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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隐患检查制度

时间:2022-04-11 00:24:57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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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隐患检查制度

1. 目的

公司安全隐患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主要是为了防患于未然,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保证公司安全生产。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并及时整改,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2. 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厂内所有车间及部门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

3. 术语

3.1 “四定”

在安全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整改方案、定资金来源、定项目负责人、定整改期限。

3.2 事故隐患

存在与生产作业场所而对人身和设备构成威胁、危害的不安全因素。

4. 职责与分工

3.1 公司设置安全检查小组。由生产部的个专业工程师和生产部经理组成。负责组织对公司的各专项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等。

3.2 各车间及相关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安全隐患的日常检查并组织群众性的安全自查活动。

5. 内容与要求

5.1 日常安全检查

5.1.1 生产岗位的班长和操作工,应严格执行班中的巡回检查和交接-班检查。

5.1.2 非生产岗位的班长和操作工,应根据本岗位的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之中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

5.1.3 各车间、班组如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人、财、物的安全,对于自己解决不了的隐患要上报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监督落实整改。

5.1.4 各部门领导要发动全体员工随时对安全隐患进行自查,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5.1.5 日常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为:

a) 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注意事项执行情况;

b) 生产、施工、检修、开(停)工中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c) 生产和施工现场的防火管理、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及劳保用具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d) 连续生产的装置及生产区巡回检查情况;

e) 日常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情况;

f) 根据季节性特点所制定的防雷、防静电、防台风、防排水、防暑降温等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5.2 定期安全检查

5.2.1 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

5.2.2 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暑、防中毒、防汛为重点。

5.2.3 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安全防护设施、防冻保温为重点。

5.2.4 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冻、防滑为重点。

5.2.5 定期的安全检查由安全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

5.3 专项安全检查

5.3.1 安全用电和防雷防静电安全检查。

5.3.2 安全防护装置的安全检查。

5.3.3 防火、防爆的安全检查。

5.3.4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检查。

5.4 节假日的安全检查主要是对节日安全、保卫、消防、生产装置等进行安全检查。

5.5 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5.6 各项检查内容应包括国家生产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人员培训教育及持证上岗情况,设备管理,各种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完善,安全标志、定置管理、劳动纪律、防火灭火以及危化品的管理、防护用品(具)的保管等情况。

5.7 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找出隐患所在及原因,制定出消除隐患的整改方案,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动态调查要做到领导重视、专业配合,使其具有超前管理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实用性。

动态调查的内容:

a) 人:思想、技术素质、组织机构、不安全行为;

b) 机:工艺过程的潜在危险性,设备的安全可靠性,安全、消防等设施的实用性,不安全状态;

c) 管理:规章制度、管理缺陷、事故、故障规律等;

d) 环境:不安全的环境条件和空间。

6. 安全检查与事故隐患整改的要求

6.1 各专项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开据《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后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车间进行的各项安全自查,检查处的问题应逐项记入于《安全检查台帐》上。

6.2 凡在检查中查出的各类隐患,无故未及时整改的,由HSE工程师按《安全奖惩制度》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后实施。

6.3 对事故隐患存在部门,不能解决的问题由部门专题报告,提交公司研究解决。对一时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有关部门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加强监护。

6.4 凡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在《综合管理考核办法》考核范围内的,按该办法考核。

6.5 已竣工的隐患治理项目经试运转基本正常后的2个月内,由工程部门组织相关专业的工程师,按事故隐患管理权限进行考核验收。工程部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填写竣工验收表,连同补助项目的财务结算各一式二份上报公司。

6.6 对于公司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书”的隐患整改项目要按要求整改,整改完毕后,要向生产部汇报整改情况,以便消项。

6.7 项目验收合格后,应由生产部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组织操作人员学习,转入正常使用维护管理。

煤矿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2015-07-04 10:55 | #2楼

安全是一切工作的首位. 为了防治事故隐患, 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现结合当前工作具体实际, 特制定煤矿企业规章制定如下:

第一条隐患排查整改会议的组织召开、整改、资料的形成要求:

1、矿每周星期一的隐患排查会议由矿长主持,各分管副矿长、副总、部门负责人、基层单位负责人参加;专业每天的隐患排查会议由分管副矿长或委托的分管副总工程师主持,相关基层单位管理人员和部门人员参加;基层队每班的隐患排查由值班队长主持,班员参加。

2、对所排查的隐患必须按照“六定原则”落实整改,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资金、定负责人、定完成时间、定复查人。

3、矿每周一的隐患排查会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按照“六定原则”明确整改;专业部门、基层队及班组排查的隐患“六定原则”和闭锁循环整改要求做好记录,并严格按要求予以落实整改。p>

