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资料网>规章制度>卫生制度>《幼儿园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幼儿园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时间:2024-04-25 14:15:04 炜玲 卫生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幼儿园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制定幼儿园卫生管理制度,是为了提高幼儿园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直至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幼儿园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希望能帮到你。

幼儿园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幼儿园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控制疾病传播和群体性健康危害事件发生,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共场所分为甲类场所和乙类场所。

  甲类场所包括: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乙类场所包括:

  (一)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医疗机构候诊室外的室内区域、学校教学生活场所、写字楼、营业厅及国家机关提供公共服务的办事场所等;

  (二)网吧、幼儿园、青少年宫等。

  第三条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公共场所卫生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保障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所需经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建设、交通、文化、商务、工商、体育、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共场所及相关服务行业组织应当加强卫生管理,落实卫生管理责任。

  第六条 甲类场所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实行卫生许可,乙类场所按照本办法规定实行备案管理。

  第二章 卫生管理

  第七条 公共场所单位应当制定预防控制传染病传播和健康危害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卫生检测、用品用具卫生安全管理等制度。

  公共场所单位应当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及考核制度,建立卫生管理档案。

  第八条 甲类和从事经营服务的乙类场所单位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众健康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九条 公共场所负责人及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学习掌握卫生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接受卫生行政部门业务指导。

  甲类场所和从事经营服务的乙类场所单位应当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培训要求和考核标准由省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公共场所应当具备专门清洗消毒场地,配备相应的清洗消毒设施、设备和保洁贮存设施,并分类使用。

  公共场所应当配备有效的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的预防控制设施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

  公共场所应当配置相应盥洗设施、设备,卫生间应设置独立通排风装置。

  公共场所单位应当保证各项卫生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一条 公共场所单位提供的公共用品、用具应当卫生、安全、无害。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公共用品、用具。

  第十二条 公共场所室内空气、室内微小气候、饮用水、采光、照明、噪声等各项卫生指标应当符合国家和省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

  甲类场所单位应当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定期对有关卫生指标进行检测,乙类场所单位应当按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检测频次进行卫生指标检测。

  第十三条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指标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或规范。

  第十四条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新风口应当设置于室外,远离污染源,并设置防护网和初效过滤器。

  公共场所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具备应急关闭回风和新风、供风管系统清洗和消毒用的可开闭窗口、送回风口防鼠装置、空气净化消毒装置、控制空调系统分区域运行装置等卫生设施。

  第十五条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管理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定期进行检查、清洗和维护,并有完整记录:

  (一)清洗开放式冷却塔、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每年不少于1次;

  (二)检查或更换空气过滤网、过滤器和净化器等每6个月不少于1次;

  (三)清洗风管系统每两年不少于1次。

  使用分体式空调的公共场所单位应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和检查维护。

  第十六条 公共场所单位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不合格时,应当及时关闭其所涉及区域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并进行清洗消毒处理,经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公共场所单位应当启动应急预案,并每周对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开放式冷却塔、空气处理机组及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者更换。

  第十七条 从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的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固定办公场所;

  (二)具备清洗消毒服务所需仪器、设备;

  (三)人员专业构成、技能培训等能满足清洗消毒服务工作;

  (四)具有质量管理体系;

  (五)配备相应的安全保护和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八条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服务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清洗消毒工作。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服务机构应当向委托清洗单位出具清洗消毒效果检测报告。

  第十九条 省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组织技术人员对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条 公共场所内发生公众健康危害事件时,公共场所单位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依法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防止危害扩大。

  第三章 公共场所控制吸烟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控烟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各部门、各行业的'控烟工作。

  第二十二条 相关行政部门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负责下列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的监督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对各自管辖学校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文化部门负责对文化、娱乐场所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三)交通行政执法机构以及承担机场、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执法工作的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对公共交通工具及其有关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四)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对餐饮业经营场所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五)公安部门负责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六)商务部门负责对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七)体育部门负责对公共体育场馆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八)卫生部门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以及本办法规定的其他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指导相关部门开展科学控烟工作。

  第二十三条 有关部门、社会团体以及公共场所单位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和控烟的宣传教育。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公益宣传。

  第二十四条 下列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一)幼儿园、中小学校、青少年宫;

  (二)中小学校以外的其他学校室内区域;

  (三)妇幼保健院(所)、儿童医院;

  (四)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室内区域;

  (五)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展览馆、美术馆、博物馆、体育馆等室内区域;

  (六)国家机关提供公共服务的办事场所室内区域;

