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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矿安全工作制度
选矿厂安全生产奖罚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选矿厂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环境保护工作,消除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保证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保护矿山建设的顺利发展,特制定本安全生产奖罚考核细则。
第二章 通用部分
1、实现职工工亡、重伤事故为零,重大设备事故为零,重大火灾事故为零,重大交通事故为零,重大污染事故为零,重大经济损失为零,重大经济损失这零。
2、年内发生死亡1人次,全段否决1个月。段长罚款1000元。副段长罚款600元。
3、年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污染事故、火灾、中毒事故、爆炸及氰化钠丢失等),责任人罚款2000元,本段罚款2000元。段长罚款500元。副段长罚款300元。
4、出现重伤事故事故,责任人罚款1000元,本段罚款1000元。段长罚款500元。副段长罚款300元。
5、出现轻伤事故的,责任人罚款500元,本段罚款500元。段长罚款300元。副段长罚款200元。
6、年内发生交通事故,发生1人次,人均罚款10元,段长罚款100元,副段长罚款60元。
7、噪声合格率:大于85%每降低一个百分点,人均罚款10元;段长罚款50元,副段长罚款30元。
8、安全环保设备完好率:大于95%每降低一个百分点,人均罚款10元;段长罚款50元,副段长罚款30元。
9、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必须达到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一项达不到全段罚款1000元。段长罚款300元。副段长罚款200元。
10、粉尘合格率:年平均达到86%以上,每降低一个百分点,人均罚款10元,段长罚款50元。副段长罚款30元。
11、段长承担本班组奖罚总额的20%、副段长10%的比例执行。
第三章 教育培训部分
1、安全会议、学习、教育培训、活动到课率100%,每旷课一人次罚款50元;迟到、早退一人次罚款20元;
2、安全考试成绩90分为及格,89-80分者每人次罚款30元;80分以下者一人次罚款50元;不参加者一人次罚款50元;
3、班组安全会议记录每缺一次罚款50元,内容不齐、不全每次罚款20元。
4、班组安全会议交接-班记录每缺一次罚款50元,内容不齐、不全每次罚款20元。
5、对调入、调换工种的职工要做好班组级岗前安全教育。并有考卷和考试成绩,每缺一人次罚款50元,教育内容不齐、不全每次罚款20元。
第四章 劳动纪律部分
1、串岗、脱岗、睡岗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2、班上看小说、干与工作不相符的私活等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打架斗殴、赌博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4、酒后上班,每人次罚款100元。
5、严禁无证驾驶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发现每次罚款100元。
6、特种作业无证操作,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7、仓库、油库内,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严禁入内。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8、灭火器不准乱动、乱放。发现每次罚款50元。
9、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配电室等场所,发现一人次罚款50元。
第五章 安全卫生部分
1、不按规定地点存放自行车、摩托车或将其存放在车间、工作场所内的,每辆次罚款50元、
2、各分管责任区清洁、整齐、美关无杂物。达不到每次罚款20元。
3、在巡查和定期检查中,每发现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4、各种仪表、仪器,计量器具完好,无损坏,达不到每次罚款20元。
5、氧气、乙炔瓶放置符安全要求。达不到每次罚款20元。
第六章 劳保用品部分
1、保证劳保用具用品穿戴整齐,发现不合格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进入粉尘污染源岗位必须佩带好防尘劳保用品,否则不准进入工作岗位,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开车前必须检查各密闭点封闭是否漏尘,管路是否畅通,定期更换栏矿板,有堵塞或明显漏尘现象不得开车。否则罚款50元。
4、开车前15分钟,启动除尘装置,达不到每次罚款50元。
5、上班时劳动护品穿戴不齐(穿裙子、拖鞋、高跟鞋、背心等上岗操作),检修不戴安全帽者,每发现一人每项罚款50元;
6、、蹬高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佩戴安全带;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7、在含氰工作岗位的操作工,严禁食用物品或者带食用物品和小孩进入现场。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第七章 规定制度部分
1、对“安全指令”和“消除事故隐患通知书”要坚决执行,整改率要达到100%。时间、质量达不到要求每次罚款100元。
2、NaCN出库输送泵房门上双锁,仓库保管与浸出操作工各持一把钥匙开启泵房门,必须由双方人员同时到场打开,严禁非有关人员开启泵房门,严禁单方人员拿双钥匙开启泵房门。达不到要求每次罚款100元。
3、放射源的各作业点,每月必须进行三次监测、检查。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每少监测一次罚款50元,记录不完整每次罚款20元。
4、放射源处应设明显的安全标志。否则罚款50元。
5、何人不准在距离放射源2米内停留。发现一次罚款20元。
6、起重机、拖拉机、气电焊、电工作业等特殊工种,使用持证操作,禁止无证作业。发现每人次罚款50元。
7、止使用电线、三角皮带、麻绳、铁丝等捆挂起吊物,不准歪拉斜吊,禁止人员在吊起的物体下停留或通过。发现每人次罚款50元。
8、任何人不准随意拆除、损坏安全标志警示牌。发现每人次罚款50元。
第八章 其它部分
1、不按规定地点存放自行车、摩托车或将其存放在车间、工作室内的,每辆罚款50元.
