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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员安全保卫制度

时间:2022-04-09 19:14:52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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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员安全保卫制度

1.目的

爆破员安全保卫制度

为加强我场爆破工作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财产和作业人员的安全,促进采剥工作的顺利发展,防止发生爆破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本公司一切进行爆破作业的人员、单位、作业场所及其主管部门。

3.职责

3.1爆破工作领导人的职责

a 负责爆破工程的全面领导,组织爆破工程实施,并检查实施情况;

b监督检查爆破工作人员执行安全规章制度;

c监督检查爆破器材的运输、贮存和使用;

d参加本单位爆破事故的调查处理。

3.2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

a负责10吨以下中深孔台阶爆破的单体设计,指导施工,检查质量;

b负责制定爆破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技术指导;

c负责制定盲炮处理的技术措施,进行技术指导;

d参加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

e参加爆破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3爆破员的职责:

a按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b安全使用爆破器材,不得乱放、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或挪作它用;

c严格遵守本岗位安全管理制度;

d爆破后认真检查现场,发现盲炮和其它不安全情况,及时处理或上报;

e爆破结束后,剩余的爆破器材,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不准私自保存,不能转让他人或买卖;

3.4爆破器材管理人员的职责:

a负责检查、保管、发放和统计爆破器材;

b对无“爆破员作业证”的人,有权拒绝发放爆破器材;

c负责检查库区安全情况,消防设施和防雷装置,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无能力处理的要及时报爆破工作领导人;

d及时统计、报告质量有问题及过时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

e参加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

f对超计划和规定量领取爆破器材的,有权拒绝发放。

4 管理内容与程序

4.1 爆破作业的一般要求

必须实行专职爆破员制度,建立专门的爆破作业组织。设爆破工作领导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和爆破器材管理人员。

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县(市)、区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爆破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爆破员作业证。

必须执行定时爆破制度。

爆破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并定期进行检验,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严禁使用。

4.2 爆破作业的基本规定

4.2.1一般规定

4.2.1.1露天爆破按审批的爆破说明书或爆破设计书进行。

4.2.1.2爆破作业地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爆破作业:

a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

b爆破参数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

c工作面有涌水危险或炮孔温度异常;

d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

e危险区边界上未设警戒;

f未严格按本制度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4.2.1.3禁止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人员穿着化纤衣服,不准携带能发火的物品(如火柴、打火机等)。

4.2.1.4在雷雨天、大雾天、七级以上风天、黄昏和夜晚,禁止进行露天爆破,在进行爆破作业过程中遇雷雨时立即停止爆破作业,并迅速撤离危险区。

4.2.1.5装药前不准将爆破器材与炸药混在一起。

4.2.1.6装药工作必须遵循下列规定:

a 装药前应对炮孔进行检查、清理和验收;

b 必须按设计药量装药,深孔及浅眼爆破时,禁止超过规定的装药高度;

c 装起爆药包、起爆药柱时,严禁投掷和冲击;

d 浅眼、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未装入雷管、起爆药柱等敏感爆破器材前,可采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处理;

e 若发现起爆药包(含雷管)没装到位被药柱埋住而不能轻微提起时,禁止拔出或硬拉导爆管,应按处理盲炮的有关规定处理;

f 装药工作必须使用木制炮棍;

g 禁止烟火,禁止明火照明;

h 遇有硝铵炸药结块时,纸装管药用手轻揉,袋装的散药应用木制锤、棒轻轻打碎后方准使用;

4.2.1.7堵塞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保证堵塞质量。深孔和浅眼禁止使用无堵塞爆破;

b 禁止使用易燃材料堵塞炮孔;

c 堵塞不得破坏起爆线路;

d 禁止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堵塞材料或用堵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

4.2.1.8禁止用力拉出起爆药包或药柱中的起爆材料。

4.2.1.9严禁在残眼上打孔。

4.2.1.10已装药炮孔必须一次爆破完毕,不准残留。

4.2.1.11在爆破危险区内有两个以上的单位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同一区段的二次爆破应采用一次点火或远距离起爆。

4.2.2爆破警戒与信号

4.2.2.1在装药地点周围10米以外插上红旗,以标志爆破危险区,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4.2.2.2现场加工导爆索,加工药包时,应在中深孔爆破区域20米以外的安全地点进行。

4.2.2.3起爆前,根据爆破设计及现场周围与装填的具体情况,确定爆破危险区的警戒边界,并设置岗哨,每个岗哨应处于相邻岗哨视线范围之内。

4.2.2.4起爆前必须发出明显的音响和视觉信号,应使危险区的人员都能听到和看到;应使员工和附近居民预先知道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和音响信号的意义,以及规定的爆破时间。