  (七)商场、书店、营业厅等场所室内区域;

  (八)公共汽车、出租汽车、轨道交通车辆、客渡轮等公共交通工具内;

  (九)国家规定的其他公共场所。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公共场所,应当确定禁止吸烟区(室)和吸烟区(室),室内吸烟区应当设有通排风设施。

  任何人不得在禁止吸烟场所、区(室)吸烟。

  第二十五条 禁止吸烟公共场所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禁烟管理制度,做好禁烟宣传教育工作;

  (二)在醒目位置设置禁止吸烟标识和监管部门电话;

  (三)不得设置与吸烟有关的器具;

  (四)采取有效措施阻止吸烟者吸烟或者劝其离开该场所。对不听劝阻的吸烟行为可以采取合法方式进行取证,并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第四章 卫生监督

  第二十六条 甲类场所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两年。

  公共场所单位改变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应当向原发证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变更;变更经营项目、经营场所地址,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重新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应当置于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不得涂改、倒卖、转让。

  乙类场所单位应当在开业后30日内将单位名称、地址、项目、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 申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

  (三)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四)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及卫生审查认可书;

  (五)卫生管理制度及相关资料;

  (六)公共场所卫生指标检测或评价合格报告。

  第二十八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受理卫生许可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卫生条件进行现场检查,并按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审核办理。

  第二十九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公共场所的健康危害因素及危险程度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估。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甲类场所实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并根据量化结果确定监督频次。

  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场所单位应当在场所内醒目位置公开量化评定结果。

  第三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公共场所单位卫生许可、卫生监督和量化分级管理等信息。

  第三十一条 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依法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督检查,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拒绝或隐瞒。

  第三十二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公共场所传染病、公众健康危害事件报告后,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虚报、迟报、瞒报。

  对发生传染病和危害公众健康事件的公共场所或者因相关指标检测不合格等可能导致传染病暴发、流行和危害公众健康的公共设施或者物品,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第三十三条 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卫生检验、检测、卫生学评价等工作,不得出具虚假报告。

  第三十四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和控告。

  卫生行政等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者,处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的;

  (二)未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和档案的;

  (三)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

  (四)从业人员未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上岗的。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者,处1万元以下罚款:

  (一)乙类场所卫生设施设备不符合卫生标准或规范要求的;

  (二)卫生设施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的;

  (三)卫生设施设备被擅自拆除或挪作他用的;

  (四)重复使用一次性公共用品、用具的或提供的用品用具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

  (五)卫生指标不符合规定标准或规范的。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下罚款:

  (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指标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规范的;

  (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未按规定设置卫生设施的;

  (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未按规定定期检查、清洗和维护的。

  第三十八条 甲类场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者,处2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的;

  (二)涂改、倒卖、转让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

  第三十九条 公共场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者,处2万元以下罚款:

  (一)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公共场所未设置吸烟区(室)的;

  (二)禁止吸烟场所未按规定设置禁烟标识或违反规定设置吸烟器具的。

  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由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幼儿园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2

  一、管理:

  1、在园长领导下,保健教师每天定时深入厨房检查指导食品卫生和营养工作。

  2、严格执行各项卫生制度。

  3、非有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厨房。

  4、幼儿园的活动场地、房屋、大型玩具、体育器材等一定要符合安全要求,不能存在安全隐患,做到定期检查并作好《安全检查记录》。

  5、教师要严格按一日生活作息与要求来组织幼儿活动,并能做到活动有序,注意稳定幼儿的情绪,以免幼儿情绪浮躁,造成不安全因素。

  6、教师要切实作好晨午检工作,严禁幼儿把危险物品带到园内。教师要随时关注幼儿情况。

  7、户外活动时,每班必须有两位教师负责,活动前要认真检查活动场地及幼儿服装是否安全。活动要安排有序,不允许幼儿单独玩大型玩具,所有幼儿的举动要在教师的视线内。活动前后及时清点幼儿人数。

  8、幼儿园卫生保健设施要完备,活动室及室内物品能做到安全、卫生、天天消毒,避免流行性的传染病的发生

  9、幼儿园应通过各种形式向幼儿进行交通、防火、防溺等安全教育,告诉幼儿不玩火、电线、插座等,并教给幼儿一些自我保护方法,增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

  10、为预防幼儿中毒,有毒物品要保管好,不放在班上,消毒液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幼儿吃的`药品必须由教师妥善保管,服用时要仔细核对姓名。