2、发生事故立即如实上报车间(车间24小时内报安环处)不得或隐瞒、谎报以及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造成其后果的由本人自负。
3、上班期间发生盗窃案被开除者的段长罚款500元;副段长罚款300元。班组罚款1000元。上班期间发生盗窃者,价值在500元以下者负连带责任罚100元;500-1000元者罚200元;1000元以上者负30%的连带责任。
第九章 奖励部分
第一条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提出表扬和奖励。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制度,工作积极,勇于负责,协助领导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做出成绩的;
2、大公无私制止违章,防止事故发生,保证生产正常进行的;
3、在改进劳动防护和工业卫生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
4、对在安全生产、防尘防毒,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者;
5、在救护工作中和抢险工作中,成绩显著者。
6、无违章违纪记录者。
7、考试成绩满分者。
第二条 本月安全工作达到下列条件的段长、班组长,可给予100元、副段长可给予50元的奖励。
1、本月无因工死亡、重伤事故,无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和重大危险肇事事故。
2、本月班组工作场地粉尘合格率达87%以上。
3、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知识学习,全班组考试成绩第一名。
4、月内全段工作岗位无隐患,无各种事故。
选矿车间主任工作责任制度
(一)职务
1、正部级,执行公司每年干部聘任制。是本车间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具体负责选矿车间的生产、安全管理工作。
2、服从分管领导管理,具体管理选矿车间、锅炉车间、充填工区(污水厂)及领导副主任、班组长和各岗位操作工的全面管理工作,认真组织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各项各项生产流程管理,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生产,保质保量完成月计划指标任务。
3、负责分析、研究、决策生产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影响和不安全因素的现场管理,督促各部门领导在日常生产中做好各项管理目标的落实,应急工作应跟踪指挥,并协调好各部门、班组的技术指标操作质量及跑冒滴漏管理。
4、负责各岗位人员的技术配备调整,工艺流程操作过程中的原矿破碎粒度、入磨矿量的处理量、理论回收率、精矿品位、尾矿跑尾、设备检查维修质量等内部计划管理标准和办法的修订、完善工作,并按期进行检查、总结、评比、考核工作。
5、经常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掌握现场管理现状,向分管领导定期报告。每天应了解检查各带班主任的工作情况和交接-班情况,重点帮助解决好生产中的疑难问题及生产应急协调工作。
6、主抓好选矿车间的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管理,负责组织带班主任进行不定期地月计划完成自检、安全自检、设备自检和搞好所辖区室内外卫生及设备卫生保养工作。
7.、负责锅炉、充填、污水厂部门和选矿车间设备物品的使用维修管理及原材料领取使用消耗的控制(包括修旧利废、以旧换新),做到节约低耗、增产。
8、负责落实安排好调度会的各项工作指令和各项管理制度、技术规程的学习、指导及磨矿、浮选生产中的浓度计量、班样快样的抽检筛分考察工作。
9、负责管理范围内的部门,重点安全危险源的治理和使用、操作、保护管理(包括锅炉、各种压力容器、化学药剂、易燃易爆物品、手动和电动葫芦的使用操作、高压高温及运转设备的维修)。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落实,随时做好突发的安全、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0、负责本部门的设备安装、工艺流程改造、设备物品的自制加工的方案拟定和计划上报统筹管理工作,并积极做好每月计划大修检修项目的按时按质完成,确保开车计划要求 。
11、负责新工人上岗后的车间安全培训学习工作和各岗位操作工的月、季、年不定期地安全操作规程及技术培训学习工作。
12、根据公司全年方针、政策、目标管理规划,本单位要制定目标分解计划要求,综合本单位承包方案进行从领导到员工的层层计划部署落实工作。
(二)职权
1、行使分管领导下的选矿车间全面生产管理权力。
2、对本单位所有人员有撤职、停岗、停薪、退职和工资、奖金分配的权利。对在职期间有对提拔副职协调管理的建议推荐权。
3、有权对管理范围内的各项影响生产事务和造成生产秩序影响的“三违”人和事的惩处,并及时报告分管领导。
4、对各部门领导和带班主任因职责原则性不强、制度执行和工作落实不力,所造成的失职问题有权向公司提供裁决意见。
5、因岗位工作需要,有权对各岗位人员进行组织调整,有权对违章违纪造成重大影响生产的人员给于上报安委会处理的权利。
6、对员工工作优秀成绩显著的有权提拔任用班组长(或罢免班组长)的权力。
7、对本管理单位人员的生产、人事和违章违纪问题有直接行使管人理事及重处的权利。
8、对本单位副职领导在生产中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和安全、设备事故有指控权和追踪调查权。
9、根据公司年度、月度绩效考核目标管理和生产经营计划要求,有权对各单位和带班主任根据本单位承包方案内部进行合理分解优化组合二次包班管理。
10、有权参与公司成立的安全、设备等小组的检查评比工作,有直接提合理化建议的权力。
11、对本单位人员根据每月个人工作业绩和成绩突出的有权进行内部表彰、奖励的权力。
(三)职责
1、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绩效考核、检查过程中出现的现场管理问题未及时反映与整改落实不到位造成管人理事不力的负主要责任。
2、对选矿车间月计划指标任务和各领导的管理目标计划完不成负主要责任。对无故罢工、停工及群体闹-事骚扰办公秩序的负直接领导责任。
3、对全面质量管理工作抓得不力包括处理量、精矿品位、尾矿品位、大修检修、设备运行等造成人为责任心操作不力影响生产的和造成经济损失的负直接领导责任。
4、对现场安全管理反馈信息不准或自检不及时;安全检查整改项目及对各小组意见未进行及时、正确的处理,影响职工安全或构成后果的负责。.