第二条“现场隐患”是指生产安全职能部门和“六条线”通过现场执法检查的形式确定的隐患,对现场隐患按以下程序进行闭锁循环管理。

1、发现隐患:各级管理人员在执行下井带班或日常入井检查时,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尤其是重点工作头面、日常安全管理的“死角”、“空白地带”纳入列表管理,有计划地开展不定期的现场隐患排查。

2、填报隐患:各级管理人员出井后立即在矿安全信息站填报隐患情况。

3、汇总隐患:由安全信息站人员对所填报的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并进行信息处理(在矿业公司安全信息系统上进行发布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4、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安监部门在收到信息汇总后,对所填报的隐患进行梳理归类,按“六定原则”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同时建立隐患登记台帐,履行签字手续。

5、实施整改: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必须根据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实施整改。各基层单位要按矿的统一要求建立隐患公示牌,对本单位负责整改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并及时修改、填充相关整改信息。

6、反馈整改信息:隐患整改完成后,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必须及时向安监部门和复查部门反馈整改信息。一是及时在信息系统中录入整改完成情况,二是将隐患整改复查申请单反馈到相关部门。

7、复查验收:由安监部会同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复查验收,复查情况及时在信息系统中录入销号或再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四条对隐患复查的要求。

1、整改单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填写复查申请单,交安监部和专业部门后组织复查,并在安全信息系统上录入整改情况。

2、复查时,负责复查的部门人员必须将复查卡带到现场逐条逐项对照复查。复查后签名返回信息站,由信息站统一进行销号。

3、经复查未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信息中心应及时反馈到安监部门,并由安监部门再次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五条实行隐患整改报告制度。对查出的隐患按照a、b、c、d四级进行分类管理,分级整改。其中a类隐患(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由各专业部门每月24日前报矿安监部统一上报矿业公司组织整改,各专业部门同时报分管上级分管部门备案;b类隐患(一般重大隐患)即由矿组织整改的隐患,每月25日前由各专业部门报次月隐患整改项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完成时间等到安监部,必要时在矿长安全办公会上提出并落实整改方案;c类隐患(相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由各专业部门组织整改,并报矿安监部门备案,安监部门和专业部门作为重点进行日常监控;d类隐患(一般现场隐患)由各单位组织落实整改,整改情况报矿安监部门备案。

第六条加强对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的日常监控力度。安监部门信息系统负责人每天对信息系统内的已通知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进行查询,发现未完成的必须查明原因,并对已完成的整改项目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复查。在每周一的矿隐患排查会上通报本周所有隐患的整改完成情况,并对未完成整改的责任人的处罚进行通报。

第七条安全信息系统的管理。

1、各单位由队长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对信息的录入和管理,一经发现系统不正常或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或疑问,及时与矿信息中心专管员联系。

2、安全信息系统的主要功能:

⑴安全管理制度查询和上传。

⑵全矿员工身份信息查询、井下全员考勤统计查询。

⑶安全活动的记录及查询。

⑷隐患排查整改

①隐患登记:对各级检查人员检查的现场隐患进行登记建档。

②整改通知:对登记建档的现场隐患进行  筛选,通知到整改单位。

③整改情况:整改单位将整改实施内容及相关情况反映出来,确认完成整改。

④整改监控:对隐患进行复查和对隐患相关信息实时监控。对隐患到期未整改的用红色报警;对整改完成未复查的用黄色报警;对复查通过的用绿色显示。

⑸重点监控:录入重点工程和重点防突头面的相关信息,以便查询和跟踪监控。⑹报表统计。

⑺数据上报。

第八条隐患排查与整改职责考核

1、基层单位隐患拖延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按100元/条予以处罚,并按拖延日数累计。隐患罚款一律由单位管理人员承担,其中单位党政正职各承担总额的25%,剩余部分由单位其它管理人员均摊。严禁将隐患罚款分摊给员工或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抵扣。

2、未按要求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给予专业部门和基层单位负责人100元/次的罚款(未按要求形成相关资料并报安监部门备案的,视为未开展)。

3、未在信息系统上及时录入完成情况,给予基层单位队长罚款20元/天,未及时填写并返回复查申请单,给予基层单位队长罚款20元/次。

4、全矿各级管理人员月度隐患排查与整改职责纳入安全业绩考核,由安监部每月5日前按规定考核,报矿相关领导审批后由工资科严格执行。

第十条本规定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其修改解释权属矿。排查隐患是指通过隐患排查整改会议的形式确定的隐患,包括矿每周、专业每天和单位每班排查出的各类隐患。

为了预防事故,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建立矿井隐患排查与整改的日常监控机制,最终实现隐患排查整改闭锁循环管理,结合矿业公司的规定和矿井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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