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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各种安全工作制度
城北小学安全工作制度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学校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学校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失踪,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制度,填写值日登记表。
5、不经学校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室外课、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跟班教师附连带责任。
3、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爬山、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4、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严格学生参加游泳活动的审批程序和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学生游泳活动的安全责任,确保学生游泳安全。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三、学科教学学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四、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栏、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4、负责管理饮用水的人员,要重视饮用水卫生安全,防止投毒和其它卫生疾患的发生。
五、集会、做操的安全管理
1、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校体育教师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作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六、不可预见灾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首先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遭遇不可预见灾害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七、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村治安主任抓好治理工作。
2、行政值日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少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学,学前班小朋友有序的由老师护送到校门口,家长在校门口接小孩,家长不许进入学校。
4、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八、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发动师生,认真搞好学校环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根除传染病病源。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全校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强管理,特别对学校师生的用水、饮用水一定要符合标准。
小学安全工作制度
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
1、为研究讨论和解决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议;
2、负责安全的部门或同志应做好学校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3、对于突发事件,分管人员要及时召开安全会议,并将会议结果向校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如果事情重大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
4、对于一般性事件,要在学校会议上及时通报并研究;
5、对于重大事件,及时召开学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并向学区教育局和分管领导汇报。
二、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制度
1、实行校园安全“日查制度”,学校值周人员每天巡视校园1次。
2、每月专门检查一次安全工作,通过检查,发现并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填写好安全台账,严重隐患应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学区报告。
3、每学期初、末组织人员全面进行安全检查,开展“安全日”教育活动。
4、对于重点部位要做重点安全专项检查,并写出书面报告,上报政学区。
三、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1、安全工作作为各教职工年度考核、评估的重点内容,定期进行查验,并纳入村校长工作和班主任工作考核中。
2、安全领导小组应做好工作记录或检查记录。
四、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镇学区。
2、发生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向上报告的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并要以书面形式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相关人、经过、结果及处理情况。
3、如发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学校必须立即向上报告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五、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体教育工作者都是安全工作者。
2、安全工作分工明确,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在学校安全责任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和直接责任者,由县教育局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学生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相关条例对学生给予相应处分。
5、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伤、残、死亡等严重后果的,由学校或镇学区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对在学校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寻衅滋事、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者,校值周人员应及时上报当地公安机关。
六、门卫管理制度
1、门卫值班应忠于职守,上课期间关闭校门,实行封闭管理。
2、严格限制校外人员随意来校,要做好登记手续,离校时必须要在登记薄上注明。
3、严禁坏人,精神病患者、传染病患者和无事者进入校园。
4、严格限制车辆随意进入学校。
5、学生在校上课期间,不得私自出校门。
6、门卫值班时,不做私事,遇到紧急情况,果断处理,并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七、节假日值班制度
1、节假日安排专人值班护校,要有一名校领导带班。
2、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在岗,认真负责,加强巡查,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八、校舍、校产管理制度
1、校舍建筑由专人设计、施工,竣工后通过鉴定验收后方可启用。
2、总务处和学校安全工作小组经常对校舍、校产的安全性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查。
3、教职工经常检查自己工作范围内校舍、设施的安全性,发现问题,及时排查,重大问题,及时汇报总务处。
4、每学期末总务处对全校校舍进行大检查,寒假小修,暑假大修。
5、固定资产分类造册,逐步实现办公现代化。教师使用学校固定资产,应按规定办好手续,期末总务部门清点一次,办好报废、赔偿的手续。
6、损坏、遗失公物照价赔偿。
九、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师生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乱穿马路。
2、组织师生外出和师生往返学校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乘坐无安全保障的交通工具。
3、上学、放学期间,由当值日教师在校门口进行交通护导。