第一次信号(即起爆预告信号)发出后,所有与起爆无关人员应立即撤到警戒危险区以外,或指定的安全地点。

第二次信号(即起爆信号)发出后,在确认人员、设备全部撤离危险区,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总负责人方准发出引爆指令,施爆人员根据指令进行引爆。

第三次信号(即解除警戒信号)响炮后爆破警戒岗哨应坚守岗位,不准任何人进入危险区,经指定的检查人员确认安全后方准发出。

爆破公司安全管理制度2015-06-19 21:46 | #2楼

第一部分  安全制度安全保卫制度

1、车队安全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断加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具有临机果断处置能力,对重点部位重点防范,全面做好车队安全保卫工作。

2、值班期间不准酗酒,不准离岗,不准做不利于安全保卫的事,努力维护公司利益和形象。

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车库,严禁在车库内吸烟用火,对进入停车场地的外来人员应加强核查,坚决消除一切安全隐患,严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4、做好本队及总库专用运输车的加油、登记工作,对非公司专用车未经公司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加油。

5、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上报,对不处理、不报告等听之任之的行为,一经发现,公司将严肃查处。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加强安全生产、提高安全意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及所属部门各级领导必须认真学习本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1.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公司规章制度。

1.4公司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追究制度,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安全事故原因不检查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经过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2、安全生产责任制

2.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在储存、运输、爆破施工作业中不但要保证自己的安全,而且还要兼顾他人的安全以及集体、公共财产的安全,并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和指挥。

2.2公司主要领导人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队队长、部门负责人为本队、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爆破组组长是本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爆破员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2.2.1制定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和任务,下达安全指令。

2.2.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指示,并解决执行中遇到的问题。

2.2.3组织制定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贯彻执行。

2.2.4支持队、部门和安全人员的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

2.2.5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有关部门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

3、安全组织机构和人员

3.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组,组长由公司主要领导担任,爆破队队长、安保科科长、财务科科长、运输队队长等有关人员为成员。

3.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3.2.1负责审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收集汇总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3.2.2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掌握各队、部门安全生产情况,协助各部门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3.2.3协助各部门编制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及职业中毒为目的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3.2.4负责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3.2.5督促并协助各单位做好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4、安全生产教育

4.1公司及所属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和要求,结合职工思想,运用多种形式(黑板报、学习班、安全知识竞赛、事故分析会等)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工作,要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技术、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宣传。

4.2新上岗职工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通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例会制度,由各部门负责人总结上月安全生产情况及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下月安全生产的要求、注意事项和工作重点。

4.4爆破组在爆破施工前要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在进行任务分工交底的同时进行安全交底。

4.5公司要有计划的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安全人员、爆破员参加各种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管理、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教育从业人员以安全为天、防患于未然。

5、安全检查

5.1安全生产检查是发现事故隐患、消除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公司对各部门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对重点部位实行专项检查。

5.2公司所属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特点,有计划的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自查。

5.3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及部门的安全自查,都要力求有重点、讲实效,检查要如实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建立安全检查台帐。

5.4安全检查要做到边检查、边整改、边落实。对查出的问题要向被查部门提出整改措施,要定人、定事、定时解决。

5.5公司所属各部门的安全检查原则上每季度一次,也可根据情况即时检查,各部门的安全自查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安全办公会议是公司安全管理重要组成部分,由公司经理主持,中层以上领导参加,会议每季度初召开一次,做到会议有记录,整改有落实验收,具体内容如下: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实施计划,把安全生产综合管理纳入全年考核指标,确保人民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

2、审议并批准通过公司规章制度,保证制度的严肃性和完整性,制定部门岗位责任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3、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学习、培训计划,检验学习培训效果,提高员工思想觉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从思想和行动上提供安全保障,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4、对上季度工作以及会议决定的事项进行总结,对下季度的工作进行部署,对所发生的安全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及时实施,检查验收要记录在案。

5、对于临时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及上级检查提出的整改项目,安全会议可即时召开,着手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安全生产正常运营,不留任何安全死角。

6、为防止安全办公会议公式化、形式化,会议主持人及参会人员要做好充分准备,积累所需的文字资料,积极发表自己的看法,提出合理见解,使安全办公会议真正达到实效。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意识,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努力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维护企业及员工根本利益,根据国防科工委和国家安监总局《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制定本制度。

1、坚持单位教育和专业培训相结合的方针。

2、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实行上岗前及在岗的全过程安全知识、技术、技能教育,做到应知应会,特种岗位职工必须持证上岗(上岗证、作业证)。

3、及时通报行业事故情况,条件具备时,应组织员工参观事故现场,对出入库区及民爆器材在领取、押运、爆破作业等有关人员的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及时的现场教育。

