宿舍部将上交德育处对其进行进一步处理;

5、当月累计扣分15分以上者,由班主任通知家长来校配合德育处一起教育,并对违纪学生进行通报批评。宿舍部将根据学生的认错态度及表现做出相关处理(停、退宿)

6、学期累计扣分达30分(含)以上者,由德育处通知家长来校教育,并视情节给予违纪学生警告以上处分(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宿舍部将根据学生的认错态度及表现做出相关处理(停、退宿)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寝室情况和宿生的表现情况将作为各班评选文明标兵班和三好学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由佛山一中宿舍部和德育处共同负责解释。

勐腊镇中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2015-07-20 22:37 | #2楼

1、坚决服从宿管员、校报领导,自觉维护全寝室成员的利益。

2、按时起床,在上课、自习、做操、中午、劳动或其他集体活动时,不准在寝室逗留。

3、按时就寝。打就寝铃后,不准在室外活动,不准在室内谈笑,高声叫嚷,更不准在寝室内说粗痞话,打架相骂。

4、搞好寝室卫生。每天起床后要打扫寝室。整理内务,保持整洁,做到“五个一条线”,不乱放用品、不乱抛脏物,不向室内、走廊、楼下乱倒污水,不随地大小便,保持寝室内干燥。

5、寝室定时上锁,落锁期间不准采用任何形式非法入内。寝室内未经批准,不得留宿外人。

6、注意安全,严防事故,不准在寝室内点煤油灯、蜡烛,点蚊香要放在地面上。不准床上弹跳,打架玩。

7、凡未经请假、不准在外面留宿。

8、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坚持开窗通风,经常保持空气新鲜。

9、定期进行体检,发现传染病及时隔离治疗,大力消灭老鼠、蚊子、跳蚤、苍蝇、臭虫,开展经常性的防病防疫工作。

10、爱护公共财产,损坏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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