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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公司考勤制度
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规范公司系统的劳动管理 行为,逐步形成与市场经济适应的劳动管理 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制定劳动管理制度 。
第一条本公司各类人员统称为公司员工 。各级员工 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及车间办理有关人事 劳动事务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劳动管理体制
第三条建立公司劳动管理体制。即公司负责员工档案管理以及十项职责,公司通过劳动合同 及管理与员工建立劳动法律关系。
公司综合部是人事劳动工作方面的兼管职能部门,其职责如下:
1,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
2,负责员工的招聘 和调配。加强各级管理人员考核 ,测试和管理,建立各类人才储备库,为公司选拔推荐各级管理人员,并办理管理人员聘任、解聘等工作。
3,负责拟定年度工资总额计划以及计划的执行监督和检查,核算人工成本。负责劳动统计核算,达到证据准确真实,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4,负责社会保险各个险种的审核、检查执行情况。
5,负责员工职业、技能、岗位培训 。
6,负责员工福利待遇的制定和落实检查。
7,负责检查劳动合同履行情况和劳动合同签订、续订、终止、解除、违纪、违章案件的查处各个环节的运作程序。
9,负责劳动保护和劳动争议案件的调处。
10,负责员工劳动能力签定、办理退职工作。
第三章 员工招聘制度
第四条公司所需员工,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司及用人单位与员工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法律关系,并依法进行管理。各级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聘任制。
第五条公司招聘各级员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副总经理以上职位,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及相关专业知识,熟悉业务,具备3年以上较丰富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55岁以下。
2,各部门经理,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或相当学历,熟悉本职业务,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在50岁以下。
3,钣金工,应高中以上(含中技、中专、职高)学历,具有相当职业技能知识,品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有技术特长。业务精通人员,条件适当放宽可优先招聘。
4,机加工、电工、电焊工、装配工等技术工种,年龄在18—40岁。其中电焊工必须持有“特种设备焊接”资格证。
第六条公司招用从事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有省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任职资格认定证书及毕业证书。
第七条公司招聘员工按以下程序办理:
1,招聘人员时由招聘人填写招聘简章报公司综合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综合部负责办理招聘员工录用等手续。
2,招聘员工时聘任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外地人员同时出示由公安机关核发的《暂住证》。
3,对招聘录用的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一式二份,公司、员工各执一份。
第八条公司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第九条公司不得招用尚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离岗找工作的人员,避免劳动争议的发生。
第四章 考勤 管理制度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班组的考勤管理统一接受综合部的管理,并设置兼职的考勤员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考勤员应予每月10日前递交上月的考勤记录,汇总到综合部。综合部有权对其中的记录进行抽查。
第十二条公司的标准考勤时间为:
一、考勤时间为:
上午:7.30-12:00
下午:12.30-17.00
二、签到时间为:
每天上班为7:30前,下班为17.00后。每天必须完成两次签到。否则视为漏签。
星期一7:30为车间开早会时间。每天16:50-17.00为车间整理整顿时间。
第十三条生产岗位为计件工资可以根据生产的具体情况设置考勤时间,其方案在报综合部部备案后,按照规定的时间执行考勤。
机械有限公司考勤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考勤管理,使全体员工能够更好的履行岗位职责,明确考勤流程及相关权限,确保公司工作有序进行,本着科学、有序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除副总经理及以上岗位及一线操作工岗位的所有员工。由于一线职工实行计件工资和弹性工作制,其考核以是否完成生产任务为依据,因此不在考核范围之内。
三、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四、考核内容
1、正常出勤:按时上下班或因公外出。
