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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责任书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学生、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 秩序,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根据上级要求,我校安全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即学校领导、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负责人既要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也要承担安全工作的职责。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的负责人同时也是各自处室、各部门、各岗位安全工作的负责人。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长安全职责
1、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
3、加强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4、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
5、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二、分管副校长安全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事务,定期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的完成。
2、根据上级要求,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3、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把学校安全工作的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每年层层签定学校安全工作责任状,并负责检查、督促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工作情况,定期讲评、表扬先进批评后进,全校上下齐努力,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4、指导学校安全专职干部和各处室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5、组织落实学生教职工安全教育、宣传、培训,强化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教育,使学生掌握自我保护技能,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6、每学年开展1-2项针对火灾、地震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预防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7、做好法制副校长聘任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
三、安全专职干部的安全职责
1、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日常事务,每周向中层以上干部办公会汇报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负责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2、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召开的会议并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上报学校安全工作的计划、总结、报表、材料、信息等。
3、坚持每天对校园及重点部位进行巡查,查找校园存在的安全隐患,责成有关处室、部门、岗位安全负责人进行整改。并及时向分管副校长汇报,加大整改的力度,保证学校的安全。
4、学校内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报警,并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调查取证,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向分管副校长、校长报告,并组织教工进行救火,疏散师生和学校财产。发现师生受到伤害,要组织师生 积极救治,伤情严重的要迅速送往省三院,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
5、会同学校办公室做好学校办公室值班安排,负责节假日门卫、夜间巡逻人员安排,并经常检查值班人员在岗情况。
6、负责全校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配备、维护、年检,保证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使用。
7、与上级有关部门协调,搞好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建立密切的工作关系。
四、各处室主任安全职责
1、在各自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负责本处室所属的各部门、各处室的安全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1)、办公室:负责教学 楼、档案室的安全;并负责所属职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等。
(2)、教务处:负责实验室、图书室、卫生室、油印室、学生档案室、音美教室及库房、教师办公室的安全,并负责教师及所属职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等。
(3)、教育处:负责住宿生宿舍、广播室、体育器材室、体育设备和各教学楼教室的安全。并负责学生、年级组长、班主任的安全教育培训等。
(4)、总务处:食堂、会计室、配电室、木工房,门卫室、自行车棚等安全,并负责所属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等。
2、定期召开所属各部门、各岗位安全负责人会议,传达上级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文件,研究本处室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方法和隐患整改意见。
3、经常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工作,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
