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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管处安全受理制度

时间:2022-04-12 03:08:25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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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管处安全受理制度

一、总则

运管处安全受理制度

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全体职工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各职能科室应按照 “三把关一监督”要求切实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

2. 建立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处主要负责人、安全分管领导为全处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各分管领导承担各自分管工作范围的安全管理责任;各科室(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其科室安全管理工作直接责任人。处安全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处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各科室(部门)应根据各自工作实际,依法做好日常安全监管工作。所有驾驶人员、审批人员、受理人员、监督检查人员等,应根据各自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3.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围绕内部安全工作实际和行业安全监管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措施。要形成系统、条理清晰、内外分明,有较好的针对性、细化性和可操作性。具体应包括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监督制度、事故管理制度、公务车管理制度等。

4. 完善职工安全教育机制。单位应组织定期安全教育活动(驾驶人员单月一次安全教育,普通职工半年一次安全教育),并视情进行不定期安全教育。新进人员上岗前须参加相关安全知识培训。

5. 各科室(部门)各类设备、设施应安全有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如行车设施、审批过程中申请方安全条件存在严重缺陷等,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遇有紧急或特殊情况,应采取积极措施加以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分管领导和安全管理办公室汇报。

6. 建立严格的奖惩机制。对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和行业安全管理规定,影响较大的,采取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罚款等形式进行相应处理。各类安全责任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7. 建立安全管理长效防范机制。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防范措施,保证安全防护、保险装置齐全、灵敏、可靠。工作人员不准带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场所;上班前不准饮酒;工作区域应保持整齐、清洁、畅通;道路稽查应注意自身安全保护,避免与行政相对人发生过激行为,对有潜在危险性的物体,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各种消防器材和防盗设施应配备齐全、使用规范。

8. 按要求做好行业安全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要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上级有关单位。

二、全面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一般包括安全法规、安全技术和生产卫生三方面含义。

安全法规是以立法程序制订出来的一套保证职工安全工作的政策、规程、条例、制度等的总称。

安全技术是指在工作过程中,为防止和消除伤亡事故所采取的措施。其作用在于使安全保证从技术上得到落实。

生产卫生也叫工业卫生,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为防止高温、严寒、粉尘、毒气、污染、辐射等对工作者身体健康的危害所采取的一系列防护或医疗措施。

安全管理是行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而采取的各种对策、方法和措施的总称。

全面安全管理是指对工作人员全员、生产全过程和全部工作进行有效安全保证和必要安全防护的管理:

①所谓全员安全管理就是从单位各级领导到每位职工,人人参加安全管理、人人关心安全、注意安全。这是全面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

②所谓全过程安全管理就是从工作准备直到任务完成的每一阶段都进行安全管理。这是全面安全管理工作的关键。

③所谓全部工作安全管理就是只要有具体工作和生产任务的地方,都有安全管理,做到事事讲安全,处处保安全。这是做好全面安全管理工作的保证。

三、各级机构安全生产责任

( 一) 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1. 在本单位内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研究协调重大安全生产问题,指导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2. 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规定,审议本单位的安全规划,并对贯彻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3.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工作纳入运输管理、监督稽查的全过程,并根据管理要求,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开展安全竞赛活动。

4. 按季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审查安全生产阶段工作报告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分析安全生产的形势,对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重大隐患做出整改决定,并责成有关部门执行。

5.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安全专题活动,查找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危险源点,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狠抓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

6. 听取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按“四不放过”原则,作出事故处理决定。

7. 决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奖惩。

( 二) 处长室

1. 全面负责单位安全管理工作,推进单位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2. 主持、讨论和审定重大安全管理决策。

3. 参加重要安全工作会议。

4. 批准发布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文件。

5. 负责分解中层干部的安全职责,合理设置部门岗位,确定单位安全机构设置。

6. 负责审核单位年度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计划及实绩报告。

7. 负责批准单位一般及以下安全事故或严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处理(纠正)结果。

8. 审核单位安全设备、设施的修理计划和采购计划。

9. 审核公务车购置和更新报废计划,审定重要设施设备的更新报废。

10. 定期组织评价年度安全管理工作目标的实施情况,检查、纠正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缺陷。