5、对本人违章违纪造成的各项影响生产、经济损失、安全设备事故等负主要领导责任。
6、.对公司管理中的各项目标、方针、政策、指示精神未及时贯彻、布置、落实,导致生产管理滞后;目标不明;责任不清影响生产的负责。
7、对原材料领取使用管理、修旧利废管理、以旧换新管理、废品回收管理不力,造成跑冒滴漏浪费损失的负责。
8、对选矿车间(包括隶属单位)出现的各种重大安全、设备事故的承担公司安委会追究处理。
9、对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及拒不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监察指令造成安全出现严重后果的负追究刑事责任。
10、未组织制定本车间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或不执行职责制度流程进行现场管理,导致“三违”人和事及安全、设备事故的负主要领导责任。
11、未及时发现、整改各班组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或经济损失的负直接领导责任。
12、对外出、事假、公休期间未明确专人代行职权所出现的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七)、工作标准
1、提前十五分钟上岗,听取夜班带班主任和锅炉、充填部门领导的交接-班工作汇报,并查看各带班主任的交接-班记录、考勤,了解全面日常生产情况,掌握现场主要影响生产问题和指标、效率高低问题,做好班前会的准备工作。
2、日常进行早班、中班、班前会的全面安全生产工作布置(或不定期地夜班班前会落实),包括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的贯彻落实;施工规程的学习;安全、设备整改;公司方针、政策、指示精神的传达贯彻执行,以及各部门的现场流程操作管理。
3、每天按时参加生产调度会,有事要安排副职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4、按时参加星期一中层以上干部调度会,认真做好每周选矿生产管理工作,包括劳动纪律、安全情况、指标质量和主要现场管理不足的诊断及各项总经理会议纪要、方针、政策、班前会学习等情况的全面汇报工作。
5、每天班前会后要按照管理流程图进行现场巡查督导落实,对存在的生产事项要先急后缓协调处理。在早班下班前,要再次进行流程管理巡查,带着问题参加生产调度会,并及时做好工作汇报。
6、每月要不定期地对中、夜班干部和岗位进行摸排巡查检点,发现问题及时及时处理或按照制度执行“三违”处罚。
7、做好各岗位人员日常上岗前劳动保护用品的佩戴和持证上岗。
8、每天要重点做好各部门、班组的现场工作质量、安全隐患、应急协调工作的落实。努力杜绝各种“三违”人和事的发生。
9、每月不得低于二次召开班组长以上干部会议,认真分析各项管理落实的不足,积极做好后进班组或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意识教育,做到计划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不断提高部门领导和班组长的管理水平。
10、做好每天向分管领导的汇报工作。包括现场安全情况、指标质量、设备运行、应急处理等。
11、每月9号、19号为本单位安全自检日,要认真组织好安全自检自整工作的落实与及时上报安环部。每月29日为全矿安全检查日,要按时参加安全检查工作。
12、每月12日为单位设备自检日,要认真组织好设备自检自整工作的落实与及时上报设备科。每月22日为全矿设备检查日,要按时参加设备检查工作。
13、每月15日、30日为全矿卫生检查日,要安排好统计文书按时参加卫生检查工作,并每周做好各部门、岗位和选矿车间卫生区域的卫生清扫工作。
14、日常做好各岗位室内外的卫生清洁,加强带班主任现场巡查管理,落实好各管理考核小组对现场生产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15、认真做好每天生产日报表上报工作,不得出现违反日报表制度现象。
16、负责每月计划大修、检修项目的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17、每周每月服从公司绩效考核管理,不折不扣地完成每月生产经营计划和干部管理目标计划。
18、每月29 日按时参加安委会,并做好全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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