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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项目部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避免项目部员工发生早退、迟到、旷工等违纪行为,以使其认真工作,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松南煤矿项目部(管理人员、后勤人员、各特殊工种等)凡属基本工资者。
第二条 员工工作时间根据各不同岗位工作需要(24小时)不定时上下班。
第三条 考勤方式
1、上下班签字方式、(制定地点上午12点前签字、下午19点前签字)逾时未签者由考勤管理人员视为旷工登记处理。 2、 上下班打指纹登记方式、(制定地点上班前打指纹、下班后打指纹)
第四条 凡本项目部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签字或打指纹,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签字,违犯此条规定者,委托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处分和罚款50元-200元。
第五条 项目部每天安排专人监督员工上下班签字或打指纹,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财务部,财务部据此填报员工考核表及核发全勤奖。
第六条 员工办理外出业务时,必须先办理签字手续。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违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七条 员工外出工作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 (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项目部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八条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如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另行罚款50元-200元。
第九条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日工资,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当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开除处理。
第十条 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汇报直属领导。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情况紧急不能向总经理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考勤人处备案。凡因各种情况或未事先报告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差旅费;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一条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
第十二条 本制度呈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矿山井下考勤管理制度
为提高我公司内部精细化管理水平并从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特制定员工井下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形式
我公司全体井下员工出勤实行双向考勤制度即集体统一台帐考勤和个人指纹综合比对办法记工的方式。指纹考勤由安监处负责,台账考勤由个队组负责。
二、考勤类别
1、台帐考勤及其注意事项
队组根据本单位每日当班出勤人数指定专人记录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井口考勤室详细填报具体出勤人员名单及出勤时间。记录员必须按规定认真填写考勤记录本。考勤本必须规范整洁字迹清楚。
2、指纹考勤及其注意事项
指纹考勤实行上班考勤和下班考勤两次考勤制度。
3、井下考勤范围
有入井工作任务的所有员工。
三、具体考勤办法
1、用员工本人已建的指纹档案的手指每天按时进行指纹考勤。
2、井下采掘开、辅助队组中地面工作的工作人员实行三八制考勤。
考勤时间 0点班 上班22:30—00:00下班 08:00—09:30 8点班 上班06:30—08:00 下班 16:00—18:00 16点班上班 14:30—16:00 下班 00:00—01:30 超过考勤时间考勤机将不予记工。
3、考勤注意事项
3.1、顺延考勤时间以正点上下班时间为准前后各顺延30分钟。上班后30分钟、下班前30分钟为迟到、早退时间。迟到、早退的将给予除罚。
3.2、各单位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严格考勤如因不按规定考勤造成的考勤无效责任由本人承担。
3.4、如确因个别人无指纹或已注册的指纹因某种原因不能考勤的要及时到考勤室重新注册登记或手工考勤。
3.5、每一位职工都要爱护考勤机不得随意敲打或损坏考勤机否则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对严重损坏造成不能考勤的除照价赔偿外按劳动纪律奖罚条例予以处罚直至除名。
3.6、实行指纹考勤后各类人员包括井下考勤人员必须及时按《马家岩煤业有限公司员工各种假条的审批办法》办理各种假条包括事假的审批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3.7、要严格执行内部考勤记录以防止只考勤不上岗情况的出现一经发现要及时通知井口管理站考勤室消工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人次罚款如知情不报除对当事人进行罚款外还对单位负责人处以100元/人次罚款。
4、井下员工基本工作时间规定
4.1、一线员工、岗位工、瓦检员、安全员的记工时间为8小时。
4.2、其它辅助单位人员的记工时间为6小时。
4.3、科级人员的记工时间为3小时。 跟班领导记工时间8小时。
5、井下员工管理办法
5.1、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按规定佩带自救器、矿灯、和其它必备仪器衣带整洁入井,入井通道按规定线路入井。
5.2、工人考勤后要尽快入井、出井。严禁在井口逗留故意拖延时间。
5.3、非本公司的员工和未经批准入井的人员及不符合入井条件的员工严禁入井。
5.4、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进行检查、指导工作需入井时公司相关接待部门要将其入井人员情况报调度经调度核准后通知井口管理站后方可安排入井。
5.5、井口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出入井验身制度如发现入井人员考勤后不入井应及时汇报相关单位。否则除对不入井人员处罚100元外另对当班验身人员处罚100元。
5.6、要爱护考勤设施保障考勤系统的正常运行对故意损坏设备者除照价赔偿外处以200—1000元罚款。
5.8、各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对本单位员工的思想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遵守马家岩煤业有限公司出入井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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