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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院各项安全制度
院长职责
一、在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主持福利院工作。
二、负责拟订福利院发展规划,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实行规范化管理。
三、与入院院民签订集中供养协议,按照“吃、穿、住、医、葬”的五保内容,为院民提供周到的服务,协调有关部门落实院民中未成年人义务教育。
四、认真做好院民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处理好矛盾和纠纷。
五、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调整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服务人员的教育管理,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合理分工,定岗定责,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六、做好福利院安全事故预防工作,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消除安全隐患。
七、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坚持民-主理财制度,增收节支,专款专用,专帐管理。
八、保护公共财产安全和完整,因地制宜发展院办经济,不断提高福利院的自给能力。
九、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定期召开院长办公会、院务会、院民代表会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研究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向乡镇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提出改进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十、做好各种档案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保持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规范、有效。
副院长职责
一、在院长的领导下,协助院长负责分管的工作。
二、具体组织、参与并检查、督促服务人员圆满完成院长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
四、认真做好院民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处理好矛盾和纠纷。
五、服从院长领导,维护班子团结,积极向院长提出合理化建议,加强服务人员的教育管理。
服务人员职责
一、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分配的工作。
二、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虚心好学,不断总结服务经验,提高服务水平。
四、严格按照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为院民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积极为院民排忧解难。根据院里安排,组织有劳动能力的院民参加适度农副生产和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院民生活。
五、尊重院民个人意愿,维护其合法权益。
六、保持责任区和院民宿舍的整洁、卫生、有序,做好服务对象的卫生防疫工作。
七、负责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院民食宿工作。对患有传染性疾病的院民实行隔离护理,对痴、呆、傻、残院民给予特殊护理。对临终院民做到24小时护理。
八、随时掌握责任范围内院民活动、工作、外出、就寝等情况,严防发生责任事故,确保院民人身安全。
九、负责管好用好公共物品,爱护院里一草一木。做好防火防盗等财产安全工作。
十、做好院民的思想工作,经常与院民交心谈心。掌握院民思想动态,收集院民-意见或建议,及时向院长反映院民的思想、身体状况。
医务人员职责
一、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院民医疗保健工作。
二、具体负责卫生知识宣传和疾病预防、治疗工作。根据季节变化,指导院民了解、掌握卫生、保健等方面常识。
三、负责建立院民健康档案,随时了解、掌握院民身体状况,定期给院民检查身体。
四、负责院民疾病的预防和治疗。热情接待来诊来询病人,对症用药,细心服务。对传染病人,要做好隔离和治疗工作。院民临终时要重点做好护理服务,尽量减少老人痛苦。
五、对患有重大疾病的院民,在及时救护的同时,要向院长提出治疗措施或建议。
六、负责院内公共场所和室内有关场所的消毒工作。
七、负责各种医疗器械及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严禁使用过期药、失效药,杜绝药物中毒事件发生。
八、协助做好院内和院民居室及个人清洁卫生的检查、评比工作。
九、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医务水平。
炊事员职责
一、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院民饮食工作。
二、具体负责院民膳食和饮水供应,保证饭菜质量和数量。
三、按时供餐,合理配餐。根据院民的需要或医嘱安排普食、软食和生日餐,负责特殊需要院民的饮食供应。
四、根据需要制作便于储藏的腌制品。
五、负责食品卫生工作。做好餐具、厨具消毒工作,保持操作间、工作区域卫生, 及时处理变质变味饭菜,严防食物中毒。
六、协助食品采购、管理人员做好食物管理工作,精打细算,避免损失和浪费。
七、负责锅炉(节能灶)、厨房用品的安全与维修工作。
八、虚心听取院民-意见,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技能。
财务(报帐)人员职责
一、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福利院财务工作。
二、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遵守财经纪律,坚持原则,以身作则,秉公守法。
三、负责各项会计事务处理工作,专款专用,专帐管理。做到单据规范,数据真实,报账及时。
四、负责登记福利院固定资产、物资工作。
五、协助院长做好增收节支工作,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负责福利院印章、空白凭证管理工作,按年度整理、保管财经方面资料和档案。
敬老院安全管理制度
㈠ 预防火灾事故
1、建立消防组织,配齐消防器材,经常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
2、加强易燃、易爆物资的管理。
3、使用取暖设备和燃气灶具等,应符合安全要求。
4、电源线路、用电设备应经常检修。不得用铜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㈡ 预防淹亡事故
严禁工作人员和供养老人到江、河、水库、水塘、水渠等处游泳、洗澡、捕鱼。
㈢ 预防触电和雷击事故
1、按规定安装避雷设施,有专人管理,经常检修。
2、严禁私接电线和擅自使用电炉。
3、雷雨时,不得站在室外突出的高处,不得在大树、电杆和高压线下避雨或者逗留。
㈣ 预防食物中毒事故
1、严禁采购和食用发霉变质、污染的食物,不得食用未经化验鉴定许可的野生植物,严禁食用病死的家禽、家畜。
2、制做油荤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制做凉拌食品应当严格消毒,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剩菜剩饭应当妥善保管,食用前仔细检查,充分加热。
3、食品储藏处应当保持干燥、阴凉、通风,防止霉烂变质,严禁将有毒物品与食品存放在一起。
4、水井、蓄水池应当加盖加锁,防止污染和不法分子投毒。
㈤ 预防煤气中毒事故
1、使用燃气灶前应当认真检查和试烧;使用过程中应当经常检查,发现漏气,及时修理。
2、查铺时应当认真检查室内通风情况。
㈥ 预防中暑事故
1、炎热季节,敬老院应当制定合理的外出活动安排,适当控制供养老人的活动量,尽量缩短在烈日下的活动时间。
2、暑期每天供应饮用水和适量淡盐水。
3、室内注意通风。
㈦ 预防冻伤事故
1、在严寒季节来临之前,应当准备御寒的被装和防冻药品。
2、注意保持衣、帽、鞋、袜、手套的干燥和清洁,注意手、脚、耳、鼻的保护。
㈧ 严防智残和患有老年痴呆的供养老人走失。
1、为全体供养老人佩戴写有照片、姓名和联系方式的卡片,以便供养老人走失后的查找工作。
2、对患有精神病且病情不稳定的老人有约束保护措施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措施
3、敬老院要根据本院实际,针对可能发生的其它事故采取相应措施。
㈨预防偷盗事件发生
1、门卫、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防止失窃。
2、院领导要做好院内全体人民的思想工作和采取一定措施,避免内部失窃现象的发生。
3、若发生失窃,要即时报警,根据损失情况,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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