( 三) 党总支

1. 组织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监督行政部门执行安全法规和安全规章制度。

2. 把安全工作列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经常听取职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并及时向行政部门传达。

3. 在选拔考察干部时,把安全工作作为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配合行政领导把好安全生产的用人关。

4. 参与本单位重大安全措施、安全活动的研究决策,组织和支持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5. 会同行政领导做好重大事故善后处理工作,总结事故教训,对事故责任者进行教育处理。

6. 支持行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行使安全一票否决权。

( 四) 工会

1. 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采取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2. 检查、督促和反馈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3. 审议行政领导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报告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听取职工对安全工作的建议,按要求执行安全管理的群众监督职能。

4. 牵头组织“安康杯”等安全生产和劳动竞赛活动,不断增强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

5.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关心职工生活,加强对女性职工的照顾和保护。

6. 组织并协助行政领导开展劳保宣传和培训工作,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监督有关部门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

( 五) 办公室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 参与全处的安全生产活动研究,参与制订事故预防、劳动保护等安全监督措施。当好党政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协助领导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3. 做好档案室防盗保密工作,实行指定人员管理,对查阅、调阅档案人员实行查阅登记制度。健全档案室等重点安全部位的安全防护制度,配备足量消防器材,保持室内通道安全畅通。

4. 加强公务车辆管理,每逢单月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督促驾驶员严格执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搞好车辆的维修保养,对车辆每月检查一次,检查率达100 %。按时组织驾驶员年度审验和车辆年度检验工作。

5. 做好单位治安、保卫和消防工作。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对值班人员、微机房(文印室)工作人员、门卫等做好防火防爆防盗等安全知识教育。

6. 牵头做好办公大楼、重点场站及执法车辆电子监控设施安全的维护检查及信息汇总,确保有效运作。

7. 搞好单位环境卫生工作。做好单位的供水、供电、供气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8. 及时发放劳保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用品,并督促职工正确使用。

( 六) 法规科(安全管理办公室)

1. 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2. 推行现代安全管理,制订年度和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组织贯彻实施。

3. 定期召开安全例会,总结交流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相应措施。切实做好安全预控工作,指导应急预案制定和实施。

4.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重大隐患及时报告,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5. 会同相关科室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 组织新职工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开展安全生产宣传。

7. 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等安全专题活动的组织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安全管理先进经验。

8. 督促职能科室做好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履行“三把关一监督”安全监管职责。督促各稽查队做好道路运输过程的安全督查工作,重点查处损害运输安全的行为,并注重自身执法安全。

9. 听取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及意见,并及时反馈分管领导,加以改进和落实。

10. 参与职工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11. 做好安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填报各种安全报表。

( 七) 稽查科(稽查队)

1. 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执行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坚持依法管理,文明执法,确保道路(水路)运输安全。

2. 道路检查注意自身安全防护,不双向拦车,检查车辆应在50 米以外发出停车信号,指挥车辆靠边停靠,待处理车辆不得超过3 辆,确保不因检查车辆造成路堵或事故。严禁追击车辆。保存、暂扣车辆应停放到指定停车场,并负责车内客货驳载,落实人性化处罚措施,确保不发生因执法行为不善而造成的安全事故。

3. 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办公设备和执法器材,不发生毁损被盗事件。认真执行各种票据和现金管理制度,不发生截留失窃现象。

4. 严格按处公务车管理规定加强执法车辆管理,加强出车前、行车中、回场后的安全检查,不发生行车安全责任事故。

5. 加强对本科室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积极组织参加上级和处组织的安全活动,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6. 对本科室人员做好防暑、防寒、防毒等方面的要求,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及时领取、正确使用防暑、防寒、防毒等安全防护设备。

7. 注意夜间执法稽查安全。上路执法,应穿着有明显夜光标识的运管制服,使用夜间停车牌。避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 八) 财价科

1. 根据年度计划,保证、监督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支出,专款专用,不准挪作他用。

