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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培训规章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安全教育意见与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安全教育措施和制度如下:
一、安全教育措施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安全工作
每月组织召开安全办公会,对各部门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处理办法及措施;建立安全问题月检查制度,每学期组织不少于三次安全大排查,对排查的问题责任到人,限期整改。
2、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
(1)每学期组织一次安全报告会,利用升旗仪式、主题班会、宣传橱窗、广播、张贴标语等途径广泛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讲解安全知识,强化师生安全意识;
(2)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建立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安全教育网络;
(3)利用每年的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安全教育责任制
为确保安全教育落到实处,明确安全职责,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特制定岗位责任。
1、校长职责
(1)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制度;
(2)加强对各职能部门的督促检查,落实安全制度;
(3)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有关安全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保障学校安全,做到警钟长鸣;
(4)切实解决学校安全工作的不安全隐患,建立严格的外出活动报批制度。
2、总务处职责
(1)及时进行校舍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教育,严把食品卫生质量关;
(3)经常对教育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安全可靠,加强财产和经费的安全管理,严防失窃;
(4)加强学校用电安全,定期组织对用电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
3、教务处职责
(1)组织教师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培养教师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2)督促所属部门科室加强消防器材的管理与使用;
(3)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课堂教学渗透安全教育。
4、政教处职责
(1)利用升旗仪式、主题班会、宣传橱窗、报告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2)加强班级管理,重视课间管理,杜绝打架斗殴现象;
(3)加强对班级学生及活动场所的安全检查,确保活动安全,不组织存在安全隐患的活动;
(4)督促班主任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及时反馈学生在校信息。
5、教职工职责
(1)严格组织课堂教学,活动课周密考虑安全因素;
(2)严密注意学生动向,切实履行安全教育责任,杜绝自己管理范围内的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3)文明执教,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对由此导致的学生伤亡、出走等后果坚决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常规制度
1、校内安全
(1)不带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校,进校后立即进教室学习;
(2)自觉维护安全的校园环境,不拿公物玩耍;
(3)遵守学校安全教育规章制度;
(4)课间文明活动,不做不安全的活动;
(5)在校时间学生不得擅自离开校园,有事需请假同意后方可离校;
(6)同学之间不打架、不骂人,有问题及时报告老师;
(7)学校食堂杜绝不洁食品出售,保持师生食用品清洁、卫生。
2、校外安全
(1)不玩火,不玩电,不玩水,不玩游戏机,外出游泳需由家长同行;
(2)谨慎用火,野外不用火,严禁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3)注意讲究卫生,饭前便后洗手;
(4)在家听父母长辈教导,不做不安全之事,离家外出需告知家长。
3、交通安全
(1)上、下学行路时靠右行走,不抄近路,不奔跑,不争挤,按时到校,及时回家;
(2)骑自行车上路时,不骑英雄车,不并行、不追逐,安全行使;
(3)自觉遵守“一看、二慢、三通过”等交通规则。
4、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
(1)建立师生集体外出活动提前报告制度,提倡徒步运足,按规定使用证照齐全车辆;
(2)活动前学校对活动地点、设施、交通等安全措施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安全。
5、校舍、设施安全
(1)班级任课教师要时刻注意教室及周围环境的安全,一旦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
(2)执行假期值班制度。
海南职工秀英子弟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安全教育意见,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安全教育措施和制度如下:
(一)安 全 教 育 措 施
一、遵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以校长任组长,
各部门负责人等同志为组员的安全教育组织网络,负责学校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1、学校坚持三检查制度(开学、期中、期末统一检查)。
2、各部门坚持平时常查、常抓,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二、建立安全意识,组织安全讲座,落实安全措施。
1、各校每学期要制订好安全教育工作计划,用“请进来”的办法定期组织师生进行安全知识讲座。
2、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建立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安全教育网络。
3、建立上学、放学校门口领导、老师、校警值班保卫制度。