4、公司安全教育每季度进行一次,爆破队及各部门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和培训。单位安全教育每月不少于一次,重点是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效的安全防范技能等。

5、各队安全培训着重抓好封闭管理,对民爆器材安全进行全程监控,把安全操作和规范使用纳入培训教育重点。

6、按规定提取技改资金,保证教育、培训经费得到落实。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1、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业企业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填写事故记录表。

3、事故发生后要迅速组织抢救,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4、组织相关人员调查事故原因,并对事故的发生作出定性分析,确定事故责任。

5、拟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制定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6、对事故进行审理和结案。

7、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档案。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为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全员安全责任意识,防止爆破器材在保管、配送、使用过程中流失,维护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坚决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及涉爆案件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检查台帐,并依照检查内容进行全面、认真、规范登记,做好完整记录,为强化管理提供安全保障。

2、公司对各爆破队安全生产及民爆器材的使用,实行定期及不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每月进行一次,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安全部门负责人具体实施。

3、各爆破队每周至少对仓储、领用及爆破作业检查一次,严密监控爆破器材流向,对辖区内塘口的安全状况了如指掌,严防意外事故及责任事故发生。

4、各爆破组及其他岗位责任人,要对当天发生的业务进行自查,严格按照爆破流程进行领取、押运、使用及清退,严禁一切违章操作行为,严禁私藏、转借、赠送爆破器材或用爆破器材换取其他物品的行为。

5、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对需要整改的,要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落实整改,并适时进行验收;对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对造成财产损失的,当事人要给予经济赔偿;产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公安及司法机关追究刑事和法律责任。

安全保卫制度

1、保卫人员要有强烈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有果断的临机处置应变能力,以人为本。全面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内吸烟用火,严禁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确保库区安全。

3、保卫人员实行昼夜值班制度,值班期间不能酗酒,不准离岗,不准做不利于安全保卫的事。

4、库区及围墙外五十米内严禁打猎,如有发现应坚决制止,当劝阻无效时,应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5、保卫人员要经常对报警监控系统,防盗门窗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熟练掌握其性能,严防货物被盗、丢失。

6、注意安全用电,经常对库区照明及其它电路进行检查,防止短路及漏电事故发生。

7、保卫人员要经常对消防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使之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杜绝乱拆、乱改、乱用消防器材的现象发生。

8、保卫人员如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上报,对知情未处理和不报告者,经查明,无论是否造成后果都要给予从重处理,造成严重后果者,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9、保卫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健全外来人员安全检查台帐,坚决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安全防盗管理制度

1、坚持“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四防”(人防、物防、技防、犬防)措施。

2、保卫人员实行“日查”制度,经常对报警监控系统、防盗门窗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熟练掌握其操作性能,严防爆炸物品被盗、丢失等事故发生。

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对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库区的,要验明身份,并做好“人员进入登记”等相关手续。

4、保卫人员要有强烈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勇于坚持原则,经常对库区及周边环境进行巡查。

5、保卫人员实行轮换就餐制,在没有业务发生或夜间时段警犬分只散放,提高警示能力。

6、报警监控系统必须始终处于报警监控状态,报警时,保卫人员应立即到报警点,及时查明原因,排除隐患。

7、保管员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库房管-理-员实行双人双锁,结合交接-班进行查库对账,明确安全责任防止缺少丢失。

消防管理制度

为预防火灾、证民爆器材库区整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以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扎实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2、加强防火教育与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与消防器材操作技能。

3、建立消防设施管理台帐,对消防重点部位实行严密监控,定期检查和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根据需要,及时安排落实消防经费,配足配齐消防器材,做到按时检查、养护、定期换药,保证完好有效。

5、加强对库外闲杂人员的安全管理,及时劝阻、制止库外闲杂人员携带火种进入库区及消防重点部位。

6、对进入库区车辆进行严密监控,入库前应清除火种、火源,在确保无误后方可进入库区。

7、认真制定并组织消防应急救援演练,消防演练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设施检测、检验每年进行一次,确保消防设施安全可靠。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为防止爆炸、职业病发生,保证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保护员工的身心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民爆行业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凡在民爆器材场所的工作人员,第一年每人发放两套防静电服,以后每年视情况发放。

3、所发防静电服装、鞋、帽等劳动防护用品要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4、进入危爆场所或在危爆场所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使用劳保用品。

5、严格按照规定穿着、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严禁在防静电服等劳保用品上附加或佩戴任何金属物件。

6、建立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帐。

7、劳动防护用品由公司统一定购、发放。

危险品库房管理制度

1、爆破器材入库要严格检查验收,在贮存之前,保管人员要对库房进行检查,将杂物清扫干净,并整理好贮存垛位,堆放炸药类、索类成品箱堆垛总高度不应大于1.8M;堆放雷管和其他起爆器材成品箱的堆垛总高度不应大于1.6M。

