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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领导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强化公司生产过程管理中的领导责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23号)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XXXX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
3 术语、定义
3.1领导:是指企业主要责任人和领导班子内的其他成员。
3.2现场带班:是指企业值班领导对本班内所有作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现场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3.3 值班:是指企业领导在节假日期间为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而专门进行的值守和监督的管理行为。
4 职责
4.1公司办公室负责本规定的制订和公司领导值班与现场带班表编排;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开展情况的监督落实;负责对违反本规定人员的考核。
4.2各子(分)公司负责本单位领导现场带班、值班表的编制;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带班值班工作的安排和监督落实。
4.3带班领导的主要职责:
a.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b.检查、纠正作业现场出现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缺陷及作业环境不良的状况;
c.督促检查现场出现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d.针对本班次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布置。
e.组织处置本班次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和生产安全事故,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的命令。
5 管理内容
5.1值班和现场带班的工作形式
5.1.1 公司领导现场带班制,是由负责带班的领导,对本时段(8时—16时、16时—24时、次日0时—8时)内本单位全过程所有作业活动进行现场巡查与监督管理。
5.1.2 公司领导值班,是由负责值班的领导,在节假日8时—18时),在规定的办公地点进行值守,检查指导、协助解决问题及信息收集和反馈。
5.1.3 正常情况下领导值班和现场带班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值班或带班结束后应给予相同工时的换休。
5.2 公司领导带班制的具体规定
5.2.1 公司办公室负责每月27日前编制完成下月的现场带班表(标注带班领导手机号码和办公室电话号码),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并报送公司安技环保部、人力资源部(保卫)备案。
5.2.2 带班表必须明确规定每个工作时段的带班领导,不得出现人员遗漏和空缺。
5.2.3 公司办公室建立并保管领导现场带班记录,由带班人员填写在带班过程中发现并处置的有关事项。
5.2.4 领导带班必须规定时间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
5.2.5 每日值班领导必须与下工作日值班领导进行工作交接,并做好记录,签字确认。
5.2.6 严禁领导带班空岗。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当班时,必须向总经理请假,并由公司办公室安排其他领导值班,同时向安技环保部和人力资源部(保卫)通报变动信息。
5.2.7 当班领导必须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当班中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5.2.8 股份公司领导现场带班范围为公司本部所在区域,子(分)公司遇有较大事件时可由总经理同意后前往处置。
5.2.9子(分)公司领导带班制具体规定参照本规定执行。
5.3 考核
5.3.1 公司办公室或子(分公司)未按时编排带班表或有遗漏、空缺的;或未按时报送备案的,考核责任人50元。
5.3.2 未安排领导带班,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500元。
5.3.3 现场带班人员出现以下事项的,考核责任人300元。
a.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的;
b.无故不带班或因故无法带班但未请假导致空班的;
c.未进行领导带班工作交接的;
d.不填写相应记录的;
e.不认真履行带班和值班工作职责的;
5.4 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或因指挥实施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不当导致事故扩大的按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领导责任追究规定》执行。
5.5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23号第5 条的规定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6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7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二、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进厂必须坚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酒库、酒成品仓库、包装材料仓库,严禁使用明火烧焊,要有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室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降低空气中的酒精浓度。
六、发现机、电设备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异味,必须立即关闭电源、挂牌、停机检查、维修,不得带病运转操作,设备运转部位都必须要安装防护罩。
七、车间内不准带小孩、洗衣服。
八、车间、仓库内严禁吸烟、烤火、烧饭,非仓库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九、公司生产区域及仓库各处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电器保险丝要适当,不准任意调大或调小,更不能用铜丝代替,不准用湿手湿布去擦电器设备。
十一、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
十二、事故发生后“三不放过”
1、 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
2、 事故者及广大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3、 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好的产品是生产出来的,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停产整顿,找出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将不合格产品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质量事故:
1、产品理化指标不合格;