4、开展以班为单位,学习交通安全常识和其他安全自我保护知识,开展安全知识竞赛。
5、学校规定凡十二岁以下的儿童一律不得骑自行车上学,十二岁以上学生须家长打报告学校同意后方可骑自行车上学。
(二)安 全 教 育 责 任 制
为确保安全教育落到实处,明确安全职责,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特制定岗位责任。
一、校长职责:
1、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制订一整套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制度;
2、加强对各职能部门的督促检查,落实安全制度;
3、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有关安全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保障学校安全,做到警钟长鸣;
4、切实解决学校工作中的不安全隐患,建立严格的外出活动报批制度(班主任、辅导员向向学校职能部门报批,职能部门向校长报批,校长向区教育局报批)。
二、总务处职责:
1、及时进行校舍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加强对小店、食堂等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禁止无证经营,严把食品卫生质量关;
3、经常对教育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安全可靠,无安全隐患,同时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加强财产和经费的安全管理,严防失窃;
4、加强学校用电安全,定期组织对用电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
5、加强对学生外出用车的管理,保证学生用车的安全。
三、教导处、政教处职责:
1、认真组织开展有计划的安全教育活动,做到内容落实,如“安全教育周”、平时的安全防范意识等;
2、贯彻落实学校安全教育规章制度,并进行督促检查;
3、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并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做到谁组织谁负责;
4、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做到及时、准确。
四、班主任职责:
1、班主任是班级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2、加强对班级学生及活动场所(包括校舍、设施、用电、饮食卫生等)的安全检查,注意活动安全,不组织存在安全隐患的活动;
3、加强班级管理,重视课间管理,杜绝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
4、做好排队放学的组织工作,严格执行学校的安全规定;
5、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及时反馈学生在校信息。
五、教职工职责:
1、严格组织课堂教学,活动课周密考虑安全因素,注意设施安全;
2、严密注意学生动向,切实履行安全教育责任,杜绝自己管理范围内的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3、严格遵守值周值日的注意事项,注意师生、校园的安全;
4、文明执教,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对由此造成学生死、伤、残、走等后果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常 规 制 度
一、校内安全:
1、不带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校,进校后即进教室学习。
2、坐姿端正,学习用品和教室用品摆放整齐,自觉维护安全的校园环境,爱护公物,不拿公物玩耍。
3、文明行走,不奔跑,不跳跃,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扒护拦和其他不安全处所。
4、课间文明活动,不大吵大闹,不追逐奔走,不做不安全的活动。
5、在校时间不得离开校园(午膳生包括午后休息时间),有特殊情况要离校的必须向班主任老师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开。
6、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不骂人、不打架,有问题及时向老师报告。
7、学校食堂、小卖部工作人员均须持“健康证”上岗,师生食用品应保持清洁、卫生,杜绝“三无”食品和不洁食品出售。
二、校外安全:
1、不玩火、不玩电、不玩水、不玩游戏机,没有大人陪伴不单独外出游泳。
2、谨慎用火,野外不用火,严禁参加火灾扑救。
3、注意饮食卫生,不暴饮暴食,不吃过期、霉变食品,不喝生水,饭前便后勤洗手。
4、在家听从父母长辈教导,不做不安全的事,离家外出要告知家长。
5、不跟陌生人聊天,不吃陌生人的任何东西,不跟陌生人走,不给陌生人带路。
三、交通安全:
1、上学、放学各班实行排队放学,由老师带出校门。路上自然排成纵队,靠右行走,不闲荡,不奔跑,不争挤,不抄近路。按时到校,及时回家,不在途中做不安全游戏。
2、学生自行车刹车、响铃、车锁完好,经常检查,骑车不带人和其他有碍安全的物品,不骑快车,不显本事,不并行,不追逐,安全行驶,12岁以下学生不得骑车。
3、红灯停、绿灯行,行人过马路走人行横道,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4、过马路走斑马线,“一停、二看、三通过”,自觉听从道口管理人员指挥。
四、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
1、建立学校师生集体外出活动报告制度,外出活动均须提前向上一级行政单位报告审批同意。提倡徒步远足,严格按规定使用证照齐全的车辆,保证活动绝对安全。
2、学校在活动前须对活动的地点,设施,交通等安全措施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安全。
五、校舍、设施安全:
1、学校定期对校舍、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各班主任及指导老师要时刻注意教室及周围环境的安全,一旦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
2、建立校长具体负责制,各班特别是各班主任,应时刻对教室保持高度警惕,一经发现险情,果断处置,及时报告。
3、建立假期值班制度。
六、低年级学生接送安全:
必须加强对幼儿的安全常识教育和组织纪律性教育,要求上学、放学均须家长安全接送,老师安全护送;不接送的家长须签订安全责任书。
七.建立事故报告制度:
各班对偶发事件和事故均须对事故的原因、经过、结果等情况及时向校长报告,切忌不闻不问,更不允许隐瞒掩盖,逃避责任。
以上制度望各班、各教师贯彻执行,凡因执行不严而造成安全事故的,不但对当年的评优、晋级一票否决,而且要追究当事人和相关人的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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