2. 当安全生产与资金发生矛盾时,及时向领导汇报,服从领导裁决。

3. 做好有价票证的管理工作,做到专人负责,无丢失,无差错。向银行取(解)款达2000 元以上时,必须2人以上。

4. 按要求做好安全工作奖惩兑现工作和违章、违纪、事故等罚款的扣缴工作。

5. 加强对本科室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积极组织参加上级和处组织的安全活动,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6. 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办公设备和执法器材,不发生毁损被盗事件。认真执行各种票据和现金管理制度,不发生截留失窃现象。

( 九) 组宣科

1. 利用各种形式和载体,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各类安全活动,总结安全工作经验教训,宣传典型,鞭策后进。

2. 利用各种培训班对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干部、职工认真贯彻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3. 协同相关部门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对无视安全管理制度、严重失职造成重大事故的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4.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岗位练兵、执法对抗和安全知识竞赛活动,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

5. 加强对本科室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积极组织参加上级和处组织的安全活动,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6. 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办公设备和执法器材,不发生毁损被盗事件。认真执行各种票据和现金管理制度,不发生截留失窃现象。

7. 建立职工安全工作考核档案,拟定分配制度和奖惩制度时,将安全管理奖惩作为重要内容。

( 十) 客运科

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江苏省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将安全管理工作贯穿于经营业户、车辆、人员的审批、审验、监管等各环节。在等级客运企业开业审批、“两证”审验、客运线路管理、客运线路招投标、营运标志牌发放时,严格按省厅〔2003 〕42 号文件等安全管理工作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管理,确保企业、车辆、人员安全资质条件达标。

2. 严格按 处客运站管理办法加强客运站安全管理。春运等重大节假日对一、二级汽车客运站实行驻站管理,其他时间实行定期巡站,由分管汽车客运站管理工作的副科长(或运管部门驻汽车客运站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有关运管人员(或驻站办管理人员)参加。

3. 定期巡站分日常巡站和联合巡站两种形式。主要内容:查制度、查台帐、查现场。日常巡站是指运管部门独立开展的巡查,每周不少于二次;联合巡站是指运管部门与安监等部门联合开展的巡查,其巡查次数:一级站每月二次,二级站每月一次,三级及以下客运站每季度一次。客运站督查的具体内容见《镇江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4. 建立健全汽车客运站安全督查台帐,做好安全督查记录。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详细记录,并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如实记录整改结果。仍不符合要求的,责令中止经营。

5. 在春运、“五一”、“十一”黄金周等重大节假日组织对市区客运企业和客运站的安全专项检查, 做好督查情况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签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做好后续督查工作。对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与车辆要中止经营。

6. 加强对本科室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积极组织参加上级和处组织的安全活动,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7. 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办公设备和执法器材,不发生毁损被盗事件。认真执行各种票据和现金管理制度,不发生截留失窃现象。

8. 严格按处公务车管理规定加强执法车辆管理,加强出车前、行车中、回场后的安全检查,不发生行车安全责任事故。

( 十一) 货运科

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江苏省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将安全管理工作贯穿于经营业户、车辆、人员的审批、审验、监管等各环节。认真做好 全市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经营资质认定, 在等级货运企业(特别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运输服务业、搬运装卸业 开业审批、审验时,严格审查其经营资质条件, 协助维修、驾培科把好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技术关和从业人员资格关。 认真按省厅〔2003 〕42 号文件等安全管理工作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管理,确保业户、车辆、人员安全资质条件达标。

2. 组织 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定期监督检查。每季度单独或联合安监局对市直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每季度召开一次市直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工作例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签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做好后续督查工作,做好督查情况记录(使用全省统一督查台帐)。对仍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与车辆要中止经营。检查主要内容见《镇江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3. 在春运、“五一”、“十一”黄金周等重大节假日组织对危货运输企业的安全专项检查, 做好督查情况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签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做好后续督查工作。对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与车辆要中止经营。

4. 加强对本科室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积极组织参加上级和处组织的安全活动,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5. 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办公设备和执法器材,不发生毁损被盗事件。认真执行各种票据和现金管理制度,不发生截留失窃现象。

6. 严格按处公务车管理规定加强执法车辆管理,加强出车前、行车中、回场后的安全检查,不发生行车安全责任事故。

( 十二) 维修科

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江苏省机动车维修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开业条件把好市区(含京口、润州、新区,下同)范围内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市场准入审查关。