2、缺勤:迟到,早退,旷工,请(休)假。 迟到:上班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到班者; 早退: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
旷工: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的,按旷工半天计算;迟到、早退超过1个小时的,按旷工1天计算;不能正常出勤且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出勤的;假期已满但未续假的或续假未批准而逾期不归的;
请(休)假:因私事或其他个人原因致使不能正常出勤且事先征得公司批准的;
3、迟到(早退)每3次按旷工半天计算。
4、请(休)假
(1)审批权限:请(休)假1天(含)以内报分管领导批准,1天以上的须经总经理批准。
(2)请(休)假均须提前向部门领导递交《请假条》(见附表一),由部门领导报请分管领导签字批准,超过1天的分管领导报请总经理签字批准。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提前递交书面申请的,可先口头(电话)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销假后3天内须补交书面申请,未如期补交书面申请者,按旷工论处。
(3)事假不超过3个小时的,按缺勤半天计算;超过3个小时不足1天的,按缺勤1天计算。
6、 因公外出
因公外出应事先填写《出门证》经上级领导签字批准,否则一律视为旷工。
7、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上网炒股、玩电脑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发现1次按旷工半天处理。
8、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组织者必须要有考勤记录。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迟到(早退)1次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按旷工1天处理。
9、按照《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干部值班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发生突发事件,未及时到场处理的,按旷工1天处理。
五、考勤
1、公司考勤周期为每月1日起至月底止。
2、各分管领导负责管理以上干部的考勤,各部门领导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考勤。
3、考勤责任人每日上、下班时点检人员,检查有无迟到、早退和旷工现象,并在《员工考勤手册》如实填写。月末根据当月考勤情况如实填写《出勤统计表》,连同《请假条》等相关考勤资料报综合办公室考核。
4、考勤责任人对《员工考勤手册》和《出勤统计表》上所有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庇袒护违纪员工的,一经查实,按旷工1天处理。
5、综合办公室是考勤的职能部门,不定期抽查员工出勤情况并在《员工出勤情况检查表》(见附表二)上做出记录,作为考勤的依据之一。
6、员工工作时间出入厂区管理(大门内外设臵减速带)
(1)车辆工作时间出入厂区要停车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车上乘员必须下车办理出入登记手续,经门卫人员示意放行后方可行车。如不停车或未经门卫人员放行擅自离开,驾驶员每次按旷工1天计算。
(2)员工(不含驾驶员)工作时间出厂,必须在《出门证》上详细填写日期、姓名、事由、去向、出厂时间等内容,并经上级领导签字批准。出厂时必须持“胸牌”并交验《出门证》,门卫人员验证《出门证》与“胸牌”所登姓名一致、领导签字与样本相符后在《出门证》上签字确认,并在《员工出入登记表》(见附表三)登记方可放行出厂。如无《出门证》强行出厂其本人及部门负责人均按旷工1天处理。一线职工出厂也要按此执行,如因完成生产任务提前回家,事由可填写“已完成生产任务”。
(3)员工工作时间进厂必须持“胸牌”经门卫人员在《员工出入登记表》上登记后方可进厂,如有《出门证》须交付门卫人员,如有《请假条》须出示并登记。如无出入凭据(如《出门证》或《请假条》)按迟到或旷工论处。一线上夜班的员工由分厂厂长上午电话通知门卫人员登记并凭“胸牌”进厂。无“胸牌”必须由部门负责人到门卫处确认并登记后方可进厂。
(4)综合办公室每月对《员工出入登记表》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员工出入频率是否与其工作性质相符,分析员工出入工厂是因公、请假还是早退、迟到或旷工。统计分析结果报总经理审阅,并作为员工考勤的依据之一。
六、考核管理
1、每月考勤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汇总统计,考勤结果报总经理审阅并公布,按照《公司实行岗位基薪、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及其《考核细则》、《公司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有关条款考核实施。
2、全年累计有2个月缺勤超过3天、或1个月超过6天、或全年累计缺勤超过15天者(病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及带薪年休假除外),即为不能正常履行职责,总经理可使其调离工作岗位或待岗,对管理以上干部可解聘其职务。
4、为了减轻临近退休干部的考核压力和考核力度,使后备干部尽快适应岗位、进入角色,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对距退休还有6个月的管理以上干部将解聘职务。
七、附则
5.1 本制度由公司综合办公室拟定并负责解释,经总经理批准于2015年7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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