4、组织学生到多媒体教室或外出组织学生集体活动,要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5、学校应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6、在学生上下楼梯比较集中的课间操和晚自习放学时,应合理安排学生的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并安排教师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7、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一定是学生力所能及的清扫校园、搬动物品的劳动,不应组织学生参加抢险、救火等有危险性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商业性的活动。
8、应当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五章的要求,对学生进行实验室安全防护,用水用电、防火、防盗、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每年组织1-2次紧急疏散演练。
五、年级组长、班主任安全职责
1、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学生和教学楼的安全,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和本班教室的安全。
2、根据学校、教育处的安排和要求,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让学生了解学校的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使学生掌握一定自救、自护技能,提高意识。重大节日前和放假对学生安全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
3、年级组长要安排好上午课间操和下午晚自习的楼梯值班,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教育学生按顺序上下楼,以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4、年级组长、班主任要经常对教室的门窗、电器、电源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抓紧时间解决。
5、如遇突发事件如晚间停电、失火、地震等,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年级、班级及时观察险情,并组织学生严格按照学校应急预案,进行有序的疏散。
6、如平时遇学生之间发生矛盾,要及时了解情况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和疏导,避免矛盾进一步恶化;对于缺勤的学生要及时和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原因。以上两种情况都要及时向教育处汇报,说明情况。
7、班主任对家长或监护人告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不宜在学校学习的学生,应当建议学生休学,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8、一旦发现学生受到伤害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采取措施,积极予以救护,并通知学校教育处和家长,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六、体育组负责人安全职责
1、时常检查器材室、乒乓球室门窗及场地、体育器材的安全隐患(如;单杠、双杠、篮球架、乒乓球台等),及时维护场地器材,排除安全隐患。每学年的开始和中期全面检查、维护一次。
2、每个学年的开始及时了解学生的身体状态,作到心中有数,安排好不能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的学生。在进行正常教学时,根据教学内容,作好保护与帮助,一但发生意外伤害事故,马上送到医务室或医院进行急救,并及时通知学校有关领导及家长。
3、及时传达、落实学校有关处室关于安全工作的有关通知、要求。
4、经常性组织体育教师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防患于未然。
5、放学前检查门窗是否锁好,电器开关是否关闭。
七、音美组负责人安全职责
1、负责音美组安全管理全面工作,带头做好学校布置的有关安全工作,组织本组人员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安全工作有关精神。
2、及时查找和排除本组的安全隐患,每天下课后要关闭掉所有电器的电源,下班前要仔细检查音美教室及办公室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如不能排除应及时上报。
3、提高防火意识,与本组人员一起较熟练地掌握灭火器等消防器具的使用。
4、结合所负责的课程向学生积极渗透安全知识,如果发生火情或突然停电等突发事件,积极采取措施。
八、实验室负责人安全职责
1、负责实验室全面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使每个人都有安全意识。
2、在本组内贯彻落实其他各处室布置的安全管理工作。
3、有培训组内人员安全知识的职责,如:灭火器、沙箱等消防设施的使用等。
4、随时查找和排除本部门的安全隐患,如不能排除应及时上报。
5、若遇到上实验课时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有及时疏散学生的责任,每层均有人负责东西楼梯口的疏散,防止疏散过程中再出现意外情况。
6、学生上实验课时,有教育学生进行安全操作的责任;督促组内人员学会应对实验课上的一些突发情况:如触电、化学灼伤、烫伤等。
7、对化学危险品等特殊物品有督促监管的责任,如储存条件、双人双锁的管理等。
8、督促组内人员下班前关好门窗、停水、断电。
9、兼有配合校内其他部门的灭火责任。
九、实验室生物教师安全职责
? 生物教师是学生进行各类生物实验的指导者和监护者,每次实验课前,教师必须进行先期实验,以确认实验的成功率和安全性,确保学生的人身和健康不受到伤害。
? 每次实验课前,教师必须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如果教师未强调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一旦出现意外责任由教师承担,如学生违反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一旦出现意外责任由学生承担。
? 学生进行实验过程中,在使用刀、剪等利刃器械时,教师务必嘱咐学生正确使用器械的方法,告诫学生不要相互争抢或动作粗鲁,以防利刃扎伤、划伤。一旦出现意外,轻则速到医务室进行包扎,重则速带学生到医院进行治疗。
? 在使用乙醚时,教师应严格控制剂量和告诉学生正确的操作方法,并采取良好的通风措施,防止发生过敏或被麻醉的事故,一旦发生意外,教师应立即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 在使用乙醇的过程中,教师一定要严格控制乙醇的浓度和数量,防止高浓度乙醇的丢失。一旦发现丢失应立即追查,避免误饮造成中毒事故。