2. 负责市区一、二类汽车维修业户日常管理和安全监督管理。对汽车维修业安全监督抽查每年不少于2 次。

3. 加强对市区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日常安全监管,实施驻站管理,督促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严格按国家检测标准进行检测,组织检测质量抽查,查处不规范检测行为,杜绝不合格车辆通过检测。

4. 建立相应的安全监督抽查台帐及记录表,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做好后续督查工作,做好督查情况记录。对仍不符合资质条件的要中止经营。

5. 加强对本科室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积极组织参加上级和处组织的安全活动,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6. 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办公设备和执法器材,不发生毁损被盗事件。认真执行各种票据和现金管理制度,不发生截留失窃现象。

7. 严格按处公务车管理规定加强执法车辆管理,加强出车前、行车中、回场后的安全检查,不发生行车安全责任事故。

( 十三) 驾培科

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开业标准 把好市区(含京口、润州、新区,下同)各类驾驶员培训学校市场准入审查关。

2. 负责市区驾驶员培训学校的日常管理和安全监督管理。每2 个月组织一次对驾校安全监督抽查。

3. 建立相应的安全监督抽查台帐及记录表,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做好后续督查工作,做好督查情况记录。对仍不符合资质条件的要中止经营。

4. 负责市区申请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人员的条件审核,负责全市申领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人员的考核、发证,负责市区营运驾驶员及全市危险品营运驾驶员、押运员的年度审验,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5. 加强对本科室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积极组织参加上级和处组织的安全活动,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6. 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办公设备和执法器材,不发生毁损被盗事件。认真执行各种票据和现金管理制度,不发生截留失窃现象。

7. 严格按处公务车管理规定加强执法车辆管理,加强出车前、行车中、回场后的安全检查,不发生行车安全责任事故。

( 十四) 技术信息科

1. 牵头全处微机网络管理,制订管理制度,加强网络维护,做好安全防护。

2. 定期组织网络微机使用人员操作知识培训教育,督促正确使用微机、不上可能导致病毒感染的不健康网站,不发生网络微机安全责任事故。

3. 做好中心机房、证件打印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监控,配齐消防器材,保证有效使用。落实专人负责安全监督检查,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4. 协助办公室做好办公大楼、重点场站及执法车辆电子监控设施的安全维护检查,确保有效运作。

5. 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办公设备和执法器材,不发生毁损被盗事件。认真执行各种票据和现金管理制度,不发生截留失窃现象。

6. 加强对本科室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积极组织参加上级和处组织的安全活动,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篇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一、处长

1. 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建立安全职能机构本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行使安全否决权。

2. 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设施购置计划。提出安全预控的指导性意见,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3. 组织制定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安全目标应不低于省市规定的安全指标)。牵头执行安全管理法规,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决定、指示。

4. 领导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主持召开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5.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 对单位内部特大、重大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亲自组织抢救。并及时如实上报事故情况,具体落实上级部门的处理意见。

二、党总支书记

1. 组织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确立以安全质量为中心的思想。

2. 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参与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

3. 把安全工作作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正确掌握和了解干部职工安全生产中的思想,有针对性地开展职工道德教育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加强党员的安全思想教育,在安全生产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 高度重视职工的安全防护,督促检查各基层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5. 发生重大事故,及时会同行政领导和有关人员亲临现场,了解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并对事故责任者进行教育处理。

三、分管安全的副处长

1. 具体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善于发现安全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向主要领导提供处理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帮助主要领导决策。

2. 对各项安全工作的方针、决策,制定具体的实施步骤和方法,组织各级安全机构进行贯彻。

3. 建立健全安全网络。各个安全部位、安全岗位均明确专人负责。

4. 制定并不断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对严重违章违规事件直接过问处理。

5. 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认真组织整改。

6. 负责组织日常的安全活动、安全例会和安全竞赛。

7. 组织对干部和职工的安全教育,亲自审阅教育实施计划并对教育质量进行监督。

8. 对发生的重大以上安全事故亲临现场了解情况,组织处理善后事宜,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提出防范事故的具体措施。