2、产品应按生产批号成垛堆放,不同规格的产品应分垛堆放。

3、仓库内装运的主要通道不小于1.2M;人行检查、清点通道不小于0.8M,通道上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堆垛边缘距墙不应小于0.3M,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1M。

4、所有民爆器材的出入库都必须详细登记。入库时,必须查验购买证,验收运输证,登记车辆牌号和有关内容,出库时,提货人先登记(包括车辆牌号等内容),交验提货单;严禁凭电话、白条发放民爆器材;严禁无正当手续出入库民爆器材。

5、变质、失效和化学性质不稳定的废旧民爆器材不得入库。代储存的民爆器材必须有相关协议和提货手续。

6、如遇暴雨、强雷电、冰雹、大风、暴雪等恶劣天气,禁止一切收发活动。

7、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如确需进入库区,须经批准后在了解仓库有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由仓库工作人员带领进入,严禁在库区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其它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仓库,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

8、库房内储存的爆破器材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性质相抵触的民爆器材,必须分开储存,库房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9、对同品种、同规格的爆破器材要遵循发零存整、发旧存新,即先进先出原则。

10、库房管理严格执行“十防、十二无”的原则。

11、实行双人双锁收发制度,认真履行入库手续和清点核对交接制度。

危险品装卸管理制度

1、库管员及安全保卫人员对危险品装卸负责,对民爆物品装卸药库管理人员要及时组织、统一指挥、稳妥进行。

2、运输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停靠,严禁带火作业,并不准在装卸作业时检修电路及添加燃料。

3、装卸作业现场禁止使用明火,严禁夜间操作,严禁在暴雨、强雷电、冰雹、大雾、大风、暴雪等恶劣天气进行装卸作业。

4、现场作业人员不准使用带有射频的通讯工具。

5、装卸人员必须服从仓库工作人员管理安排,必须持《临时通行证》进库作业,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场所。

6、装卸人员要有一定的安全常识及安全责任感,严禁穿产生静电的衣物作业,严禁穿带铁钉鞋、高跟鞋及拖鞋进行操作。

7、装卸人员进库作业严禁携带小孩、火具、火种等,不符合规程要求的装卸人员,仓库管理人员有权给予劝阻和制止。              

8、现场作业定员(2人)、定量(每次一件),要轻拿轻放、文明装卸,严禁拖拉、撞击、抛掷、脚踢等野蛮行为。

9、作业现场及运输车辆要清除杂物,保持室内及车箱内整洁干净,对已包装破损及数字不清的民爆器材不准发运和入库。

10、不同性质的爆炸物品严禁混装,其堆放应按定置规定标准执行,要认真核对品种数量,做到数字准确、帐物相符。

危险品运输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交通安全法》和《道路运输条例》,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坚持文明驾驶,严格按道路规定的速度行驶,不得强行超车、追车、急刹车、急转弯,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2、装有民用爆破器材的车辆除押运员、安全员和司机外,不准其他人员搭载。

3、应根据公安机关和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行驶,不准在人多的地方、交叉路口和桥上(下)停留。

4、要选择在气候较好的时间内运输民用爆破器材,以防发生意外,要将车辆停在远离建筑物的空旷地方;如途中车辆发生故障,不能载货检修油路、电路、严禁装载危险品进站加油。

5、运输民用爆破器材车辆要有危险标志、灭火器、接地拖带、备用轮胎和修车工具。

6、汽车装载民用爆破器材不得超过核定重量,不同品种民用爆破器材,应按规定分开放置。

7、严禁在汽车周围或驾驶室内吸烟、使用明火,严禁在行驶中接打手机。

8、建立危险品运输安全管理档案及安全检查台帐。

危险品库房定员定量制度

为加强危险品库房进出人员管理和民用爆破器材规范存放,严防在仓储、收发过程中发生责任事故,根据《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特制定危险品库房定员定量制度:

1、收发爆炸物品时,二名库管员必须同时在场,押运员1人实施接收和押运;装卸操作每次不超过4人,炸药库定员6人,雷管库定员2人。

2、装卸工搬运爆破器材,每人每次只准搬一箱(或一件);运输专用车严格按出厂核定载重量进行装载运输,严禁超载。

3、仓库储存严格按设计容量执行,严禁超量储存。

4、炸药分类分堆存放,堆距不小于0.1M,每堆数量不大于300箱,堆放高度不大于1.8M;管类等起爆器材的堆放高度不高于1.6M;各类民爆器材按品种批次定置进行堆放。