  11、幼儿园要把好门卫关,入园、离园时要有值班教师守侯;户外活动时要关好大门,时刻注意不让幼儿单独离开幼儿园。

  二、环境卫生工作:

  1、厨房内部布局合理,生进熟出一条龙,泔脚缸加盖,及时清理。

  2、主副食品库通风,物品摆放整齐,各种原料缸加盖有标记,粮食要下垫离墙,米面、调味品等库存不超过30天,有防蝇和除害措施。

  3、厨房、饭厅内外环境整洁、灶面、操作台、幼儿饭桌椅做到落手清,每天小扫,每周大扫。

  三、食品卫生工作:

  1、生熟食品严格验收和记录,餐餐菜肴留样48小时,不得给幼儿食用霉变、虫蛀、油蚝、发馊和过期的食物。

  2、食品现购现烧现吃,不给幼儿吃隔夜饭菜及外买熟食。

  3、餐具、饮水用具无油迹,无积水,专人消毒,消毒方法正确。

  4、生、熟器具严格分开,有明显区别标志。

  5、熟食间卫生要求。

  (1)熟食间专用,专人负责,进入熟食间必须“三白”,专衣、专鞋专用,非熟食间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2)烧好的饭菜、汤、点心等,消毒过的餐具要及时放进熟食间存放。生食、杂物、私人用品及未消毒的餐具不得放入熟食间。

  (3)熟食间备有专用水斗,清洁用具,消毒桶(盆)抹布及消毒液,使用前和工作结束要进行消毒清洁工作,不得出现采样阳性。

  (4)熟食间发放餐具、熟食前,工作人员要用肥皂流动水洗净双手,不得用手直接抓取食物,发放餐具饭菜点心等做到盛器上加盖或加罩,并及时关好熟食间门窗。

  (5)熟食间台、板、柜等每天二次用消毒液揩擦,每日工作结束后用紫外线消毒(记录)。

  6、冰箱要专人负责,定期清洗,霜薄气足,冰箱内食品分类存放,表明存放日期,做到先进先出,存放食品不得超过15天。

  幼儿园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3

  (一)健康检查制度

  1、入园制度。对于新入园的幼儿必须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体检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园手续;对于传染病接触史的幼儿必须做胸透和肝功能化验。园工作人员参加工作前必须进行体检,无传染病,健康合格持证上岗。

  2、定期体格检查制度。幼儿每年体检一次,每学期测身高、体重二次,测量后做好记录并进行健康分析,及时发现并提醒家长矫治孩子的缺陷。保教人员每年体检一次,查出传染病即调离工作岗位。食堂从业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定期体检,持证上岗。

  3、晨检观察制度。坚持晨检和观察制度,晨检细心、耐心,做到一摸、二看、三问、四查,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预防。

  (二)卫生消毒和隔离制度

  1、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分片包干,做到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定期进行检查,保持包干区的整洁卫生,保证园内有一个良好、卫生的环境。

  2、坚持每天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清洁。

  3、保证幼儿每人两巾两杯,活动室、日常生活用品及玩具等由专人(保育员)负责定期定时进行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4、对于活动室、午睡室以及幼儿用的被子、玩具等,由保育员定时定期进行紫外线消毒(每周一次);春秋发病季节增加消毒次数,(必要时每天进行一次消毒)并做好消毒登记。

  5、幼儿的毛巾、餐具、用具,每天由专人进行蒸气或消毒柜消毒,炊具每周进行消毒。

  6、幼儿及保教人员如患传染病,应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级在保健医生指导下进行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回园。

  7、对患传染病的幼儿所在的班级进行检疫。并根据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隔离、观察期间不收新幼儿,园内幼儿不混班、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解除隔离。

  8、幼儿离园一个月以上或外出(离本市)返回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工作人员家属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人应及时报告园领导,并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9、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饭前便后洗手,饭后漱口。

  (三)餐具消毒卫生制度

  1、餐具、茶具、熟食容器用后立即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

  2、餐具清洗消毒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规范消毒的程序: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3、餐具消毒应达到以下要求:

  煮沸蒸汽100度消毒10分钟;

  远红外线12度消毒15—20分钟;