? 在观看各类标本时,对易碎、有毒等有碍学生身体健康的标本,务必反复强调注意事项,防止发生意外。
? 实验课结束之前,教师应关好电源,嘱咐学生关好窗户,最好由教师锁好大厅,确保实验室安全。
? 十、实验室化学教师安全职责
? 化学教师是学生进行各类化学实验的指导者和监护者,每次实验课前,教师必须进行掀起实验,以确认实验的成功率和安全性,确保学生的人身和健康不受到伤害。
? 每次实验课,教师必须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如果教师未强调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一旦出现意外责任由教师承担,如学生违反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一旦出现意外责任由学生承担。
? 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实验,教师要提醒学生做好防护措施。一旦发生意外,学生应采取有效的自救、自护措施;教师要保护学生的安全,做好疏散等补救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 要加强对强酸、强碱和剧毒化学药品的监管,每次实验的化学药品应一次用完,防止因管理不严而造成事故。一旦出现事故,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 对易碎的实验器皿,应告诫学生轻拿、轻放、轻搅动、防止因器皿破损而造成划伤、烫伤或腐蚀等事故。一旦出现意外,教师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隐患。
? 实验室结束之前,教师应关好总电源、气源,嘱咐学生关好窗户,最后由教师锁好大门,确保实验室的安全。
十一、实验室物理教师安全职责
? 物理教师是学生进行各类物理实验的指导者和监护者,每次实验课前,教师必须进行先期实验,以确认实验的成功率和安全性,确保学生的人身和健康不受到伤害。
? 每次实验课,教师必须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如果教师未强调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一旦出现意外,责任由教师承担;如学生违反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一旦出现意外责任由学生承担。
? 学生在进行电学方面实验时,能用安全电压(36v)代替的尽量用安全电压,不能代替是必须向学生说明正确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 学生在进行带电实验时,尤其是220v电压进行实验时,一旦出现触电、断路、短路的情况,教师应采取正确的抢救方法和检查程序,防止意外事故或连锁事故的发生。
? 使用汞做各类实验时,应防止容器的破损和汞的飞溅。
? 在进行力学等各类实验时,应告诫学生防止所使用的导轨、配重登物品坠落,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 在进行光学、热学实验室,若使用明火(蜡烛、酒精灯)时,实验完成后必须熄灭火源,教师负责最后的总检查。
? 在进行光学实验室,若使用煤气,必须在实验前检查所有的开关是否处于关闭状态,上课时应明确要求按教师的要求逐步操作,课后要求学生必须关好煤气开关,教师应关好总电源,嘱咐学生关好窗户,最后由教师锁好大门,确保实验室的安全。
? 十二、电教组负责人安全职责
1、电教组负责人要对整个电教组管理的电教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对电教设备要注意防水防火防盗防泄密防病毒。
2、新设备要按照安全规范安装,培训使用人安全正确使用。
3、负责本组成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对新教师要进行消防设备的使用培训。
4、定期检查所属各部门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和解决隐患。
5、密切注意网络安全问题,及时更新杀毒软件,做好防范工作。对网站及学校资源服务器要严加保护,严防黑客侵入。注意做好数据备份,防止损失。
6、对在计算机教室上课的教师要进行教育,上课期间要打开疏散口,出现突发事件要帮助任课教师组织好学生的疏散工作,严防事故的发生。
7、电教中心出现突发事件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及时上报,并组织协调本组成员组织好救护工作,保证设备和师生的人身安全。
十三、图书室负责人安全职责
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把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树立国家财产重于一切的思想,保证图书室不发生事故。具体职责如下:
1、全面负责图书室各部位的安全:书库、教工阅览室、学生阅览室、及各办公室;
2、认真落实学校对图书馆的各项安全规定的要求,时刻注意防火、防盗,图书馆内严禁吸烟;
3、对图书馆各位老师进行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应急培训,做到人人学会使用电闸、灭火器,室内无人时及时关闸、关灯;
4、经常自查图书馆所辖各部位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消除;
5、如遇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负责疏散学生,自己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疏散学生的同时向上级报告;
6、上班坚守岗位,下班注意锁门、关窗,防止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四、生活教师安全职责
1、管理教师要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按时上下班,认真交接-班。有问题尽量在本班中解决,实在没处理完的,换班时要及时向下一个班的老师交待,并提出解决的办法。值班人员要严密注视大门口进出人员情况,防止非宿舍人员进入宿舍。搬进搬出东西要查问。
2、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发现险情及时排查,要防患于未然,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对宿舍中的各个门、窗、床及各种公共设施情况要经常检查,避免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晚上熄灯后常抽查人数,对未归宿同学的情况仔细进行查询,做到心中有数。严格掌握疏散办法,遇有紧急情况,必须迅速疏散学生,确保同学们的人身安全,。在哪个班出现的问题有当班老师负责任。
3、教师要关心爱护学生,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好务。学生有病或生活、学习上有其它困难,值班老师要热情给予帮助,并尽力为其解决问题提供方便。
4、检查督促工作:早晚按时开关门锁及电闸,按作息时间吹哨,督促学生按时上课,按时回宿,严格检查就寝情况。
5、学生离开宿舍后,值班老师要逐个对宿舍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根据情况评定出成绩登在记录本上,并在评比栏上进行公布,以备“评先”时提供条件。老师对差宿舍的值日生要及时进行教育,并限时重新搞卫生。
