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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
高庙小学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一、学生安全制度
1、严格禁止一切不安全行为,严禁乱动各种电器设施。
2、不准爬越攀登危险物、不准逞强殴斗、不准打气枪弹弓。
3、不准随便从楼上往下扔杂物、不准在楼内走廊追赶打闹。
4、遵守交通法规,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5、不准在马路上追赶打闹和滑旱冰、玩球、做游戏。
6、不准单独游泳和野浴。
二、学生保护制度
1、学校要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耐心教育,不得歧视。
2、学校应该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不得随意开除或处分学生。
3、尊重学生人格,不得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和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4、安排未成年人参加聚会、文化娱乐、体育活动、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要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
5、不适易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6、学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在不同的教育阶段,应根据自身的年龄、认识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危险。
7、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并经常检查、维修,避免不安全事故发生。
8、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要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与要求。
9、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卫生条件,作好预防疾病工作。
10、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
三、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一、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其职权是: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消防法规。
2、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管理的内容;
5、对学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6、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7、领导专职或者义务消防组织;
8、追查处理火警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二、法人代表授权分管该项工作的校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对自己主管工作中的消防安全负责。
三、各教研室、科室负责本部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开展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积极组织师生开展灭火自救。
四、教师 “谁在岗,谁负责”,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
四、交通安全制度
1、全校师生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良好交通行为习惯。
2、及时宣传并模范地执行《行人交通行为规范》、《骑车人交通行为规范》、《机动车驾驶员行为规范》。
3、如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向学校领导、安全领导小组报告。
4、学校内不准骑车,自行车必须放在指定位置。
5、学校鉴定交通安全责任书,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要把安全当作头等大事抓好。
五、制定学校大型活动安全应急预案制度
1、根据活动内容、形式、场地等的不同,制定相应的预案。
2、预案制订后申报上级教育部门批示。
3、成立指挥组织机构。
4、指挥部根据事故的不同,开展不同的工作布置,及时了解现场情况,研究方案,采取措施,全力抢救。
5、及时控制危险源,努力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处。
6、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做好家长安抚工作。
7、做好记录工作。
六、教学活动及教学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以保障师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2、师生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必须按操作规范去做,违规操作责任自负。
3、学校组织的有学生参加的劳动或者集会、文化娱乐、体育、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要进行安全教育,并提供必须的安全保障措施。
4、学校的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适合学生的合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以防止人身伤害事故发生。
5、学校要定期对师生进行在教学活动中使用教学设施的安全教育活动。
6、教师在教学活动中使用有关设备设施时,要先看说明书,并且检查教学设施的安全性后,方可实施。
7、学校的教学设施、设备,未经允许不许私自动用。正常的教学活动中,要有记录,教师要做好指导,易对学生造成伤害的带电、带毒、用明火的设施、设备严禁学生动用。
七、传染病防疫制度
1、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积极配合社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消除老鼠和蚊、蝇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动物对人体的危害。
2、有计划地改造学校公共卫生设施,加强对学校食堂卫生和饮用水卫生的管理。
3、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疫情要及时逐级报告,并做好疫情报告登记。疫情报告顺序为:学生、班主任、卫生室、学校领导、区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市卫生局、市教育局。
4、对发生疫情的班级应做到及时消毒,及时隔离,其他班隔周用TD消毒。
5、学生患传染病愈后,须持医院出具的复课证明及有关化验单,经学校确认后方可复课。
八、学生体检制度
1、新生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2、经过体检复查患有疾病者,经医疗单位诊断,通知校医,由校医告知班主任,由班主任告知家长。
3、每年进行一次体检。
4、学校配合卫生部门给学生注射疫苗。
九、值日值宿制度
1、值日值宿的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交接-班,办理好交接手续。
值日时间:早8:00—晚5:00
值宿时间:晚5:00—早8:00
2、值日、值宿的教师不得擅自离岗、空岗。接-班不得迟到,交-班不得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值日值宿,必须提前向后勤主管领导打招呼,便于学校安排工作。
3、值日值宿的教师要认真负责,接好电话,认真做好记录。检查室内外、门窗、水电及重要部位。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做好处理。
4、提醒更夫做好防范防火工作,严守岗位,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楼内,注意可疑人员。
5、如违反上述规定,离、脱岗,擅离职守者,视其情节给予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十、食堂卫生消毒制度
1、全体食堂工作人员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消毒工作,要讲究个人卫生,保持个人清洁。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衣服,保证消毒效果。
2、师生的餐具每天要用洗涤剂清洗干净后,再用84消毒液浸泡20分钟后,用清水冲净,放入消毒柜和保洁柜中。食堂的桌椅要定期清洗,并用消毒液擦拭消毒。
3、室内每周用过氧乙酸进行一次空气消毒。
甘沟驿镇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我镇各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我镇的实际,制定本制度,要求各学校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章 学校安全工作要求