  药物消毒:有效氯浓度250ppm消毒时间5分钟。

  4、消毒完毕的餐具、茶具及各种容器应立即放于清洁的橱、柜内保洁,防止再次污染。

  5、泔脚、垃圾应密封存放,日产日清。

  (四)食品加工、分发制度

  1、加工前应检查食品原料卫生质量,不合格原料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

  2、厨房用工具、容器等使用后及时清洗,厨房环境保持清洁。

  3、接触生、熟食品的工具、容器分开且标记明显,冰箱内生、熟食品分开存放。

  4、熟食间做到专间、专人、专用容器、专用消毒及冷藏降温设施。室温控制在25度以下。

  5、熟食间的.所有专用容器,在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清洗消毒。

  6、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做到“四勤”,操作前应洗手消毒,工作时禁止吸烟。

  7、熟食做到勤烧、勤销,当天烧当天销,不出售变质食品。

  8、分发熟食人员必须戴好符合卫生要求的口罩和手套、帽子,使用的包装材料符合卫生要求。

  9、熟食间内安装紫外线灭菌灯,无人操作时每天早晚开灯灭菌各半个小时。

  (五)食品采购、仓储制度

  1、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须色、香、味、形正常,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

  2、肉类食品必须经兽医检验合格方可采购。

  3、采购酒类、罐头、冷饮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应向供应商索取卫生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入库前应做好索证登记。

  4、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应具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志。

  5、食品仓库应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的设施及措施。

  6、食品存放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有异味或易潮的食品应封闭保存或分库存放。

  7、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8、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六)饮食管理制度

  1、保健老师、食堂管理人员共同制订幼儿食谱,每周一公布,每月进行一次营养统计分析,注意调配花样,营养均衡,提高烹饪技术,提高师生伙食质量。

  2、师生伙食严格分开,伙食费专款专用,伙食清单每月结算,并向家长公布。

  3、厨房用具做到生熟分开。

  4、食品加工前必须进行质量验收,操作流程规范。

  5、食堂人员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细心制作可口的饭菜、点心,保证幼儿的营养。

  6、食堂严禁为自己或教职工加工菜或代购菜。

  7、食堂内严禁幼儿和外来人员随便出入

  8、建立膳食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一月一次),研究幼儿伙食问题。

  9、确保饮食卫生。从业人员做好个人卫生,不留指甲,不戴戒指,工作时间一律穿工作服,上灶前洗手,入厕前脱工作服,入厕后用肥皂洗手。

  10、教育幼儿养成良好的用餐习惯,不挑食,不剩食,独立、愉快用餐。

  (七)体格锻炼制度

  1、按计划有组织开展适合幼儿身心发展特点的游戏和体育活动。

  2、在正常气候下每天保证幼儿两小时户外活动时间和一小时的户外体育锻炼;加强冬季锻炼。

  3、对于个别体弱的幼儿要给予特殊关心、照顾和辅导。

  (八)预防传染病管理制度

  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经常性的疾病预防工作。

  2、协助防疫站完成各项计划免疫工作,做到一个不漏,全程足量,按规定有禁忌症者不应接触或暂缓接种,并做好记录、登记

  3、及时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及时报告,做好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采取及时正确的检疫措施,对所在班级进行严格彻底的消毒,对接触传染病的儿童应立即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回园。

  4、建议家长在传染病流行期间不带幼儿到公共场所去。

  5、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幼儿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力。

  (九)肥胖儿管理制度

  1、饮食指导:建立正常的饮食制度,注意膳食平衡和良好饮食习惯的培养。每餐进食量不超过其定量,在不影响基本能量和营养素需要,并能保证正常生长发育的原则下,要注意减少热量供给。避免过多食入淀粉类食品,还应该限制脂肪和糖类的入量,并要安排一定量的粗粮、蔬菜和水果。

  2、体格锻炼:采取多种多样的体格锻炼方式,提高儿童对体格锻炼的兴趣并持之以恒。锻炼时应逐渐加大运动量和运动时间,运动量要限制在儿童运动时微汗、心率<106次/分,并于运动后10分钟恢复正常的运动范围。

  3、建立肥胖儿管理档案和个案跟踪记录(保健和老师)

  (十)建立幼儿保健资料统计制度

  1、建立幼儿健康检查档案。

  2、做好卫生保健工作的电子台帐。

  幼儿园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4

  一、仓库保管员卫生制度

  1.做好食品数量、质量的进、发货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2.定型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上架堆放,挂牌注明食品质量及进货日期。

