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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防患于未然,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责任范围划分
(一)学校基建、房屋修缮,学生生活、学习用电的设施设备,食堂食物的进出及饮食卫生安全,生活用水安全,医务室及疫情疾病预防安全,小卖部各种食品的进货、销售安全,由总务处负责人主管。
(二)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内、校外各种学生活动安全,学生寝室安全,门卫安全,教学楼安全,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由学生处负责人主管。
(三)学生上课(含室内、室外体育课及锻炼课)安全,学生机房、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使用和防盗安全,图书馆安全,由教务处负责人主管。
学生外出实习的交通、财务、人生安全,由各专业负责人主管。
(四)财务室、财经票据及现金安全,由财务处负责人主管。
(五)教职工活动安全,由工会主席主管。
(六)全体教职工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为安全责任范围。
二、安全责任划分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副校长、调研员对分管工作负责。
(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
(三)安全责任具体划分
1、各处室、部门负责人是所负责处室、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负责拟定所辖工作人员职责和本处室、部门安全工作措施和办法。
(2)负责所辖工作范围的安全督查和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任何隐患。
(3)审批、回复有关人员的请示或报告,及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问题。
(4)汇报和落实安全的有关工作。
(5)安全事故发生后,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前提下,30分钟内向校长报告,并在1小时内拟出事故报告草案。
2、实验室主任对各实验室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教学楼安全工作:学生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4、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班级经学校同意外出参加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活动的组织者负主要安全责任。
5、重大活动或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含外出社会实践活动)安全工作:组织者为全过程的直接责任人。
6、宿舍内学生安全工作:白天宿舍管理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夜间保卫科值班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7、一周常规管理安全工作、门卫安全工作:保卫科科长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对学校公共场所的学生活动进行管理,对学生活动安全负责。
8、消防安全器材的购进、安置和管理由保卫科科长负责。
9、食堂和小卖部安全工作:总务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抓好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建立健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10、防病、防疫管理工作:总务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疫情的防治、监控和报告,防止各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流行。
(2)医务室负责人要定期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学校和蒙自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养成健康的卫生习惯。
11、各处室、部门管理的车辆的安全,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12、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学生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村委会抓好治理工作。
(2)保卫科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校外不良分子袭击学生时,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学生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13、全体教职工是自己岗位和工作内容范围的直接责任人:
(1)对本岗位工作(含值班)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对本岗位工作范围的安全工作,若需采取措施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三、安全责任追究
安全工作事关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关系学校的发展和稳定,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各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对学生、对家长、对学校和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关责任。
(一)各处室、部门不履行安全职责发生安全事故时,追究处室、部门负责人责任。
(二)各处室、部门一但发生安全事故,要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迅速将事故情况报告学校;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一天,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并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学生处。瞒报、迟报、漏报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不经学校同意,各处室、部门、班级不得组织学生外出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其他活动。擅自外出活动的,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班主任责任。
(四)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对学生的实验、实习操作,应按安全规程严格要求。违反的,追究该课任教师的责任。
(五)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墙、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并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因疏于管理而发生意外时,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六)总务处对食堂和小卖部食品卫生监管不力,发生师生中毒事件的,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七)医务室对传染病监控、预防不到位,发生传染病在校内流传,追究医务室负责人责任。
(八)学校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符合相关规定和安全标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九)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学生处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踩踏事故的发生。组织集会、做操负责人要负责维持秩序、保护学生安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组织者管理不到位而发生意外事故,追究组织者的责任。
(十)负有管理车辆责任的处室、部门,因车辆管理不善,或借车给非专职驾驶员驾驶造成意外事故,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处室、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十一)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否则,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涧上小学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的安全工作,保障学校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 的原则,实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管理制度。
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总责,各行政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当事人对负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为明确责任,切实抓好安全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1、课堂教学安全
任课教师负责落实好课堂教学安全及课外学习、竞赛等教学活动中的师生安全及各功能用房在使用期间的安全。教师要保证课堂纪律,维持课堂教学秩序,确保让每个学生全身心投入学习,及时稳妥处理好课堂上出现突发事件,重大问题要及时通知校长或主管教师及值班教师,以便协助处理。上课时间教师不得随意离开课堂,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坚决杜绝将学生随意赶出课堂。
值班教师认真抓好课堂教学安全工作的督查,发现问题,要向任课教师及时指出,并抓好落实。对值班领导提出课堂教学安全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任课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因责任不到位,造成安全责任事故,学校将追究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除按规定严肃处理外,负责人要承担相应领导管理责任。
2、班级管理安全
班主任负责班级常规安全管理和学校组织校内外大型活动中的学生安全。班主任要时常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认真做好班级安全管理工作。如发现打架斗殴、学生随意逃课等安全问题,班主任要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类似事件发生。对值班领导提出的班级安全管理问题,要立即落实整改措施。若学生上学期间逃课,而班主任未及时通知家长,在校外发生学生伤害事件或因班主任工作不到位造成校内学生责任事件,情节严重,学校将追究班主任的责任。
3、教学功能用房管理安全
功能用房管理人员要在落实学校专项检查同时,要经常进行安全自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汇报,并督促立即整改,消除隐患。若教室或功能用房管理人员出现不及时关窗锁门等工作不到位行为,将予以警示告诫,屡教不改,学校将严肃处理。教室或功能用房发生被盗、被破坏等安全事故,管理人员要第一时间向负责人汇报,若汇报不及时,将追究分管负责人和处室管理人的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管理人员要负相应岗位责任;若因工作不到位而造成被盗、被破坏等安全事故,管理人员要负全责。
4、校门安全管理
门卫要按规定开关校门。值班人员在上课时间要确保学生不出校门,禁止外来车辆随意进入校园,防范可疑人员进入校园。若出现擅自离岗,学生私自外出、校外人员不经登记私自闯入等失职行为,经查实,学校将严肃处理,有关人员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门卫要落实好夜晚值班制度,发现安全隐患或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向领导汇报,以便及时消除隐患。若学校发生被盗、被破坏等安全事故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经核实,对在岗门卫人员予以加倍扣罚。若出现校外人员进校造成师生伤害或学校发生被盗、被破坏等安全事故,门卫人员未及时向领导汇报,造成严重后果,学校严肃处理门卫人员,严重者予以辞退。
5、校内外集体活动安全
举行校内重大集会,要制定重大集会疏散预案,精心组织,按秩序退场。组织校外活动的责任教师要严格执行师生校外活动校长审批制度,不经校长允许,不准擅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对于擅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人或教师,学校将严肃处理。
6、值班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校值班,坚守岗位不得擅离
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如遇扰乱学校秩序破坏学校公物等情况,应立即采取制止措施。值班人员要经常巡视校园,及时发现课堂教学和学生常规管理上安全问题,立即告诉有关责任人,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同时仔细检查门窗是否异常,以便及时消除隐患。及时发现并处理学生偶发事件,做好每天放学后学生离校工作。若值班时遇到恶劣特殊天气,值班人员要提前到岗,确保学生安全。若因值班人员失职而造成学生伤害事件,一切后果由值班人员负责。
7、其他安全问题经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后,责令有关人员抓好落实,若因渎职造成严重后果,按有关规定处理。
8、实行学校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从校长到每一位教职工,年度工作中如出现安全工作责任事故,一律不得参与评先进,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情节严重,报请上级主管部门,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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