四、分管业务的副处长

1. 牵头制订分管科室内部及分管子行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安全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并向主要领导提供处理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帮助主要领导决策。

2. 根据管理分工组织贯彻各项安全工作的方针、决策,制定具体的实施步骤和方法。

3. 按要求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督促相关科室组织整改,对严重违章违规事件直接过问处理。

4. 按职责分工负责组织日常安全活动、安全例会和安全竞赛。

5. 加强对干部和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素质。

6. 审查许可事项时严把安全要求关,安全条件不达标的一律不得审批。

7. 对分管子行业发生的重大以上安全事故亲临现场了解情况,组织处理善后事宜,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提出防范事故的具体措施。

五、工会主席

1. 检查、督促、协助有关部门贯彻安全生产各项规定。

2. 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安全竞赛,组织广大职工参加安全学习。

3. 认真听取职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提供行政领导决策。

4. 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督促有关部门落实防范措施,协同做好事故的善后和整改工作。

六、法规科长(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1. 负责全科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和考核,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和决定。

2.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运管实际及时布置安全工作,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3. 主持召开安全例会,汇报交流情况,研究和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问题,督促隐患整改,提出防范措施。

4. 组织实施各项安全活动,总结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5. 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及要求,并督促实施。

6. 做好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与业务指导。

7.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安全生产总结评比工作。

8. 抓好事故的调查、分析、善后的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对有关责任者进行教育帮助,提出处理建议。

9. 经常向上级汇报安全工作,当好领导参谋。

七、专(兼)职安全员

l. 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令。贯彻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2. 协助领导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帮助新职工尽快熟悉安全生产知识,提高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

3. 开展安全监督工作,坚持每周巡视一到两次,每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人,有权监督和或令其停止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能处理的,应及时向法规科报告。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4. 经常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做好安全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更新工作,使其始终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并保持清洁卫生。

5. 每月定期对微机房、文印室、档案室等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抽查,对本单位安全动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提出安全防范措施,并作出书面汇报。

6. 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参与调查、分析本单位发生事故的原因、落实防范措施并提出处理意见。

7. 做好本单位的安全台帐记录。

第三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安全机构设置管理制度

1. 镇江市运输管理处设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为一级安全管理机构。由处长、党总支书记、副处长、工会主席、有关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由行政主要领导担任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2. 法规科牵头全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管理日常工作。

3. 各科室负责本科室的日常安全管理,按职责分工做好行业安全监管,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的日常安全检查。

二、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1. 处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由处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处安全管理办公室成员参加。

2. 安全工作例会的主要内容:

①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安全会议精神;

②分析、总结上阶段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计划;

③分析研究近期发生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④研究生产中安全管理工作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⑤对各类安全竞赛活动进行部署、实施、总结和表彰;

⑥根据“四不放过”原则,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3. 遇有重大任务等特殊情况,可由安全职能部门提出,主管领导批准,分管领导召集安全生产办公会议。

4. 因工作需要,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可与各级、各单位领导办公会议合并召开,但应单独签到和登记台帐。

三、安全活动日制度

1. 每逢单月组织公务车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活动日学习,活动日期应相对稳定。

2. 安全活动日的内容主要是组织驾驶员接受法制、法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驾驶作风职业道德和安全行车常识等方面的教育,并结合当时的环境、气候、道路特点等情况进行安全教育。

3. 安全活动日的形式可以多样化,如交通安全报刊学习、安全知识竞赛、驾驶技术交流、安全先进个人经验交流、车辆技术状况检查、事故案例分析等。

4. 驾驶员因故请假的,应在一周内安排其补课学习。

5. 驾驶员无故不参加安全日活动一次,除进行补课外,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两次无故不参加活动的,移送车管部门集中补课;三次及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活动的,交由车管部门进行集中复训、考试。

四、安全检查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要求,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每年参加安全检查不得少于四次。

( 一) 内部安全检查:

1. 安全检查的目的

安全检查是单位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广泛动员和组织职工群众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种有效方法,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的基本形式,是发现生产活动中不安全隐患的重要方法。其目的在于了解单位安全管理情况,发现工作环境中不安全的物质(设备、工具、附件等)、不安全的操作行为和潜在的安全危害,以便采取措施,及时纠正,防止事故的发生。组织安全检查,也是发动广大职工关心安全参与寻找不安全问题,动手解决不安全问题,实际上也是宣传生产安全重要性的过程之一。