  3.散装易霉食品勤翻勤晒,储存容器加盖密闭。

  4.食品于非食品不混放,于消毒药品、有强烈气味的物品,不同库储存。

  5.仓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干燥。

  6.冰箱、冷库经常检查定期化霜,保持霜薄气足。

  7.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发现食品变质、发霉、生虫等及时处理。

  8.做好灭鼠、蝇、蟑螂等防虫害工作。

  9.分工包干定期大扫除,保持仓库室内外清洁。

  二、食品采购卫生制度

  1.采购食品前与厨房等部门联系,做到计划进货。

  2.采购食品先看质量,有毒、有害、掺假掺杂、不新鲜食品不采购。

  3.采购食品向供方提出质量要求并索取检验证明。

  4.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及时于供应方交涉。

  三、食品拣洗加工卫生制度

  1.蔬菜按一拣、二洗、三切的顺序加工。

  2.清洗加工过的蔬菜做到无泥沙、无杂草。

  3.肉、鱼加工时注意检查质量、有毒有害、变质食品不加工。

  4.肉类加工后无血、无毛、无污物,水产做到无鳞、无腮、无内脏。

  5.宰杀家禽放血完全、除尽毛和内脏、病、死家禽不宰杀、不加工。

  6.工具、容器冲洗干净、荤素分开使用。

  7.工作结束做好工具、盛器及加工场所冲洗清扫工作

  四、餐具消毒卫生制度

  1.洗消餐具按一刮、二洗、三漂、四消毒、五保洁的顺序操作。

  2.幼儿食具用蒸汽法消毒,水开后30分钟,要保证消毒的时间。

  3.当天使用的餐具,当天清洗、消毒。

  4.洗消完毕将碗池,消毒池(锅)、消毒篮、洗碗机等冲刷干净。

  5.消毒后的食具放置在消毒橱内。

  五、熟食专间卫生制度

  1.操作人员进专间前,必须双手洗净消毒,穿清洁工作衣并带口罩。

  2.每天工作前,必须将刀、砧、抹布、操作台面、盘子、夹子、秤盘等一切用具消毒。

  3.分菜时不用手直接接触熟食。

  4.熟食专用冰箱内不准存放生食品和其它食品,盛放熟食必须使用盘子,保持冰箱整洁。

  5.操作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上岗,专用间内不准存放与熟食无关的食品。

  六、营养员操作卫生制度

  1.工作时要做到三白,不披肩,化妆者宜淡而大方。

  2.做好工作台的消毒清洁工作。

  3.端盆、碗时,手指不接触食品,4.分馒头等直接入口食品要用夹具带口罩。

  5.用过的`餐具及时收回清洗、消毒。

  6.每天工作结束做好台面、地面的清扫、整理工作。

  7.烧菜尝味道时要用专用的碗和筷。

  七、配菜卫生制度

  1.切配时检查食品质量;发现变质、有毒、有害食品不切配。

  2.工用具做到刀不锈、砧墩不霉、台面、擦布干净。

  3.盛放食品的盛器、容器清洁、荤素分开使用。

  4.加工海产品的刀、砧、擦布及盛器洗刷干净后再盛放加工其他食品。

  5.放入冰箱的食品经加工清洗干净后放入。

  6.工作结束、做好工用具、台面及加工场所清洁卫生工作。

  八、烧煮煮透卫生制度

  1.注意食品新鲜,变质食品不蒸、不下锅、不烘烤。

  2.烧煮食品充分加热,烧熟烧透,不外熟里生。

  3.隔顿、隔夜、外购熟食回锅烧透供应。

  4.不用未经消毒的容器盛熟食、不用抹布抹碗盆餐具。

  5.炒菜时勤翻动,勤洗刷炒锅。

  6.工作结束,调料容器加盖,灶上灶下冲洗清扫干净。

  九、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1.必须按规定取得有效健康证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每年必须体检和培训一次。

  2.上岗时必须穿戴清洁统一的工作衣、帽,头发不露帽外。操作直接入口食品如熟食、盒饭、冷面制品等应带口罩和穿戴白色工作衣帽。

  3.上岗前后便后,应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

  4.在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食品从业人员不得直接用手抓取食品,必须使用清洁的售货工具,销售时货、款分开。

  5.操作时不吸烟,不对着食品打喷嚏、咳嗽和出现其它易污染食品的不卫生动作。

  6.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等外露饰物;勤理发、勤洗澡、勤换工作衣、帽。

  幼儿园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5

  一、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每年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严格执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申报制度,对从业人员卫生状况做好动态了解,凡发生腹泻或相关传染病症状及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者应立即调离。

  (四)培养从业人员良好的个人卫生意识,坚持做到“四勤”。

  (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健康情况台帐。

  二、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一)通过正规渠道采购食物及原料,原则上定点采购。

  (二)所采购的食品及原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并向供货商索取食品及原料的卫生质量保证书。