5、专用运输车定员2人,驾驶员一名、押运员一名。

动火动焊管理制度

爆破器材库区及仓库禁止使用明火是安全防范的基本要求,是安全生产的必要措施,是维护生命财产安全的根本保障,是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基础,当库区设施确需动火动焊加工维修时,应执行以下管理制度:

1、确定好动火动焊的区域范围,由库主任提出申请,《动火证》一式二份,经安全部门审批后,按规定实行动火作业。

2、动火前要有严密的安全技术防患措施,应尽量避免在库区和仓库内动火、动焊,能在库院外进行的焊接工作一律不准在院内进行。

3、库房内门窗等需要加固维修的,一定要将库房内的爆炸物品按品种规格数量全部清理转移干净。

4、电焊线路要避开存有爆炸物品的仓库,不得随意私拉乱接,施工时要有安全危险警示标志。

5、操作工要具备一定的资质,严禁无证作业,维修人员进入库区要验证登记,并有专人(动火监护人)监督管理。

6、维修时要搞好消防触电等防患工作,作业完成后,要做好清查验收记录。

安全技措资金管理制度

为保证教育培训、劳动保护、设备检修、技改投入、预案演练等资金来源,根据《安徽省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民爆器材高危行业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1、按销售收入的百分之一提取安全技措资金。

2、设立银行专户储存,不得挪作非技改项目使用。

3、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

4、安全技措资金使用范围:

4.1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4.2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

4.3安全设施、设备的投入和维护;

4.4重大危险监控、安全评估、隐患整改等;

4.5抢险、救援器材添置、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

奖惩制度

为强化安全管理,完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司规章制度严格贯彻落实,提高全体员工安全责任意识和工作热情,规范操作行为,本着奖惩分明、奖勤罚懒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公司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管理、劳动保护、教育培训等各项工作负总责。

公司副经理协助经理搞好公司各项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具体工作负责。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

各岗位工作人员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安全操作负责。

第二条  公司依据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各岗位工作职责,对全员进行安全生产项目考核。对成绩突出、有重要贡献的,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工作纪律、不按程序作业、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严厉处罚;对玩忽职守、产生重大过错或发生严重事故的,扣除安全生产保证金,取消爆破作业资格,直至移送公安和司法机关追究刑事及法律责任。

第三条   公司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有责任对公司及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并拿出奖励和处罚的建议意见,公司将依据本制度相关规定经调查核实后做出奖惩决定。

第四条   奖励和处罚分年底考核和即时考核。年底考核在每年年终进行,即时考核结合上级部门检查以及在避免或发生重大事故时适时进行。

第五条   重点表彰奖励安全生产有功人员,对有关责任人处罚所得,公司将纳入奖励基金作统一管理,每年十二月三十一号前公布奖励和处罚数额及基金结余情况。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

第二章:对爆破队队长的奖励和惩处

第七条 能带头执行国家法规和公司制度,全面履行工作职责,严格进行安全管理,本队无违章作业行为,无任何责任事故发生,通过年终考评,公司将给予奖励。

第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公司将处以2000--10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解除队长职务。

1、对员工不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的;

2、库区不落实“四防”措施进行安全防范的;

3、对“九个不与爆破”规定不能严格执行的;

4、对公司及上级安全检查意见不认真落实整改的;

5、不服从公司管理,对公司决定事项敷衍了事的;

6、工作失职、渎职、起不到队长作用的;

7、不按流程作业,致使民爆器材私存、转借、流失的;

8、对爆破器材管理不善而造成重大事故的。

第三章:对爆破员的奖励和惩处

第九条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服从爆破队的工作安排,严格按规程操作,业务能力好、责任心强、成绩突出、无任何责任事故,通过年终考评,公司将给予奖励。

第十条 爆破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视情节轻重,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因违规操作产生责任及安全事故的,公司将依据规定处理。

1、不持证上岗和酒后进行爆破作业的;

2、不按规定考勤、不服从管理、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的;

3、不在规定时间作业和私自改变爆破作业区域的;

4、不按规程操作、在作业面不安全而强行从事爆破作业的;

5、对爆破器材不清退而转借、转让、倒卖、赠送他人的;

6、不按“爆破作业十不准”要求而自作主张实施爆破作业的;

7、不做爆破作业记录及不在爆破作业记录上签字的;

8、工作不负责导致爆破器材流失而引发安全事故的。

第四章:对安全员的奖励惩处

第十一条 安全员岗位是民爆器材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对储存、运输及爆破作业安全监督起重要作用,通过年终考评,对成绩突出、无任何责任事故的,公司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 安全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视情节轻重,处以400--1000元的罚款,由于监管不力而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据规定处理。

1、不按规定考勤,无故不定期参加各项培训的;