安全检查是推动单位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方法,是一项技术性较强而又非常细致的工作,事前要周密地做好准备,按计划按要求切切实实地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和总结,要讲究实效。

2. 安全检查的内容

①检查安全管理工作是否贯彻了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规定、准则,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贯彻了“五同时”的要求,对发生的事故的调查、报告、处理是否坚持了“四不放过”原则,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严格执行。

②检查工作环境的不安全状况。即工作条件、工作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如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和维修情况,单位防护装置的完好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标准是否符合安全的要求,以及通风、照明条件等。

③检查安全教育,检查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知识教育,以及安全技术培训情况。

④检查材料堆放是否整齐,走廊、通道是否畅通,门窗是否严实、牢固,消防灭火设备是否充足有效、布置合理,供电、供水、供暖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且配置完备、取用方便。

⑤检查职工有无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操作,如酒后工作、违规操作等。

( 二) 行业安全检查按《镇江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执行。

五、安全教育制度

( 一) 安全教育的内容

1. 思想政治教育

通过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政策水平,使全体职工正确理解党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辨证关系,做到不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

2. 规章纪律教育

进行规章纪律教育,使职工懂得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是实现安全执法、文明行政的基本保证。实践证明,单位纪律严明,职工遵章守纪,就能减少和避免事故。否则,就容易发生事故。

3. 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包括一般生产技术知识、一般安全技术知识检测和控制技术知识以及专业安全生产技术知识。

安全技术知识是生产技术知识的组成部分。安全技术知识寓于生产技术知识之中,对职工特别对青年职工进行教育培训时,必须把两者结合起来进行。

一般安全技术教育包括:本单位的基本生产概况,设备名称、性能和操作方法等。

一般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包括:本单位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及其规律性、安全防护基本知识、安全操作规程、消防知识、工伤事故急救方法和报告程序。

专业安全技术教育是针对特殊工种所进行的一种专门教育培训。

4. 法律法规和安全规章制度教育

我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正确认识和处理玩忽职守罪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对造成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的责任者的处罚条例,通过对广大职工的宣传教育培训,增强法制观念,做到学法、守法、执法。

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具有法律、法令效力,必须严格遵守。主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和 省交通厅、省安监局《关于加强交通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以及市处2004 年下发的 《镇江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5. 典型事例教育

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故案例教育,是学习推广先进经验,取长补短的好办法。不论是本单位还是外单位在安全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都值得学习借鉴。对于一些事故案例,经过分析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责任和处理结果,可从中受到教益,加强预防,万一碰到类似情况,不致惊慌失措,而能有效地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 二) 安全教育的要求

安全教育应贯穿于日常中。可以采用安全会议、政治业务学习、座谈会、安全活动日、安全电影、录像、宣传画、事故现场分析会等多种方法,广泛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为传达上级有关指示、通报、文件、学习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总结布置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分析事故案例,进行安全检查,整改事故隐患等。

六、安全基金管理制度

1. 安全经费的提取。处每年要提取足够的安全基金,设立专门账户,专款专用,保障安全管理落实到位。

2. 列支范围:主要用于安全设施、安全标志标牌、消防器材、宣传教育、安全培训和安全奖励等。

3. 列支程序:由办公室经办,处主要领导审批,并由法规科建立安全经费使用登记台帐。

4. 安全督查中的处罚金应进入单位的安全基金,统筹管理。

5. 重大危险源点的整改和重大安全设施的投入、改造,一次性投入费用较大的,由办公室申报,主要负责人批准,另行安排资金,确保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6. 安全经费当年未用完的应转入下一年继续使用;当年发生安全经费超支的,应由主要领导批准追加经费。

七、安全奖惩制度

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鼓励先进、有效地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做到奖惩分明,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全处各科室及全体职工。

3. 安全奖励采取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可以通报表扬、评比先进、通令嘉奖、颁发奖金和建议加薪晋级等形式,这些形式可单独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 对违章行为和造成事故的处罚,可以通报批评、扣奖、罚款、行政处分直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等形式,这些形式可单独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5. 安全奖励