  (三)肉类原料必须索取兽医卫生检验合格证,并符合国家标准一级鲜度。

  (四)水产类原料必须是新鲜的或冷冻的、组织有弹性、肉骨紧密连接的水产品。

  (五)果蔬类原料必须是新鲜、风味正常、无病虫害、无农药净化、无腐烂、并对所采购的蔬菜使用“残留农药速测卡”检验并记实。

  (六)采购各类定型包装食物,需向供方索取生产商的食物卫生许可证及检验合格证明。

  (七)采购食品添加剂,需向供方索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

  (八)采购食物用消毒剂,需向供方索取省级卫生行政部分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及卫生部颁发的食物批件;采购食物用洗濯剂,需向供方索取卫生行政部分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

  (九)有专人负责食品验收,并做好食品验收记录。

  三、食品运输卫生制度

  (一)使用清洁、无毒、无害的盛放食品及食品原料,食品定期清洗消毒。

  (二)食物运输车辆必须食物专用,并按期清洗消毒,保持干净,防尘、防晒、防蝇。生熟食物分车运输,易腐食物应冷藏运输。

  (三)装卸时食品不得直接落地,不得踩踏食品及用手直接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

  四、食物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物库房专人管理。

  (二)食物入库前必须举行验收、索证、登记、并做好台帐。

  (三)凡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入库,库内不得存放变质、有异味、污秽不洁、超保质期限食品,不得在食品库房内存放私人物品、有毒有害物品和杂物。

  (四)食物保藏存放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易腐烂食物需冷藏。仓库要保持干净、干燥、做到防潮、防霉、防蝇、防鼠、库内食物要挂牌,标明进货日期,做到先进先出。

  (五)储藏库(冰箱)有温度表现装置、冻肉、禽、水产类原料应储藏在—18℃以下,同一库内不得储藏相互影响风味的原料。冷藏库应实时除霜,按期消毒。

  五、粗加工及切配卫生制度

  (一)粗加工必须在粗加工间举行;切配必须专用(专案)或专室。加工前要检查食物原料的卫生质量,剔除不可食局部。

  (二)食品粗加工蔬菜、肉禽制品、水产品分池清洗,水池上要标有“蔬菜清洗池”、“肉禽制品清洗池”、“水产品清洗池”标志。

  (三)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清洗,保持清洁。荤、蔬食品盛器应分开使用,应设立水产品专用墩板及相应的用具、,且有明显标志。

  (四)冷冻的水产品、禽类肉类应解冻彻底。蔬菜应充分浸泡清洗干净。

  (五)清洗后的食品应保持清洁,盛放清洗后原料的不能着地堆放。易腐食品及时冷藏。

  (六)冰箱专人管理,定期化霜消毒,保持清洁。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半成品与原料分开存放,冰箱内食品不得重叠。食品应存放在清洁的内,不得直接接触冰箱,每天检查。

  六、烹调加工卫生制度

  (一)烧煮前检查食物格量,不得烧煮腐败变质食物。

  (二)烹调食品应当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防止里生外熟,尤其应注意易引起食物中毒的海水产品、四季豆、大块肉禽食品等。

  (三)熟制品应尽可能现烧现吃,在烹饪后至食用前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放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烹调后的食品要保洁存放,并应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放置。

  (四)若有少量剩饭菜应废弃。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必须凉透后放入熟食专用冰箱,加盖冷藏保存,不得存放在常温下。再次使用剩饭菜前,必须彻底加热,不可掺入新的熟食物中。