第一条、学校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在校学习时间按教育局制定的统一时间执行,学校作息时间表中明确规定在校时间。学校或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延长授课时间和增加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第二条、 学校和家庭必须把学生的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定期或不定期在学生中普遍进行安全教育,使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救自护技能。《安全教育手册》人手一册,以便家长学生教师学习。
第三条、根据学校自身的特殊情况,学生家长和教师都必须注重对孩子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公路沿线学校和家长要督促孩子穿越公路安全,护送学生穿越公路。各小学要坚持学生回家路上排队制度,并给学生反复告诉交通规则,特别注意道路轨湾处摩托车和三轮车的突然出现。在雨天要安排值周教师护送学生过河。夏天遇雷雨天气,应灵活处理放学时间,尽量避开雷雨时间。学校要口头或书面通知家长学校作息时间,安全知识注意事项,让学校和家庭携起手来,共同做好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学生在校期间因病请假回家班主任要派护送学生或叫家长领回。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周、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第五条、学校集会、做操应由值周教师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操场要有序。学生站着集会应注意开会时间的把握,以防学生晕倒,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六条、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单双杠活动应有保护的学生,不要单独玩耍,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第七条、高度重视学校周边环境问题,发现学校门前和两侧摆摊设点,学校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使学校周围有一个健康文明的环境。每学年初校长与班主任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明确落实责任制,共创安全文明校园。
第八条、加强校舍的管理与维修,消除事故隐患。总务处要定期对校舍及辅助用房进行检查并有检查记录。
第九条、严格用电、用水管理,注意用电、用水安全。用电线路和设备总务处要经常检查,发现老化线路和不安全插座要及时更换;用电操作要严格、规范,并由专人负责。学校的水源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水窖加盖并禁止教师叫小学生吊水。
第十条、初级中学要做好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工作。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同时,学校要重视传染病的防治与管理工作,坚持学生定期健康体检制度。
第十一条、不得组织小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抗洪救灾活动。
第三章学校安全工作管理
第十二条学校把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期末作为考评每位教师工作的一项内容。
第十三条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
第十四条各部门教师对部门安全工作负责,班主任对班级安全工作负责,教职员工均有维护学校安全和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五条 各学校总务主任为安全工作联络员,安全工作联络员要及时了解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迅速准确地传达上级和学校领导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要求,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汇报安全工作情况。
第十六条 学校要在镇政府、镇教管中心的领导下,会同公安、交通、消防、卫生、防疫、综合治理、新闻宣传等部门,相互配合、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形成良好的学校安全防范体系。
第十七条实行领导值周和节假日值班制度,教师值周制度,认真填写值日登记表。
第四章 学校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
第十八条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学校教育行政管理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学校领导、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初级中学要采取措施对女生的身体和心理健康方面的安全隐患,进行正面疏导。
第十九条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充分利用晨间谈话、班队课、学科教学渗透等形式,针对学生不同情况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第二十条学校聘请校外辅导员来校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知识讲座,增强学生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使学生能够知法守法,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第五章 规章制度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逐步实现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第二十二条实行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制度。教管中心包校人员要经常在各学校进行安全检查。每学期初要组织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对安全工作是否重视,各种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措施是否得力有效并得到落实,各种设施设备是否有安全隐患,食品是否卫生等。要认真仔细,不走过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第二十三条任何形式的集体性外出活动(包括教育、教学计划内的),必须书面报告校长,再由校长报请教育局审批,批准后方可外出,并坚持安全、就近、就地、徙步原则,组织者要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遵循有关规定,确保万无一失。
第二十四条杜绝教师打学生和罚站等不文明的教育手段,凡因教师体罚造成的责任,由教师承担全部后果。
第二十五条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凡学校发生死亡或重大伤害事故,应迅速向乡政府、教育局报告。
第二十六条落实“安全教育周”制度。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为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周”。主要内容:
(1)组织学生看一次安全教育录像;
(2)出一期安全教育黑板报;
(3)上一堂安全教育主题班会课;
(4)全面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自查。
第六章事故处理与奖惩
第二十六条学校将安全教育、管理和防范工作作为考核每位教师的重要内容。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教师一律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教师因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本年度不评优选先,对因玩忽职守而酿成重大安全事故者,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要依法妥善处理学校安全事故。学校教师、学生在校内受到轻微伤害的,学校可配合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进行处理;发生死亡、重伤等重大事故的,应保护现场,迅速报告教管中心、镇政府、教育局、公安及卫生等部门,及时疏散学生,全力救护伤员,减少伤亡,并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凡师生在校外因非学校责任造成伤害的,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
第二十八条实行安全工作奖惩制度。对见义勇为,为保护国家财产或师生安全作出贡献者要给予表彰奖励;对遇险不救、临危逃脱者,要给予党纪、政纪、校纪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是已印发的《平头川乡学校安全防犯工作制度》的完善和补充,但侧重点不同,两个制度均为我乡安全工作应遵守的制度。
第三十条安全工作与教师年度考核挂钩。
第三十一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乡教育管理中心成立以逯兆英为组长,王振民、张永为副组长,以连进华、张尚志、张廷强、李永成为成员的安全防范领导小组,负责全乡安全防范工作。各学校根据实际也要成立安全防范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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