6、教师要大胆管理,认真负责。学生在宿期间,值班人员要常巡查,密切注意学生的各种情况,及时做好思想工作,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每天在检查卫生的同时,还要注意各室内有无安全隐患。对于不按学校规定与要求做的同学,要提出批评并监督其改正,每班老师要各负其责。
7、宿舍中的各种设施(水、电、暖、门、窗、床、柜等)出现问题,要及时与后勤联系进行修理。
8、有劳动班时,要组织好学生有计划的全面彻底搞好宿舍的卫生,包括厕所、水房、楼道、门、窗、墙壁等,检查切实搞干净后再放学生走。
十五、医务室负责人安全职责
1、全面负责起医务室的安全工作。
2、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领导报告,并及时消灭隐患。随时完成上级领导的指定性工作。
3、加强传染病的管理工作。及时准确的上报疫情,并做好传染病的应急措施,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转移。
4、对食堂工作进行卫生监督,每餐都要留有样品,以备化验检查。校园内一但出现腹痛、腹泻、呕吐等群体现象即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立即上报领导,并及时进行抢救工作,同时与急救中心取得联系,以最快的时间把中毒的学生送往医院救治。
5、易燃化学消毒剂要妥善保管,远离明火,放在通风处。一但发生火灾,立即关闭电源,拉闸断电,及时灭火,并向消防中心报告火情,以求增援。
十六、食堂监管员安全职责
1、 在总务领导下,负责食堂安全教育工作。
2、 负责传达学校及上级文件指示精神。
3、 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负责食堂卫生的监督检查。
4、 监督食堂工作人员定期体检,并要办理健康证。
5、 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规范操作者行为,严格执行饮食卫生“五四制”,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6、 负责监督食堂原材料供货渠道,肉类、蛋类及副食调料要有检验证明或食品合格证明。
7、 负责监督承包者做好防火、防毒、防盗工作。
8、 负责监督承包商留样制度,防止食物中毒。
9、 严格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各项账目要做到日清月结。
十七、会计室财务负责人安全职责
1、在总务处的领导下,负责全校的财务安全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纪律、会计制度,完成上级部署及学校的财务工作。
2、负责向会计室全体人员传达学校的安全精神和指示。
3、负责对会计室所有成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4、监督出纳员去银行取现金数额较大时,必须通知总务处派员护送。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5、按照上级规定的各项制度,开支标准、认真审核财务收支的原始凭证,正确填制会计凭证。
6、每天下班前负责监督检查财务室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断开。
7、监督出纳员库存现金、有价票据的存放,每日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做好库存现金的防盗工作,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收费期间对所收款项,及时存入银行,定期与银行做好账目核对,确保资金安全。
8、按照《会计档案》的规定,做好凭证、帐簿及银行印鉴的管理。做好帐本的防火、防盗工作。每月底定期对微机中的数据及原始资料进行备份,以防会计信息丢失。
十八、门卫负责人安全职责
学校门口是学校的窗口,人流量大,进出校门的人员复杂,为了保证校园的安全,作为一名门卫负责人,要做到以下几点:
1、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学习我校的各项安全规定,自己在工作中要以身作则,不怕苦、不怕累,并和其他门卫人员沟通,经常检查和要求他们做到切实履行门卫安全职责,要认真检查来客所带的各种物品,防止各种安全隐患带入学校,如: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在对外来车辆、客人要严格控制,做到来客登记或打电话联系,对校门口出现的隐患,应当及时向领导汇报,如遇不法分子应及时拨打110报警。在工作方面不管上班或下班,都要相互团结配合工作,对来客要礼貌,不讲粗话、脏话,热情服务。
2、要及时组织门卫人员认真学习、落实领导提出的安全要求精神,并切实做到每周开一次会。
3、在不断提高自身学习工作技巧的同时,也经常对其他门卫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学习,以提高门卫工作的效率和素质,更好的为教学第一线服务。
4、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同时,对我们自身的安全要更加重视,要经常提醒门卫人员安全第一,特别是值夜班的人提高防范意识,安全用电、安全应用设备,做到防火、防止发生人员伤亡。要经常告诫大家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更好的完成本职工作。
十九、车棚负责人安全职责
1、自行车管理人员要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
2、到岗后要注意巡视,检查自行车停放、上锁和车牌情况,整理摆放不齐车辆,发现未按照学校要求存放的自行车,自行车管理人员要进行登记,反馈到年级和教育处。对于未锁的自行车,要收存钥匙并妥善保管自行车,除查明车主进行登记上报外,还要对其进行教育。
3、自行车管理人员要提高警惕,严防破坏、偷盗自行车现象的发生。若因擅离职守,发生自行车被破坏、丢失等情况,一律由自行车管理人员负责赔偿。
4、坚持出满勤、不迟到、不早退,病、事假提前请假。
二十、配电室负责人安全责任制
对全校的电器设备进行安全维护;
对配电室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做好对全校师生安全用电教育;
发现电器设备有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发现有不安全用电者立即制止;
学生宿舍是否有违规接线或不应使用的电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对全校的用电线路进行巡视;
做好对配电室防火设备的安全检查。
二十一、木工安全责任人安全职责
1、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群防群治,防治结合”和“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工作方针。
2、 生产场地材料要垛整齐。
3、 木材料和易燃品要隔离,以防火灾。
4、 要每天巡视一次教室,以防学生校内玩火。
5、 要坚持每天施工场地,保证室内无刨花。
6、 坚持半年一次检查消防器材。
7、 无培训者严禁上机械(电锯、电刨等)。
8、 做到文明维修,一修一清。