①完成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按签订的责任书兑现奖励。

②在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竞赛活动中或其他重大安全活动中,评为优胜单位和先进个人的,由处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给予奖励。

③对及时发现重大隐患,及时整改并避免事故的,由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给予奖励。

④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年度安全管理工作有重大贡献的,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给予奖励。

⑤被评为安全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在全处职工大会上给予表彰奖励。

6. 对不重视安全生产、不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不履行安全岗位职责或“三违”玩忽职守而酿成事故,均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后果,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情节特别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①未完成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的,按签订的责任书规定给予处罚。

②公务车驾驶员违反公务车辆使用规定的,按市运管处公务车辆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处罚。

③对“三违”行为,处以50 ~100 元罚款。

④发生工伤事故,按事故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对发生事故的科室领导和各有关责任者按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7. 具体执行

①重大奖惩须经处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决定进行奖惩。

②一般违章违纪处罚由处法规科按规定处罚。

③罚款金额较多,本人不能一次交纳的,可由本人做出交纳计划、财务部门分月从其工资中扣交。

④罚款必须全额纳入处安全管理基金,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八、公务车使用管理制度

1. 公务车应统一管理,相对固定,分工使用,经办公室或领导指派出车。

2. 本单位职工私人用车或外单位借用,须事先经领导批准,并酌情收费。

3. 公务车驾驶员必须严守纪律,服从调度,自觉参加各项安全活动,严禁私自出车。

4. 公务车完成任务后,应及时返回,并停放在指定地点。

5. 公务车驾驶员应自觉做好车辆清洁卫生、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严禁带“病”出车。

6. 非专职驾驶员未经办公室批准严禁驾驶公务车。

九、门卫制度

1. 认真做好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和来人来访登记。

2. 值班期间严禁打牌、喝酒、做无关的事情,不得允许非单位人员在单位留宿。

3. 公物出门须有相关证明材料。

4. 加强处长室、微机房、档案室、财价科等重点部位的安全巡查工作。

5. 清扫大楼内外,保持文明卫生。

6. 外单位车辆未经批准,不得停留在院内。

7. 对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按价给予赔偿和处罚。

十、中心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1. 中心机房系镇江市运政信息系统的核心,使用部门须设专人管理。非本部门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不得擅自入内。

2. 中心机房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严禁在中心机房内吸烟,积极做好防火等各项工作,切实做好中心微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每日应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并做好运转情况记录,确保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3. 系统管理操作人员要爱护微机房设备及配套设施。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运微机设备和电源;不得将其他设备接入UPS 电源;严禁擅自将设备外借或让其他部门人员上机进行非法操作。

4. 有效防止计算机病毒对微机系统的感染。未经同意,不准擅自使用外来软盘,严禁非法拷贝他人文件和执行来历不明的程序。发现病毒应及时上报处理。

5. 外来参观者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由中心机房专管人员陪同进入微机室。

十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1. 处领导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积极支持安管人员工作,使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2. 积极推进网络监控,对重点部位安管人员要加大检查力度,坚持从查思想、查制度入手,查现场规章制度是否齐全,落实到位,查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处于良好的状态。

3. 要结合工作任务、工作环境、活动内容,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隐患指定专人负责,并制定确保安全的可行性措施,实行隐患设备跟踪检查制。

4. 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事故,应立即将隐患、事故简要情况向分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5. 安管人员在履行职能检查时,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受检单位分管领导要签名、备案。

十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 为完善安全管理的自我约束机制,切实搞好事故隐患的整改,把各类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 对检查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采用“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形式,通知被整改部门。根据隐患的性质,分别作出立即整改、限期整改等要求,并负责跟踪检查。如拒绝整改者,检查人员应将情况记录在案,及时向领导汇报。

3. 对严重危及职工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的隐患,检查人员应立即限期整改,并上报处领导,由法制规科负责跟踪检查。

4. 对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一时不能彻底整改的隐患,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明确整改计划,实行隐患设备跟踪检查制。

5. 对事故隐患的整改实行“三定”(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人),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对隐患整改必须认真负责,组织好人力、物力、财力及时整改,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

