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制度
范文一、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健康档案的建立要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
2、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通过多种信息采集方式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应及时更新,保持资料的连续性。
3、统一为居民健康档案进行编码,采用16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础,以乡镇(街道)为范围,村(居)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健康档案唯一编码。同时将建档居民的身份证号作为身份识别码,为在信息平台下实现资源共享奠定基础。
4、按照国家有关专项服务规范要求记录相关内容,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各类检查报告单据和转、会诊的相关记录应粘贴留存归档。
5、健康档案管理要具有必需的档案保管设施设备,按照防盗、防晒、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要求妥善保管健康档案,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档案管理工作,保证健康档案完整、安全。
6、加强信息化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应利用计算机管理健康档案。
7、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城乡居民提供中医健康服务,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健康档案管理。
范文二、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制度
1、高血压患者的健康管理由医生负责,应与门诊服务相结合,对未能按照管理要求接受随访的患者,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医务人员应主动与患者联系,保证管理的连续性。
2、随访包括预约患者到门诊就诊、电话追踪和家庭访视等方式。对原发性高血压患者,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每年要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的随访。
3、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可通过本地区社区卫生诊断和门诊服务等途径筛查和发现高血压患者。对于血压值为130~139mmHg/85~89mmHg的正常高值人群,建议每半年测量1次血压。
4、高血压患者每年应至少进行1次较全面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内容包括血压、体重、空腹血糖,一般体格检查和视力、听力、活动能力的一般检查。有条件的地区建议增加血钾浓度、血钠浓度、血常规、尿常规(或尿微量白蛋白)、大便潜血、血脂、眼底、心电图、B超等检查,老年患者建议进行认知功能和情感状态初筛检查。具体内容参照《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健康体检表。
5、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开展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6、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患者和居民愿意接受服务。
7、每次提供服务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患者的健康档案。
【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制度04-14
公共卫生服务总结06-06
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制度04-17
公共卫生服务各项制度04-17
公共卫生服务问责制度04-17
公共卫生服务月报制度04-17
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总结05-13
公共卫生的管理制度04-29
公共卫生管理制度06-15
公共卫生管理制度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