  (五)烧煮、出菜流程合理,无交叉污染。生熟菜分层或分台放置。生熟食品有明显标记,不得混用,用后清洗消毒,定位保洁存放。

  (六)盛装调料的要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洗消毒,无油垢。调料内无异物。

  (七)不得用炒菜的勺子尝味。

  七、面点制作卫生管理制度

  (一)面点制作原料现用现领,酵母等添加剂按请求保管,并留意保质期。

  (二)制作蛋糕时,鸡蛋应在粗加工间去壳后方能进入面点制作房加工。

  (三)面点制作时,工作人员戴口罩并将手清洗、消毒。

  (四)成品储存注意卫生操作,做好防蝇、防鼠工作。

  (五)面点制作后及时清洁,保持制作房及用具的清洁和卫生。

  八、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清刷餐饮具应在专设间内。

  (二)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保洁柜上有明显的`标志。

  (三)餐饮具采用煮沸或蒸汽消毒。煮沸消毒温度必须达到100℃,消毒工夫应在1分钟以上。蒸汽消毒温度达95℃以上,工夫不少于15分钟。

  (四)不宜使用热气消毒的餐饮具可用化学药物消毒。消毒前应洗刷干净,有效氯配制浓度为4.5%~5.5%的施康消毒液,稀释100倍后浸泡20分钟,再用清水冲净。

  九、环境卫生制度

  (一)加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加工场地清洁无积水,下水道通畅,无垃圾积存,无异味、无蝇、无蟑螂。各加工专间均有专用污物箱(桶),及时加盖,随时清除,不积压、不暴露、不外溢。做到墙壁、顶棚无脱落、无霉斑、无油垢。排油烟罩不滴油。

  (二)每次加工完毕,必须对加工场地、灶台、操作台、水池、食品、公共用具等进行彻底洗刷、消毒。食品、公共用具定位存放。加工场所每周五彻底清扫一次。

  (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齐全,做好防蝇、防鼠和防止各种昆虫孽生等工作,定期或在必要时进行除害灭虫。

  (四)为防止有毒物质净化食物,必须由颠末培训的专业人员负责有毒化学物质(如施康消毒液、杀虫剂、灭鼠药等)的保管和使用,并应储藏在远离加工厂所的加锁、密闭的专用橱柜内。

  (五)每周对各岗位包干区卫生举行检查,并做好记实。

  十、食物留样记实

  (一)严格执行留样操作规程。

  (二)留样食物放入专用留样冷藏柜。

  (三)对当餐供应的所有菜肴,必须做好留样,每份留样不少于100克,置于消毒有盖的内,在摄氏~6℃条件下保留48小时,并做好记实。

  幼儿园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6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严格做好食堂食品卫生工作。

  二、食堂工作人员每年按期举行健康检查一次。有消化道传染病和伤寒、结核、病毒性肝炎等疾病病原携带者,坚决隔离,不得从事食堂工作。

  三、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平时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惯,注意个人卫生。

  四、坚决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1、食堂(包括菜盆、汤桶等)每餐沸水后煮30分钟。

  2、碗、匙、筷子等物品每餐维持高压蒸汽消毒30分钟。

  3、塑料制品用1:300的“84”消毒液浸泡10分钟再用清水清洗干净。

  4、蔬菜浸泡半小时以上,以防残留农药。

  5、做好“三防”与“四隔离”工作。采购员、保管员、工作人员都要各尽其责,严防食物腐烂变质,把好“病从口入”关,严防食物中毒。

  幼儿园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7

  一、健康检查制度

  1、入园检查。儿童入园前必须进行体格检查,验乙肝五项、血色素,体检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园手续,同时了解幼儿的接种史、疾病史、传染病史、家族史、过敏史及生活习惯等。

  2、定期健康检查制度。请官渡区妇幼保健院每年为在园幼儿体检一次。保健医按要求每学期测体重两次、身高、视力、头围各一次,并对幼儿体格发育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及时将检查结果和评价情况向家长反馈,同时督促家长对患有龋齿、视力不良、贫血、沙眼等疾病的幼儿进行矫治,并向幼儿园保健医及时提供反馈治疗情况。

  3、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设立保健医师及在班教师认真做好一摸:有无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发现传染病及时隔离、治疗、消毒。

  二、幼儿的饮食制度

  1、饮食管理

  (1)幼儿的伙食有专人负责,民主管理,建立伙管会(由园领导、炊事人员、保健人员、保教人员及幼儿家长组成)定期开会,研究伙食问题。

  (2)伙食费专用,营养膳食,计划开支,合理使用。

  (3)准确掌握幼儿出勤人数,做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不吃隔夜饭菜。

  (4)根据季节,合理安排膳食;每周制订带量食谱,保健医每半年做一次膳食调查,并进行总结、分析,以保证幼儿有足够的营养供给。

  (5)按时开饭,保证幼儿愉快进餐,进餐时间不少于20—30分钟,保证幼儿吃好每一餐。

  (6)幼儿饭前、便后用流动水洗手,并做到一人一巾、一杯、一匙,每天消毒一次。

  2、幼儿伙食

  (1)幼儿的食谱每天按两餐三点的数量和品种来定配,制定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食谱,使幼儿能吃到多种多样的食物,把每日的食物定量标准恰当地分配到餐点中,以保证幼儿得到各种营养素和各种热量。

