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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队安全制度范本
一 、 组织纪律
1、严格遵守大厦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遵守驾驶员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做一名合格的从业人员。
2、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3、上班时间不得私自外出,有事要请假。如果发现驾驶员私自外出而耽误公务的,一次罚款50元。
4、行车过程中驾驶员要热情周到,安全及时地把每一位客人送到目的地。如因驾驶员的服务态度和言行举止不当而引起客人投诉,一经查实,根据实际情况罚款10——50元。
5、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不得中途办私事,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6、行车结束后,驾驶员要及时收拾车辆,发现有客人遗失的财物要及时汇报并寻找失主。如联系有困难的要上交车队统一处理,不得隐瞒和私藏。如发现有发生此类情况的,要严肃处理,一次罚款100元。
7、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任何娱乐活动,否则罚款100——200元。
二、 卫生方面
1、车队委派一名领班负责卫生工作,各卫生区责任到人,如出现通报罚款,由各卫生区自行处理。
2、驾驶员每天提前15分钟到岗收拾车辆内外卫生,以保证正常出车。领导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卫生不合格的限时整改并一次罚款20元。
三、 油料管理
1、加强油料管理,由车队派专人跟车加油,不得私自加油。
2、对每部车辆进行油耗核算,制定准确的油耗指标,每月定期核算,超罚节奖,数额按油料市场价计算。
四、 交通事故
1、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驶,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2、驾驶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对车辆进行全面的维护保养,保持良好的车况,避免因车况原因发生交通事故。
3、如发生交通事故,则根据实际情况对司机进行处罚。
(1)无论事故损失大小,肇事司机一律扣除当年安全奖。
(2)事故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不包括5000元),按司机承担全责、同责、次责等条件,分别给予发1—3个月生活费的处罚。
(3)事故损失在5000元—10000元(不包括10000元)的,按司机承担全责、同责、次责等条件,分别给予发4—6个月生活费的处罚。
(4)事故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按司机承担全责、同责、次责等条件,分别给予发7个月以上生活费的处罚。
(5)如司机不承担责任地,则根据实际情况论处。
五、酒后驾驶
(1)严禁司机工作时间或中午喝酒,严禁酒后开车,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2)如果司机因酒后驾驶造成事故的,一律当场辞退。
六、车辆物资及证件
(1)车辆行驶所必需的证件包括行驶证、非营运证、营运证、附加费证、养路费、运管费等由司机妥善保管,如因工作需要交接车时一并交由接车人保管,如出现丢失损毁等情况,由当事人负责补办,如果因此造成行车延误的,对当事人处以50元以上的罚款
(2)车辆随车工具要随车携带,不得转借他人或丢失,否则照价赔偿。
(3)司机本人所属驾驶证上岗证等证件,由本人负责保管。
七 、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胡擅自离岗,如果发现脱岗现象的,一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或造成任事故的,则要下岗培训,重新安排工作。
(2)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服从值班经理安排,不得出私车,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3)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对办公室及车辆内的所有物资负责,如有丢失,由当日值班人员负责赔偿。
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我办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所指车辆均指我办的行政办公用车。
第3条 我办的办公用车统一由综合科管理。
第二章 行政用车管理
第4条 我办各科室用车均应按要求填写《用车申请单》,经综合科指派负责人签名同意后方可出车。
第5条 各科室用车超过一天以上(包括一天),应提前一天申请。
第6条 若多个科室同时申请用车,综合科有权根据用车的“轻、重、缓、急”进行统筹安排,任何人不得因无公车使用而延误工作。对无法安排的用车, 综合科会在《用车申请单》上注明,员工报销公务交通费应出示相关有效的报销凭证。
第三章 车辆管理
第7条 我办公务车辆的相关证件及稽核等事务统一由综合科管理。
第8条 每部车辆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在使用车辆后,应记载行使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综合科每月对其抽查一次。
第四章车队纪律
第9条 日常行为管理
(1)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和相关操作规程,安全驾车。
(2)为体现企业形象,驾驶员工作时必须衣着整洁,举止大方,礼貌待人。
(3)严禁在未经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接送客人或办私事。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租借给他人。
(4)未经综合科上级领导或综合科同意,不得改变行车路线和行车计划,严禁私自对外经营,否则除取得收入归单位和与之相关发生的费用自理外,综合科可根据具体情节按规定给予处罚,并记入当年绩效考核。
(5)任何车辆必须凭《派车单》外出,用车人应认真填写《派车单》中的内容“部门、时间、地点、用车人、用车事由及用车人要求”。填写完后由本科科长签字。 (6)司机应爱护车辆,随时保证车辆的整洁,归队后应将车辆擦洗干净、停放整齐。需维修车辆必须先擦洗干净后再维修,否则按绩效考核扣分。
(7)不得擅自将公务用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8)严禁酒后开车,酒后开车损坏车辆者,由司机负责维修费;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外,还应承担法律责任。
(9)司机对行政管理部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应随叫随到。
(10)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综合科负责人,并说明原因。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1)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12)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综合科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13)司机应严格执行出车任务,不得在途中办私事。司机同用车人必须完善用车手续,填写《行车记录》。
(14)原则上由司机负责本单位的出车任务,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驾驶单位车辆。非专职司机用车应在《车辆使用登记本》上登记,注意保持车辆清洁,行车后,司机有责任及时检查车况,发生问题应立刻向有关各方汇报。
(15)为保证车辆安全,除领导同意外,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时,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车位。
第10条 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1)上、下班前不搞好车内外卫生。
(2)上班时开车探亲访友、会客、办私事。
(3)车辆排队候客时擅离车位,三五成群聊天影响工作。
(4)不服从调度,上班不按规定时间出车。
(5)擅离工作岗位。
(6)填《路单》不认真,弄虚作假,涂改、撕毁《路单》。
(7)下班不签退,不交车钥匙。
(8)事前不办理请假手续,缺勤影响工作,补休、调休、轮休未经领导批准,借车给他人驾驶或学车。
(9)服务态度不好,影响本单位声誉。
(10)遗失车上设备、证件等。
第11条 违规与事故处理
(1)因下列情形之一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时,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③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2)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与单位共同负担。
第五章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第12条 车辆的年审、保养维修统一由综合科安排办理。
第13条 司机应加强对车辆的保养,爱护车辆,勤检查、勤打扫,出车前、收车后要进行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向综合科报告,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
第14条 车辆需要维修时,先由司机填写《维修项目单》,综合科审查后制订修理计划,车辆方可进厂修理。
第15条 单位车辆的维修,须在指定的修理厂修理。定点修理厂应该是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有一定规模的厂家。
第16条维修费在____元以下的,由车辆管-理-员报综合科经理审核;____元及以上的须由主任批准。
第六章费用报销
第17条公务用车油料及维修费根据相关凭证实报实销。
第18条私车公用依凭证报销。
第19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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