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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工人安全生产制度
太行林局林业生产工程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创新林业经营机制,发挥工程多主体实施功能,改进投资方法,强化工程责任,严格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1、各单位要创新经营机制,积极鼓励、扶持和发展民营林业,大力推行职工个人,职工家庭,职工合伙、林场和乡村合作等多形式的工程实施模式。
2、林业生产工程全部实行报帐制。工程验收、工程结算按省厅要求分阶段进行。
3、林业工程建设要积极推行招标制,增强项目管理的透明度,提高项目实施的科学性。
4、工程建设施工技术人员要坚持跟班作业,工程项目按工序签订协议,责任到人,实行责任事故追究制。
5、营林生产要注重生态、社会、经济三大效益,坚持生态效益优先的原则。改变过去林种单一、纯林结构的弊端,使林种、树种多元化,积极营造混交林,发挥森林的综合效益。
6、继续推行地膜覆盖造林、容器苗造林,积极采用生根粉、抑制剂、吸水剂等林业科技新产品,搞好林业实用技术组装配套,增加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含量,实施科技兴林。
7、各项工程检查验收办法和标准,由局根据国颁、省颁标准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所有工程全部由局组织进行检查验收,对达标工程负责填写验收合格证,财务部门依据合格证拔付工程投资。
8、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试行。
9、本办法由局生产科负责解释。
太行林局林业生产检查验收办法
为了客观真实地反映各单位生产建设的成果,进一步提高林业生产建设的质量,摸清各单位本年度林业生产实施情况,根据我局实际,特拟定本检查验收办法:
一、工程造林
(一)检查内容:
作业面积、成活率、保存率、整地规格及密度、苗木质量、树种及混交比例,科技含量。
(二)检查办法和标准:
1、作业面积:根据作业设计图在现场对照检查,核对周边界线,并核查作业范围内不宜作业地块面积,计算实际作业面积,误差率≤±5%时以上报面积为准。
上报面积-核实面积
误差率(%)=──────────────×100%
上报面积
2、成活率、保存率:采用样方调查结合路线调查进行。样方选取采用随机抽样,要求上、中、下分布均匀,具有代表性,抽取比例为0.5%,样方面积100平方米,路线调查要求所选路线具有代表性,检查抽取比例为1株/亩。造林成活率、保存率以地块或小班为单位计算:
样方活株数+路线活株数
造林成活率(保存率)= ─────────────×100%
样本总数
成活率、保存率≥85%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同一小班当造林成活合格而密度不合格时应以造林成活率×密度合格率为最终成活率(保存率)。
3、整地规格及密度:密度采用样方调查,抽样比为0.5%,样方面积100平方米。统计样方内实有穴数,计算整地密度。整地密度与设计密度误差在±5%左右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穴规格:实测值与设计误差≤10%为合格穴。
合格穴数
穴规格合格率(%)=──────────×100%
样本数
样方总穴数
密度合格率=──────────×100%
样方设计总穴数
穴规格合格率≥85%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密度合格率≥95%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大于100%以100%记。
4、苗木质量:主要检查苗龄及苗高,以设计为准。抽查比例为1%。
合格株数
苗木质量合格率=───────×100%
检查总株数
合格率≥80%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5、树种及混交比例:采用路线调查,查看栽植树种与混交比例是否与设计相符,树种合格率要求100%,混交比例合格率≥80%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6、科技含量:针叶树要采用地膜覆盖,营养袋苗栽植,阔叶树要用根宝(生根粉)蘸根栽植。科技含量达100%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二、育苗:新育苗、留床苗
(一)检查内容:面积、产苗量、苗木质量。
(二)检查方法:
1、面积:采用实测检查。
2、产苗量:采用随机样方调查,样方面积为1平方米,抽样比为:2平方米/亩
产苗量计算公式为:
样方总株数
亩产苗量= ─────────×666×圃地利用率
样方总面积
其中:
利用长×利用宽
圃地利用率= ────────×100%
长×宽
全场产苗量按新育苗、留床及树种分别统计。
3、苗木质量:在每块地内随机抽取50株以上苗木,量测其地径,苗高。
(三)评定标准
新育苗以产量一项评定。亩产量在省颁标准±20%范围内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产苗量不达省标30%者视为失败面积。
留床苗以产量与平均地径两项进行,两项全合格为合格,有一项不合格为不合格,其中:平均地径落叶松达0.3厘米,油松达0.35厘米为合格,其它树种以省颁标准计量,低于标准均为不合格;亩产量在省标±20%范围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产苗量不达省标30%者为失败。
三、未成林地抚育(幼抚)
(一)检查内容:面积、作业时间、抚育质量
(二)检查方法
1、作业面积:根据作业设计,分地块实地核对。
2、作业时间:根据实地检查结合林场验收卡片开出的时间进行检查。
3、抚育质量:采用路线调查法,记录所查路线总穴数和草灌盖穴数,计算草灌盖苗度,其内容如割灌、扩穴等根据设计要求检查。
(三)评定标准
作业时间与抚育质量两项检查结果全合格为抚育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1、作业时间:凡在八月底前完成任务者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2、抚育质量:草灌盖苗度在5%以内,其它内容达设计要求为合格,否则有一项不达要求,即为不合格。
四、人工林抚育间伐及公益林中幼龄林抚育
(一)检查内容:面积、修枝、采伐强度、伐根高度、采伐剩余物清理
(二)检查方法
1、面积:根据作业设计及施工验收平面图实地核对。
2、采伐强度:采用标准地调查,在设计时所设标地上,详细调查保留木胸径、株数、蓄积量,然后计算采伐强度。调查时要认真观察是否造成“天窗”(25平方米以上)
3、伐根高度与采伐剩余物清理:采用目测调查与样地调查相结合,样地调查时,在样地内及周围查10个以上伐根高度,求其平均值,并查看采伐剩余物堆放的情况。
4、修枝:采用路线调查法调查。
五、评定标准:
在没有造成新的“天窗”情况下以采伐强度、伐根高度、采伐剩余物清理和修枝四项进行评定,各项检查合格为作业质量合格,有一项不合格即为作业质量不合格。
1、采伐强度:与设计误差不超过±3%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按蓄积计算)
2、伐根高度:平均伐根高度不超过5厘米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3、采伐剩余物清理:符合设计要求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4、修枝:符合设计要求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六、封山育林
(一)检查内容:碑牌建设、机械围栏、营林措施。
(二)检查方法
1、碑牌建设:清查碑牌数量及规格。
2、机械围栏:清点水泥桩数量及铁丝网距离。
3、营林措施:查看补植补栽面积及质量。
(三)评定标准:
1、碑牌建设:符合设计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2、机械围栏:符合设计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3、营林措施:符合设计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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