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资料网>规章制度>安全制度>《企业夜查安全防火制度

企业夜查安全防火制度

时间:2022-04-11 09:30:03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企业夜查安全防火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总条列

企业夜查安全防火制度

1、为加强公司消防工作,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国家和深圳市关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贯彻落实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责任制,企业法人代表签订年度《安全责任书》,公司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3、管理职责

3.1、负责公司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体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防火安全的自觉性,落实公司防火安全责任制。

3.2、贯彻执行国家和深圳市关于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制订公司防火安全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对各事业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况进行日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火灾事故。

3.3、每月定期、节假日以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对各部室防火安全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同时加大重点防火部位的巡视检查频度。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灾隐患,应报公司主管领导并采取应急措施,对随时有可能发生火灾危险的部位或设施,有权责令有关部门和人员立即改正或者停止使用,确保公司各部门的防火安全。

3.4、配合消防管理机关和地区安委会组织到公司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或其他活动,对消防机关指出的隐患和提出的改进建议,应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报告消防机关。

3.5、负责公司生产经营区域内防火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或协助消防管理机关对公司生产经营区域内防火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

3.6、参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设计方案审定工作和最终验收工作,并对施工过程的情况负有监督责任。

3.7、负责对新到公司工作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8、负责定期对公司的防火物资、消防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检查、更换和增补工作。

3.9、安全值班和巡逻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并掌握防火和灭火基本知识。

3.10、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记录在《安全检查记录》上,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字,被检查部门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4、各部门关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职责:

4.1、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防火安全的自觉性,落实公司各部门防火安全责任制。

4.2、贯彻执行国家和深圳市关于防火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与各岗位工种安全防火规定,监督检查本部门落实公司制度及规定的情况,对本部门防火安全情况进行日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火灾事故。实施科研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与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4.3、配合消防管理机关、地区安委会和公司组织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以及消防管理机关和地区安委会组织的其他活动,对消防机关指出的隐患和提出的改进建议,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报告公司安全部。

4.4、爱护公司的防火设施、消防器材和避雷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挪用、埋、压、圈、占。

4.5、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排除,出现火灾应及时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扑救,并向安全部及时汇报,不得瞒报、漏报或延报火灾情况。未经安全部许可不得撤除、清理火灾现场。

4.6、对重点部门的防火部位和设施指定专人负责,下班前拉闸断电,熄灭灯火。

4.7、部门全体员工均为公司义务消-防-队员。

5、宣传和教育:

在公司厂房、车间和仓库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定期对公司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消防安全演练,使员工掌握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

6、每季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公司安全形势、学习贯彻有关文件精神,针对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予以落实。

7、安全部应利用公司计算机信息网络、通讯、黑板报、宣传画、横幅、广播、电影、电视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经常性的治安防范和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8、公司领导、各个车间部门应充分重视公司及部门防火安全工作,按照安全办的要求落实对员工的防火安全教育,带领员工自觉遵守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公司安全方面的有关制度,组织员工开展防火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员工防火安全意识和遵守防火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9、公司各级领导不得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

10、建筑设施的强电系统不得私自安装或改造,保证供电系统的安全。

11、人员集中的会议室、办公室等处应建立内部管理责任,加强检查,保证人员离开时及时切断电源,确保安全。

12、消防设施管理规定:

12.1、安全办负责室内外消火栓和其它消防器材及设施的检查、维修、保养,并加强日常管理和做好相应的检查和维修记录,确保处于良好状态。

12.2、灭火器材的购买、配置由管理部负责,在各部门的责任区内如发现消防器材及设施损坏,应由各部门及时报告安全部,安全部应及时查明原因,负责更换和修理,并负责对责任事故的处理。

13、公司用火管理规定:

公司生产经营区域内及员工集体宿舍内严禁私自使用电炉和其它插入式电热器具烧水、做饭。因科研生产需要使用电炉或其它电热器具的,应指定专人看管,使用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

14、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禁火区及禁止吸烟的场所,严禁使用明火和吸烟。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2015-07-09 12:53 | #2楼