6. 类似隐患不得重复出现。

7. 存在隐患的部门应按隐患整改通知单的要求及时向法规科反馈整改结果,并在隐患整改通知单和本单位的安全记录台帐上记载好整改情况。

十三、事故报告制度

1. 事故分类:特大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 —9 人的事故;重大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 —2 人的事故;大事故,指有重伤而无死亡的事故;一般事故,指只有轻伤的事故。

2. 发生特大事故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先电话报告并在12 小时内填报事故快速报表作出书面报告。发生重大、大事故事故应在于24 小时内填报事故快速报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如书面报告一时难以送达的,应先用电话报告。

3. 只要发生事故(不论是否有责任)都必须在事故月报表中反映。

4. 事故报告的内容:必须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原因和人员伤亡、损失情况。如当时难以讲清楚的,待查清后再报。

5. 对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的,给予当事人和部门领导以一定的处罚,并进行通报。

十四、安全监督保障制度

1. 为确保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到位,特制定本制度。

2. 安全监督保障由专业监督保障和群众监督保障组成,贯彻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

3. 专业监督保障

①专业监督由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法规科是实施专业监督的职能部门,专(兼)职安全员是专业监督的具体执行者。

②专业监督的对象是全处全体职工、各个工作岗位和各个工作环节等。

③专业监督的内容

◆ 国家和行业的安全法规、法令、条例和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 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对安全责任制,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 生产设备、设施的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是否按规定配备齐全及有效。

◆ 专业监督部门和人员应遵章守纪、带头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上而下实行逐级监督并自觉接受职工监督。

④专业监督的方式

◆ 处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听取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管理经验的汇报,并根据当时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 处每季度由安全职能部门对安全薄弱环节、安全重点部位进行检查或抽查。

◆ 夏季、冬季和“春运”等特殊时期进行专门安全检查。

◆ 各级专(兼)职安全员经常深入一线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整改,并做好自身的检查台帐。

◆ 收集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方面的反馈信息,提出处理意见。

4. 群众监督保障

①安全生产的群众监督以职工为主体,由工会具体执行。

②工会安全生产监督的职权

◆ 负责安全生产群众监督的组织实施工作,独立行使职权。

◆ 参与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

◆ 参与各项安全检查,协助并督促行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整改。

◆ 向职工群众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条例和规定,对职工群众进行遵章守纪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知识的教育。

◆ 监督和协助行政贯彻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各项法令、规程、条例和规定,及时督促行政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安全生产问题,消除事故隐患。

◆ 搜集整理职工群众提出的关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行政反馈作出决议。

◆ 协助和督促行政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 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总结经验教训,有权提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

◆ 有权代表职工和其家属对造成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的相关责任人提出控告,追究其经济、行政或法律责任。

③举报监督。处和处属各单位应设立安全监督电话、明确受理举报部门、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十五、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1. 安全目标管理是全处目标管理的重要组成部份。应围绕全处工作实际,制定出年度安全目标,并为实现这个目标制定相应的保证措施。

2. 安全目标的制定原则

①目标的重点性。安全目标应突出控制车辆交通事故、工伤死亡事故、设备操作事故、火灾盗窃事故等。

②目标的科学性。安全目标应符合运管工作的实际主客观条件。

③目标的实效性。要制定相应的保证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以及考核评价办法。

3. 安全目标的制定程序由处法规科(安全管理办公室)根据上级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负责起草年度安全目标,并经分管安全领导审阅后,提交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施行。

4. 安全目标的实施

①每年初以签订责任状的形式,将处安全目标层层分解到各部门(科室)。

②建立各级目标管理组织和安全监督保障体系,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从而保证各级安全目标的实现。

③安全目标的实施应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起来,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明确在安全工作上的具体职责和权限。

④严格执行“安全月报表”制度,以便掌握和督促安全目标的实施。

5. 安全目标的评价。首先是目标执行者对照目标进行自我评定、总结成功经验和失误教训,然后以处安全检查结果和有关台帐为依据对目标执行者进行评价,找出成功点和挫折点得出评价结果。

6. 目标评价的结果,作为安全生产的奖惩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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