2、产品外观不合格(酒量有沉淀、酒质混浊、酒中有异物);
3、外包装不合格,或者装错包装、贴错标签;
4、未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出现的不合格产品。
二、当发生产品质量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生产,维护好现场(已发出产品应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产)。
三、立即由分管质量的经理,组织质检、车间等有关部门到现场调查处理。
四、做好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找出产品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纳入工艺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现质量故障。
安全和产管理制度
1、厂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厂长任组长,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责。
2、安全生产教育要定期对全公司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基本教育,人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酒为易燃品,公司内和仓库要严禁烟火,酒库附近严禁堆放易燃品。
4、安全用电,电器设备要加防护罩,线路和开关要经常检查,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5、安全生产目标,全部无火灾,无重大事故,无伤亡事故
6、在自检基础上完善质量监督。车间管理人员、班组长加强互检,公司专职检验人员随时进行包装质量,计量等专项检查,并综合评出当日装瓶合格率,与工资挂钩,按月考核。7、质量检验、监督把关人员,在工作中要讲职业道德,讲科学,不得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不合格品分析处理制度
1、检验人员对检验结果负责,检验结果出现可疑数据时,应及时主动复检,对确认的不合格项,检验人员、感观评审人员应及时向公司反映。
2、职能部门认真分析造成不合格项目的原因,针对原因采取相应措施调整参数,调整后,项目仍然不合格的,作降级使用处理。
3、包装质量控制责任到人,记录备查,设专检人员巡回抽检,抽检结果与工资挂钩,按月考核。
4、所有产品出厂前必须进行感观和理化检验及外观检验方可出厂,检验不合格的,严禁出厂。
5、对市场反馈的质量缺陷按生产工号、班组工作记录查实到责任人,由责任人赔偿用户损失。
6、流通环节中,由玻瓶破损原因造成的计量短少,由公司为用户等额调换。
计量管理制度
1、计量人员岗位责任制
1、计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公司标准计量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和有关文件精神及时传达落实。
3、督促检查本公司计量管理制度和在岗计量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4、制定本公司计量人员业务技术培训计划,主持全公司计量工作人员的技术考核。
5、负责把本公司的各类计量器具按上级计量部门审批的检定周期及时送检,并负责编制本公司计量器具周期检查表。
6、根据本公司需要制定计量、仪器的购置计划,并负责全公司计量器具的发放,报废审批工作。
2、计量器具验收、使用、维修、保管制度
1、计量设备购进后,应经调试验收,检查其包装、外观有无损坏,附件、备件数,随机工具等是否齐全,使用说明书、装箱单、合格证等技术文件是否备齐,对其全部性能的测试是否达到要求,并送国家法定计量机构核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使用计量器具须按照其说明书操作,并应了解和掌握其性能、技术要求、结构原理等。
3、使用计量器具时,必须按照计量器具的维护注意事项,经常性地进行维护、保养。
4、在正确使用计量器具时,要注意观察其灵敏度、准确度和稳定性,发出超出允许误差规定的应立即停止使用。
5、公司计量领导小组定期对所属的计量器具进行检查并定期请市计量部门来技术指导和维护保养。
6、主要计量设备,应建立使用登记制度,每次操作、维护、保养后都要认真记录。
3、计量器具定期校验制度
1、计量器具投入使用前,必须先进行校正。
2、厂部技术人员每月对全公司范围内的计量器具进行一次全面地检查。
3、按计量器具检定周期报请市标准计量部门执行周期检定。
4、厂部计量领导小组,对各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进行造表、登记、上报市计量局。
化验室岗位责任制
1、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
2、确保检验科学、严谨、公正,对检验结果负责。
3、操作要细致规范,原始记录应清晰、真实、详细。
4、化验员必须按规定的化验项目进行化验,不得擅自更改和删减,如遇特殊情况需报请上级部门。
5、化验员要服从分配,密切配合车间、班组搞好生产,做到化验及时取样,及时反馈化验结果。
6、化验员如玩忽职守,造成检验结果失真或填写假数据的,在追究其责任同时并处以经济罚款。
7、爱护公物,器具整洁,摆列有序。
化验室卫生制度
1、地面保持干净,每天上班时拖扫地面一次,做到地面无灰尘。
2、清洁卫生桌面、铁架台、试管架、试剂瓶、容量瓶,定期清洗,保持清洁透明。
3、各种吸管、滴定管保持清洁无破损,每次用过后用铬酸洗液清洗。
4、电光天平,分光光度计、色谱仪等精密仪器用后归零,去掉电源,用布盖好。
5、化验员应讲究卫生,注意环境,当班穿白大褂。
化验室安全规则
为了化验室秩序井然地进行工作,确保生命财产的安全,化验人员必须遵守安全规则。
1、进行化验时必须穿洁净工作服,在操作有毒、有刺激性、有腐蚀性物质时,必须戴上防护眼镜、口罩或防毒口罩。
2、进行与可燃物质(如汽油、酒精等有机物质溶剂)有关的一切工作时要注意不可放在煤气灯、电池或其他火源附近操作。
3、电热设备所用的电源导线应经常检查是否完整无损,检查电热器有无合适的垫板;电源总闸刀应安装坚固的外罩,开关电闸时不可用湿手或眼睛旁视不注意地进行;不要用裸线头直接连接电器,以免发生触电事故和发生电火花。
4、一些有毒的气体和蒸气,如氰化物、砷、汞、磷、氮化物、硫化氢等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处理。
5、倒取硫酸、硝酸、氢氟酸、酚等强腐蚀性药品时,必须戴上橡皮手套,打开乙醚和氨水等易挥发的试剂瓶时,绝不可使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的面部,尤其在夏季,在开启瓶盖时试剂检易大量冲出,如不小心会引起严重的伤害事故。
6、所有药品、试剂、溶液都应有标签,绝不可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相符的物品。
7、稀释硫酸时,必须在硬质耐热烧杯或锥形瓶中进行,只能将浓硫酸慢慢注入水中,边倒边搅拌,温度过高时,应等冷却或降温处理后再继续进行,严禁将水倒水硫酸中。
8、取下正在沸腾的溶液时,应用木夹夹住,先轻摇后再取下,以免猛地拿下,溅出沸液伤人。
9、将玻璃棒、管、温度计等插入或拔出橡皮塞时,应垫有棉布,切不可强行插入或拔出,以免玻璃品折断刺伤手。
10、装过强蚀性、可燃性,有毒或易燃物品的器皿,必须由操作者亲手洗净,切不可用这些器皿盛装食物或当茶具使用。
化验室药品管理制度
化验室备有各种危险药品,其中包括易燃、易爆及剧毒物质,为了保证化验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公司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药品管理制度:
1、化验室药品应妥善保管,药品不允许存放在工作台上。
2、剧毒药品,如氰化钾、铅等,应放在保险箱内并有专人保管,使用时必须由二人以上共同使用。
3、试剂的存放要按一定的顺序分门别类排列整齐,不可随意乱放,以其使用方便。
4、化验室药品和试剂应标签明确,不可有误,使用后应放回原处。
5、化验室药品及器具,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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