2、工作期间饮酒及不持证上岗的;

3、不按作业程序对爆破作业现场进行认真检查的;

4、对发现安全隐患没有及时处理上报的;

5、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违章操作没有进行有效制止的;

6、爆破作业后不在爆破记录上签字或爆破作业记录不完整的;

7、对剩余爆破器材没有及时组织清退的;

8、由于监管不力,致使爆破器材流失而产生安全事故的。

第五章:对押运员的奖励和惩处

第十三条 能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民爆器材押运工作,防止爆炸物品流失,全年无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年底通过考核,公司将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由于不负责任而致使爆破器材短少、被盗等事故,公司将依据规定处理。

1、不考勤、不接受安全培训,不服从管理的;

2、酒后上岗和不持证上岗的;

3、违反爆破器材装载相关规定超量、混装的;

4、在运输车上吸烟、使用、玩弄火种及接打手机的;

5、途中搭乘其他无关人员的;

6、不按规定线路押运且不能及时送达爆破器材的;

7、清退后不能及时运回剩余爆炸物品的;

8、因失职及不认真造成的爆破器材数字不清、短少、被盗而致使爆破器材流失,产生恶性事故、事件的。

第六章:对库管员的奖励和惩处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危险品库房管理制度”和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库房管理有序、台帐建立齐全、帐物相符、成绩突出者,通过年终考核,公司将给予奖励。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处以400-1000元的罚款:

1、不持证上岗、不遵守双人、双锁管理规定的;

2、不严格出入库手续、不及时发放及收回爆破器材的;

3、台帐记录混乱、帐目不清、帐物不符的;

4、不按定量要求超容量储存,违反“危险品库房管理制度”,胡乱堆放及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同库储存的;

5、不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发现问题没及时处理、汇报的;

6、酒后上岗或发放给酒后领取爆炸物品的;

7、带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和在库房会客、留外人住宿过夜的;

8、工作不尽职责而导致爆破器材短少引发安全事故的。

第七章:对驾驶员的奖励和惩处

第十七条 能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按《危险品运输管理制度》规范行为,较好完成配送运输任务,成绩突出,无任何交通安全事故,通过年终考评,公司将给予奖励。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

1、对车辆不保养、不定期检查、不填写安全检查记录的;

2、不持证上岗、不携带有效证件、不服从工作调度的;

3、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超速行驶、违章驾驶的;

4、酒后开车、载货进站加油及载货检修油路电路的;

5、不分场合地段随意停靠或开车接人购物的;

6、强行超车或在车内吸烟、使用、玩弄火种或接打手机的;

7、对车辆存在故障及安全隐患明知不报的;

8、违反《车辆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及安全责任事故的。

第八章:对保卫员的奖励和惩处

第十九条 全面履行《安全保卫制度》及《保卫员职责》,恪守工作纪律,每天对库区环境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成绩突出、无任何责任事故,通过年终考评,公司将给予奖励。

第二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处以400-1000无的罚款,因疏于警戒、行为渎职而造成民爆器材被盗的,依法处理。

1、不持证上岗及酒后上岗的;

2、对外来人员不验明身份、不登记或没很好登记而随意让其进入库区的;

3、不经常对库区安全设施进行检查、不做检查记录的。

4、值班期间擅自离岗和在岗位上会客接友的;

5、对发现问题不及时阻止和处理及隐瞒不报的;

6、不严格交接手续,对有关情况或安全隐患不进行下传的;

7、对《安全保卫制度》及《保卫人员职责》没认真执行的;

8、因渎职产生爆炸物品被盗、被抢等安全事故的。

第九章:对安全检查人员的奖惩

第二十一条 公司安全科肩负民爆器材安全检查职能,对有效制止违法涉爆行为或及时预防事故发生、成绩突出的,经年终考评,公司将给予奖励。

第二十二条 因不作为或失职而检查不力,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

1、不服从领导,不听从工作指挥的;

2、不做检查记录或记录不全面的;

3、检查不到位,弄虚作假、欺骗领导的;

4、对发现问题不阻止、不处理、不上报的;

5、徇私枉法、给被稽查部门或个人通风报信的;

6、违反工作纪律、私自进行稽查的;

7、工作渎职、导致产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第十章:其它

第二十三条 对其部门负责人及其他岗位人员的奖励和处罚参照同级部门负责人的奖惩标准和岗位职责进行。

第二十四条 公司欢迎各岗位人员对公司安全管理实施监督,对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报告、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公司将给予举报人奖励。

第二十五条 对举报非法购买、运输、储存、使用民爆器材的,经查实后,公司将给予奖励;对及时举报、现场抓获且数量较大的,公司将按涉爆器材总值20%--30%给予奖励。