◆总则

一、工厂为维护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员、物品之损害特订立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安全管理,包括火灾、窃盗、风灾、地震、水灾及身体伤害的预防及抢救的一切措施。

三、工厂安全管理,除依照法令法规之外,还需参照本制度落实执行。

四、安全管理由各级管理人员及公司主要安全责任人监督监督实施,应组织统一安全卫生及消防管理小组。工厂人员均有防止灾变及抢救损害的职责。

五、领班以上的干部均应熟悉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并监督训练属下人员严格遵守和执行。

六、工厂现场工作人员应视其智力体力调配适当的工作,俾危险发生时,能从容应付。

七、工作代理人员必须熟悉被代理人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

八、危险发生时,除采取必要行动外并应立即向上级人员报告,积极采取有效防止及抢救措施。

◆火灾防护

九、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必要的情况下可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吸烟。

十、工场门户应向外开启,工作时间不得上锁。

十一、易燃及爆炸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隔离管制),除生产必要的数量外,不得携带入工作场所。

十二、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情况,做到每个工作时都有人巡查。仓库及生产现场的电器、电箱、油类、纸箱(片)、泡沫等一切易燃物品必须分开放置1米的距离,防止连续燃烧。

十三灭火设备应按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状态,同时要熟练掌握使用方法。(消防器材前方务必留有宽敞的通道,严禁放物)。

十四、电线不得接用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后应确认关闭电源。

十五、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确认附近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员需经严格训练,并应有监工随时检查监督。

十六、电器设备经常检查,台风、地震后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十七、炉灶、烟囱、煤气等易引起燃烧的设备要经常确认,下班时并再次检查为安全状态才能离开。

十八、电器设备或易燃物发生故障时,和增接电器设备时都应请示上级人员后通知专人办理。

十九、工厂所有安全通道要随保持畅通,安全管理人员要不定期检查和督导改善。

二十、首先发现起火的人要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将着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开,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力消除火源。如关闭电源或消除其他火源。在场员工均应立即协同灭火。

二十一、火灾时部门主管要一面参加抢救,一面沉着指挥救火,并迅速通知工厂消-防-队员,必要通知附近单位戒备。

二十二、火警发生时,权衡以公司力量不能控制时,要立即关闭防火门窗,人员从消防安全通道撤离,以免火势蔓延。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寻救专业队伍的帮助。

二十三、如火势一时不能扑灭,参与人员应一面救火,一面抢救人员及物品。

二十四、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1、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地毯等物扑灭,切勿用水灌救。

2、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这样容易扑灭。

3、先救人再抢物,抢救物品时要先抢账册、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重物品为原则。

4、在火烟中抢救要用湿手巾掩住口鼻,放低身体逃离。

5、如火焰封住出路口,应利用绳索或电线等物从窗口逃生。

◆窃盗防范

二十五、现金、贵重物品及机要文件,下班后应放置于安全之橱柜中,指定专员负责保管。

二十六、守卫人员应随时注意进出人员,并注意询查和观看其行为举止。

二十七、夜间值勤的保安人员应于规定时间段在工厂内巡逻,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寻求帮助协同采取措施。

二十八、部门主管对经管财物人员应随时注意其生活是否严谨,以防监守自盗。

二十九、携出物品时要先取得相应的手续或者放行条。保卫科凭证验货放行。

三十、办公室应于夜间加班人员离去后关闭门窗,并确认上锁。

三十一、窃案发生后要保护好发现场,报有关单位协助侦察。

◆风灾、水灾、地震之防护

三十二、气象机关发布台风警报后,保卫及有关单位人员应随时注意收听报告台风动向,并及时转告总经理或厂长。

三十三、风灾、水灾、地震接近本地区前,采取下列预防措施:

1、关闭门户,如有特别防范设备,亦应及时检查是否运行正常。

2、熄灭炉火,关闭不必要的电源或煤气。

3、重要文件及物品放置于安全地点。

4、放在室外不堪雨淋的物品,要搬进室内或加以适当的遮盖。

5、准备手电筒、蜡烛、油灯等照明物品及雨衣、雨鞋等雨具。

6、门窗如有损坏要紧急修缮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7、指定必要人员集中待命,准备抢救灾害。

8、准备必需的药品及干粮应对伤害的救治。

9、人员应撤离到安全的地方,随时注意情况的发展,必要时再次撤退。

三十四、工厂房舍有被洪水冲及之处,要采取紧急预防措施。

三十五、为防止震灾,易燃物不应放在高处,以免落地造成灾害。

三十六、灾害发生前和发生中全体人员要听从安全管理小组的指挥,并协助采取应急对策。

◆身体伤害的预防

三十七、有危险性之工作应由熟练人员担任,派人在场监督。

三十八、发生伤害时要及时将受伤者送劳动保险指定医院或就近治疗。

三十九、工作地点的顶上可能落下伤人物体时,工作人员应戴安全盔帽。

四十、使用带腐蚀性的化学原料时,必须使用安全工具,避免与身体直接接触。

四十一、在灰尘飞扬中工作者,应带上口罩及眼镜。

四十二、使用电气器材时,应注意绝缘是否完好及是否有导电物体接近电源。

四十三、操作起重机时,要注意吊起物体底下及附近是否有人,并警示立即离开。

四十四、使用塔架或扶梯应严密检查是否坚固,协助人要随时观察随联络。

四十五、玻璃、铁钉或铁丝等不得任意抛弃,以免伤人。

四十六、不得穿着松驰衣裤和披长发操作机器或走近操作中的设备。

四十七、工具应放置于工具箱中,工具箱应尽量放在地面。

四十八、尖锐工具要有防护圈盖,且不得放置于衣袋中。

四十九、锻铸或焊接时应注意远离他人,并佩戴眼镜。

五十、汽车、机车、堆高机、起重机操作者必须领有驾驶执照或为工厂指定人员,无照人员不得操作,未经允许不得练习驾车。

五十一、驾驶汽车或其它机动车辆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五十二、特种作业的监督人员应明了该项作业的特殊危险性,随时告知其属下操作者。

五十三、遇停电时要立刻关闭总电源开关,送电时再开启之前,要先通知各用电部门。

五十四、凡电器机器的修理,更换保险丝检查或其他有触电之危险时必先关闭开关而后行。

五十五、高压电线作业非专业人员和未确认断电前严禁作业。

◆机械工具的处理

五十六、使用机械工具前必须先点检有无异状,无异状时才可使用,

五十七、初次用的机械或新装置使用的机械类,必须得所属主管的准许,并听取说明后始可操作。

五十八、动力传动装置,开始发动时应先用口号(呼声)或适当的方法联络同事周知,再确认周围的安全状态后起动操作。

五十九、机械的清扫注油应转动停止后进行,但在特别许可时另行处理。

六十、如无必要应避免机械的空运转。

六十一、计量器类要经常做正确的保养,尤其是密闭加压机械更要严加留意。

六十二、对于压力计、温度计、万用测试表及其他计量器类要特别小心操作,并在其规定的示度范围内使用。

六十三、玻璃器具、材料等的装卸、切断或其他使用均需留心,慎防破损,除非经特别允许外,一定要戴手套工作。

◆紧急警报发布,人员组织行动规定制度如下

六十七、紧急情况下工厂内全体人员要听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做到有序掩蔽和撤离,可能情况下携带重要文件、账册、财务报表、贵重物品等进入指定地点或安全的地方,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本制度经上级批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必要时相关部门做出修定。

【企业夜查安全防火制度】相关文章:

企业防火安全制度02-07

防火安全制度02-04

防火安全制度15篇02-04

防火安全制度(15篇)02-04

消防防火安全制度11-13

安全防火责任制度04-01

防火安全制度(通用15篇)02-04

防火安全制度(集锦15篇)02-04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01-04

防火安全检查制度(精选13篇)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