9、 工作时不准打逗嬉闹。
二十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为了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的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个人财产的安全,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一旦发生校因安全事故,要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度进行责任追究。
一、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如由于学校责任造成师生死亡、火灾损失在5万元以上,学校财产损失在10万元以上等,要依次追究责任人,岗位责任人,安全责任人,主管副校长,校长的责任,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学校发生一般安全事故,要依次追究有关责任人,岗位责任人,处室主任,安全责任人和主管副校长的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扣发校长基金,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等。
三、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伤害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责成其向受害学生进行赔偿,并根据情节和学生受伤害程度给与必要的行政处分,扣罚校长基金,直至取消其教师资格或工作人员资格。触犯刑律的,要依法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的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发现学生受到伤害或因患严重疾病学要救治时,不积极组织救治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学校纪律处分。
局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各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及省人民政府有关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的高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减少和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和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三、发生伤亡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对各级领导、管理者、事故直接责任者及监督执法者予以追究。责任追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伤亡事故的后果和影响,区别不同情况,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具体责任追究
(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各单位负责人责任:
1、本年度内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
2、因官僚主义失职,忽视安全生产工作,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和整改不力,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
3、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单位负责人未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伤亡事故和严重后果的,追究事故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不严格执行或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安全机构不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不完善;
3、对职工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分配职工上岗作业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无证上岗;
4、管理混乱,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5、只重视生产和效益,忽视安全生产且连续发生伤亡事故;
6、工程承包、分包未签定安全责任书的。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有关安全执法监督部门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不及时贯彻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和要求;
2、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规、规程、规范,执法违法;
3、工作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有关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违反规定迟报、漏报事故或隐瞒不报的;
2、改变事故性质或庇护事故责任者的。
五、对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单位,均应受到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并由局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下达《安全生产责任追究通知书》。
六、对被下达《通知书》的单位及被追究安全生产责任的,应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被追究对象的责任进行调查。涉及行政处分的由单位监察部门提出处分建议,并按人事管理权限作出决定。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安全生产实施一票否决,凡被局安委会下达《通知书》的责任单位,在当年内取消被评为文明、先进、红旗、模范等各种荣誉称号的资格;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当年内取消本人评先授奖。并按局安委会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处理。
八、局安委会办公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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