第二十六条 对举报有功人员,公司将严格对其保密,因保密不善,对举报人造成影响及伤害的,举报人可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加倍索赔。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部分  安全职责公司经理安全职责

公司经理是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加强对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公司副经理安全职责

公司副经理协助经理抓好公司各项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具体工作进行全面管理。

1、参与公司重大问题、事项研究和决策。

2、组织制定公司规章制度、操作规范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带头执行,按规定要求抓好抢险、救护演练工作。

3、协助经理搞好员工政治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4、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做好责权分管工作。

5、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经常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6、配合对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开单员安全职责

1、出售爆炸物品时,必须验查公安机关签发的《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银行转账凭证、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所规定的品种、规格、数量、编号及购买时效。

2、《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银行转账凭证、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应及时归档,以备查验。

3、加强台帐管理,物资库存账目必须日清月结,业务帐同财务、仓库三帐相符。主动协助财务、仓管人员进行月对帐、季盘点,年终结。

4、开单时必须认真书写清楚物品品名、型号、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并认真复核,单据必须整洁,不得涂改,耐心热情地接待顾客,不许同顾客争执而影响工作。

5、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优质服务,热情向顾客介绍物品性能、规格,推荐新产品,开单结账迅速准确。

6、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团结员工、爱岗敬业。

会计员安全职责

1、依照《会计法》办理会计事务,执行《企业财务通则》,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2、搞好本公司会计核算、会计分析、会计监督。负责各项会计事务的处理,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生成会计报表。

3、每月终了与银行及本公司出纳核对,按银行对账单填制银行调节表,落实应付、应收款项。

4、经常检查收支情况,分析费用升降原因,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5、严格执行结算纪律,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做好发票领取、回缴及销号工作。

6、加强票据管理,严守商业机密。

7、团结同志,热爱企业,廉洁奉公。

出纳员安全职责

1、要密切配合会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遵守各项财会制度,销售民用爆炸物品应当通过银行转账进行交易,不得使用现金或实物进行交易。

2、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严守现金开支范围和库存现金限额规定,及时做好现金账和银行存款,加强单据复核,做到账款相符、凭据齐全、手续清楚,所有票据须经手人签字,财务核准,领导审核后方可支付。

3、要按时催报因公借款,对逾期不报者要及时从借款人工资扣还。

4、加强票据管理,做好各种收据的保管。管好印鉴和保险柜锁匙。

5、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严守商业秘密,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安全科科长职责

安全科科长是本部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队各项工作负主要责任,其具体职责是: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2、带头履行工作职责,搞好民爆器材检查工作,努力完成检查任务。

3、不断加强职工思想教育,定期组织所属员工进行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所属员工业务技能和安全意识。

4、规范员工检查工作行为、督促检查,人员持证上岗。

5、模范执行工作纪律,爱岗敬业、顾全大局,不以原则做交易。

6、健全管理制度和检查台帐,做好检查记录和取证工作。

7、服从公安机关管理、配合各安全机构做好检查工作,并有责任保护本公司检查人员安全。

8、对本公司人员违章作业行为应及时纠正,对本县范围内的一切违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予以坚决制止,性质严重的,报公司及公安机关查处,严防一切涉爆案件发生。

9、严禁本队人员以公司名义私自进行检查。

车队队长职责

车队队长是车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车队安全管理、配送调度、学习教育、车辆检查全面负责。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公司规章制度和“车辆管理规定”,正确履行工作职责。

2、加强对车队员工的思想教育,不断提高所属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业务能力。安全学习或例会每周不少于一次。

3、搞好上岗人员的安全培训,熟悉了解民爆器材安全性能,增强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

4、对配送车辆进行合理调度,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5、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做好出车前及交接-班时的车辆安全检查,严防运输车辆带故障上路。

6、严禁驾驶员酒后上岗,恶劣天气严禁出车。

7、严格监督驾驶人员执行交通安全法规及“驾驶员职责”,坚决制止一切违章驾驶行为,坚决杜绝一切恶性事故发生。

8、处理好本部门的其他业务,对违反公司规定不听劝阻的,要停止其出车任务,并及时上报公司处置。

爆破队队长职责

爆破队队长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队生产管理、爆破作业、教育培训及爆破器材安全负主要责任。应全面履行工作职责,熟练掌握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具备爆破器材事故预防、分析和处理的能力,其具体职责是:

1、主持制定本队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

2、建立健全各种台帐,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3、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业务技能和安全意识,并对学习教育培训效果进行考核。

4、监管工作人员正确执行规章制度,制定预防事故安全措施,组织本队安全生产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作业安全。