4、放学采取“清场制”,即不准在放学时间让学生滞留在校。
5、严禁学生在往返学校路上追打玩耍,严禁儿童在马路上骑车上下学。
十、接送学生制度
1、学前班或低年级学生(家长自愿接送)尽量由家长按时送至校门,放学回家时由家长在校门口接。
2、学前班学生放学时由班主任护送校门口,组织好路队纪律,
3、凡应被接送却未被家长按时接走,要及时与家长作好联系。
4、告知家长应按规定时间接送学生。教师要及时放学,确实要留学生的,要首先安排好学生的回家事宜。
十一、学生集体活动管理制度
1、严格实行学生集体活动审批制度。
2、不得擅自组织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3、原则上不组织学生校外集体活动。
4、不组织未成年学生抢险、救灾等危险活动。
5、组织学生进行自然、科学等实验时相关教师应告知学生注意事项。
6、体育教师和学生应按照运动规则和有关项目开展体育活动,体育设施必须安全牢固。
十二、防毒防暴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药品实行专人管理制度。
2、实验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兼作职工宿舍。
3、使用化学药品时应严格按实验要求规范操作。
4、严禁学生携带、使用危险性器械和物品(如刀、枪、剑、鞭炮、毒药等)。
5、严禁学生进入黄、赌、毒场所和观看有害于身体健康的音像、文字作品。
6、加强卫生管理,严防食物中毒。
7、有情况要早作处理,并及时上报镇政府和镇学区。
十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积极配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2、教室、学生住所等人员密集的地方是防火重点场所,当日值班人员加强巡查。
3、加强用电管理,检查电线线路,及时更换老化电线,防止电着火等事故发生。
4、班主任及相关科任教师向学生介绍必要的用电知识及用电安全知识。
5、严禁学生使用教室内的插座充电。
十四、不良学生或学困生帮教制度
1、及时掌握我校学生的基本情况,防患于先。
2、建立学校教师联系帮教责任制度,学校教师都要联系帮教一名不良行为学生,坚持做到“三定”:即定帮教对象、定每周帮教时间、定帮教责任。
3、继续建立、健全不良行为学生档案,完善帮教责任制,落实帮教措施,积极主动争取家庭和社会力量的支持进行帮教。
4、要及时了解不良行为学生的思想动态,切实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同时要重视对异常行为学生的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帮助他们解除心理障碍,及时进行心理沟通。
5、加强道德法制教育,将学生的违法犯罪控制在萌芽状态,严格控制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6、学困生要由任课教师确定人员,有计划的对学困生进行辅导。
十五、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设兼职网络管-理-员一名,负责网络管理维护和资源管理等,及时排查隐患,保证网络正常运行。管理人员应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和业务技能水平,适应计算机网络发展的要求,为学校教育教学、教科研和管理服务。
2、学校应定期对教师和学生进行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进行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学生上网时,必需有教师进行监督,严禁进入黄色、反动和自由化过重的网站。
3、不得在计算机校园网信息系统中查阅、存储、处理和传递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违反党纪国法的信息、有损学校和他人利益与形象的信息、个人隐私的信息、色情信息、有碍社会治安的信息等;一旦在网络上发现此类信息,应及时上报网络管理人员,并自觉立即清除;
4、严禁利用校园网炒股和在上课期间开放网络给教师玩网上游戏和娱乐。
十六、卫生防疫制度
1、配合卫生部门建立好学生和幼儿健康档案,定期对学生进行检查。
2、制定卫生防疫安全工作预案,加强对学生常见和传染病防治工作。
3、抓好学校饮水管理,为学生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饮用水。
4、校内不得摆摊设点。
5、搞好厕所卫生,实行定期清扫制度,定期消毒消臭,保持清洁干净。
十七、恶劣天气安全管理制度
1、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应对恶劣天气的安全工作预案。
2、发生暴雨、洪水等恶劣天气事件时,采取临时停课措施。但应及时向当地政府及镇学区报告。
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安排
1、上班期间由门卫和值勤人员轮流值班。
2、夜间后勤人员和部分看校教师守护值班。
3、节假日由校领导带班,部分教师值班。
4、重点部位和要害部位由专人值班守护。
二、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在当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保持警惕,不迟到、早退或脱岗。
2、对各部位每小时巡查一次,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发现失窃,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发现重大情况应立即报告领导的同时要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3、负责传达上级机关的电话通知,接待因公来访的人员。
4、保管好值班物品,交接-班时必须做好移交手续。
5、做好当班情况记录和交接-班工作,并负责值班室清洁卫生。
三、处罚措施
1、值班人员迟到、早退、脱岗、制度,按本校考勤规定处理。
2、在规定的值班时间发生了案件或事故,对缺岗、迟到、早退、脱岗者,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防火安全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防火安全责任,有效地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消除隐患,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防火安全,根据我校具体情况,实行三级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㈠三级管理机构
1、学校指定一名领导为消防安全负责人,领导学校防火安全工作。
2、各班主任为本班级防火安全负责人。领导本班级防火安全工作。
㈡学校防火安全负责人的职责(一级)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有关指标,负责学校的防火安全工作。
2、负责组织师生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防火警惕性。
3、负责检查各部门防火安全组织工作情况。
4、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排除火险隐患。
5、负责规划消防设施,组织检查消防器材设备管理的情况。
㈢各班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二级)
1、各班级的防火负责人,负责向师生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防火警惕性并保证本部门的防火安全。
2、认真宣传贯彻消防法和安全保卫制度。
3、每日上下班时应先认真检查本部门及责任区内是否有不安全因素或异常现象。
4、合理使用电器,不超负荷;不乱拉、改搭、迁线和安装灯头插座等。
5、管理好班级内的防火安全。
6、发现火情,应组织力量及时扑救,同时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㈣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三级)
1、认真执行各项防火安全制度。
2、每天对责任区范围内防火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难以处理的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
3、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
4、督促师生员工管理好消防设备器材,保证有效使用。
㈤用电防火安全制度
1、学校内电器设备,应严格按照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和公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由正式电工进行安装和维修。
2、严禁使用不合格的保险或自行搭线,电器设备和电线设备及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
3、不准使用电炉,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电炉的,应经审批采取安全措施,制定制度,专一保管。住宿人员在使用电器时应认真检查电器是否安全合格,不合格的杜绝使用。使用时不得超负荷,使用后不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4、电器设备和电线除每月检查一次外,每年进行两次绝缘检测,发现问题立即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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