5、对爆破作业进行合理调度,严格督促爆破人员按爆破流程作业,对违章行为予以制止并严肃查处。

6、深入爆破作业现场,掌握塘口安全状况,对不按程序申报及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塘口,坚决不予实施爆破作业。

7、严格执行危险品管理规定,坚决杜绝爆破器材在储存、领取、运输、使用过程中流失。

8、对公司及上级部门检查意见落实整改。

9、组织对事故的调查,重大问题交公司及上级部门查处。

10、负责本爆破服务队社保资金及安全保证金的收取,并及时交纳公司。

爆破组组长职责

爆破组组长应由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或有三年以上爆破工作经验的爆破员担任,要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安全防范和组织工作能力。其职责是:

1、组织领导爆破员进行爆破工作,做好爆破前的安排布置,确保爆破质量和安全。

2、监督爆破员切实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和爆破器材的保管、使用、搬运制度。

3、对爆破现场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对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的塘口,坚决不予实施爆破作业。

4、制止无安全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作业。

5、检查爆破器材的领取、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

6、督促爆破作业人员做好爆破作业记录。

7、协助爆破事故的调查工作,及时如实反映有关情况。

爆 破 员 职 责

爆破员是爆破作业的直接责任人,对爆破作业安全负责。

1、严格执行国家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法规,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

2、服从工作分配,接受公司及爆破队教育培训,不断增强业务技能和安全意识,坚持做到持证上岗。

3、严禁酒后上岗和酒后进行爆破作业。

4、严格遵守“爆破员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实施细则”,严格遵守“爆破作业十不准”,严格按作业指令实施爆破作业,严禁私自改变作业时间和作业区域。

5、做好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与其他工作人员一道清除现场闲杂人员,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塘口,坚决不予爆破作业。

6、爆破结束后应认真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上报,并做好爆破作业记录。

7、将剩余爆破器材如数及时清退,严防爆破器材流失,坚决杜绝一切私藏、转借、买卖、赠送等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8、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存在隐患及时上报各队及公司,严防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安 全 员 职 责

安全员应由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安全素质好的爆破员或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其职责是:

1、负责本队爆破作业时的器材领购、运输和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2、督促爆破员、押运员及其他人员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细则的要求进行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纠正一切错误的操作方法,严禁任何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3、提前对爆破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或处理,如发现不利于安全爆破的有权制止爆破作业。

4、有权制止无爆破安全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爆破作业。

5、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情况和剩余爆破器材的及时退库情况,督促爆破员做好爆破作业记录。

6、参与爆破事故调查。

押 运 员 职 责

1、认真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国家关于民用爆破器材有关方针、政策,熟悉所押运爆破器材的安全性能,掌握安全防患知识,严防途中各类事故发生。

2、准确掌握所押运产品的数量、质量、规格、批次和装载等情况,按各队爆破作业安排顺序装载配送。

3、接收装载时应与库房管理人员当面点清数量,运至接收地后,要与爆破作业人员及塘口业主办理好有关交接手续,以明确安全责任。

4、严格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同车装载、运输。

5、装载的爆破器材不能超高,包装件应码放整齐,码放高度不得超过1.5米,正确使用专用捆-绑带和挂钩。途中卸车后,要及时调整包装件的堆放高度,防止高位坠落和撞击。

6、装载时应对爆破器材的包装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包装要求和破损的,要及时报告。

7、押运员严禁酒后上岗,并监督车内人员不得使用明火和容易产生射频电波的手机等通讯工具。

8、对剩余爆破器材及时清退并押运回库。

库 管 员 职 责

1、库管员必须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工作尽职尽责、细心谨慎,按操作规程操作,努力做好保管服务工作。

2、收存和发放爆破器材必须符合危险品安全管理的规定,严格按定置规定进行堆放。

3、严禁性质相抵触的民爆物品同库储存,储存的数量不得超过库房设计容量。

4、库房内严禁存放私人物品和其他非民爆物品、严禁在库房内会客接友及其它非工作活动,始终保持库房整齐干净。

5、爆炸物品进出库时,库管员要提醒监督装卸工按要求上下车,认真清对运货单据及出库数量,做到定置、定员、定量、严禁野蛮装卸;发货时要先陈后新,以防霉变、过期及虫蛀鼠咬。

6、认真执行台帐登记制度,把好危险品进出库关口,做到日清月结、整洁清晰、帐物相符。

7、严格执行交接-班、双人双锁制度,结合交接-班进行查库对帐、明确责任,防止短少、丢失、被盗事故发生。

8、库房要经常开窗通风,做到防潮、防热、防冻、防雷、防洪、防火、防霉、防虫、防盗、防破坏。

9、做好信息系统及手持机的业务处理,保管、使用好人员、单位磁卡,严防被锁、丢失影响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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