  (2)注意调配花样,增进幼儿食欲;科学烹调,尽最大努力保存营养素,防止营养素的损失。

  (3)对体弱儿饮食的管理,根据病儿病情做病号饭。

  3、饮食卫生

  (1)保持厨房的卫生,经常清扫,每周五大检查。

  (2)食堂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厨房用具刀、菜板、桶、盆、筐、抹布等生熟分开,洗刷干净,餐具一餐一消毒。

  (3)不买、不加工腐烂变质食物,预防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4)培养儿童不偏食、不吃零食的良好饮食习惯。

  (5)水果洗净削皮后再吃。

  (6)搞好儿童进食卫生,饭前工作人员及幼儿都要用肥皂、流水洗手,餐桌要用优氯净溶液消毒。

  (7)炊事员要坚持上灶前洗手,厨房人员均持证上岗。

  三、体格锻炼制度

  1、有组织地经常开展适合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幼儿每天做早操及间操。

  2、在正常天气下,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坚持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

  3、充分利用本园的环境条件,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锻炼幼儿身体。

  4、锻炼应适合各年龄组特点,并考虑运动项目与运动量,对个别体弱的儿童给以特殊的照顾。

  四、安全制度

  1、健全安全措施,大型娱乐器械,设专人维修及保养,并做好记录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同时教育幼儿不要攀爬阳台护栏。

  2、严禁幼儿到厨房及热水房,以防烫伤事故发生。

  五、卫生消毒及隔离制度

  1、环境卫生

  (1)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2)幼儿玩教具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清洗。

  (3)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冬天定时开窗通风换气,室内有防蚊蝇、防鼠设备。

  (4)厕所清洁通风,定期、不定期清扫、消毒。

  (5)被套每月洗一次,被褥冬季每月晒一次。

  2、个人卫生

  (1)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幼儿饭前便后用流动水洗手,经常保持清洁。

  (3)饭后漱口,教育幼儿养成早晚刷牙的习惯。

  (4)要求幼儿每周剪指甲一次,每两周剪脚趾甲一次。

  (5)要求幼儿服装整洁,勤晒被褥,床单、被罩每月清洗一次。

  (6)保护幼儿视力,室内要注意采光,一次看电视的时间不超过30分钟。

  (7)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做到四洗手(进园后洗手;饭前便后洗手;给孩子开饭前及削水果前洗手;倒垃圾后洗手)。

  3、消毒隔离制度

  (1)设专用保健室、观察床,保证保健室物品专用。

  (2)幼儿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彻底消毒,患者带隔离期满痊愈后,持县级以上证明方可回园。

  (3)对患儿专人护理,仔细观察,按时服药和喂饭。

  (4)对患传染病的幼儿所在班和与传染病接触过的幼儿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检疫期间不收新幼儿,幼儿不退园,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5)工作人员家中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人及时报告园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六、预防疾病制度

  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经常性的疾病预防工作。

  2、努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预防接种卡。

  3、及时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及时报告,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实行及时正确的检疫措施,对所在班级进行严格的周末消毒,对接触传染病的儿童立即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按各种传染病规定的检疫期进行检疫。检疫期间不办理入园和转园手续,积极采用各种办法防治疾病,降低发病率。

  4、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幼儿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能力,在传染病流行期间不带幼儿到公共场所。

  七、卫生保健登记、统计制度

  1、建立健全各种记录、登记、统计制度。一般有以下几种记录表簿:出勤登记表、晨检检查记录表、膳食调查记录表、意

  外事故登记表、家园联系簿。卫生统计要求做好:体格检查登记表、出勤率、各种常见病患病率、传染病发病率、预防接种率统计工作。

  八、家园联系制度

  采用多种方式,做好和家长的沟通,如:建立问卷调查联系方式;设立园所家长开放日;建立家长信箱;举办有幼儿及家长共同参与的幼儿园文娱、体育活动;建立家长联系册等。

  幼儿园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8

  一、空气消毒。幼儿教室、寝室、活动室、洗漱、卫生间每天用紫外线灯照30分钟。

  二、口杯消毒。每日早晚用流水清洗口杯,每日消毒一交人。

  三、毛巾消毒。擦手毛巾要求每日消毒一次,每周清洗、暴晒一次。

  四、桌椅消毒。要求每日用消毒液擦一次。

  五、门把手消毒。教学区幼儿在园期间,用消毒液擦洗一次,生活区幼儿每次回寝前,用消毒液洗擦洗。

  六、玩具消毒。幼儿玩具每周用消毒液浸泡一次,并晒干。

  七、厕所消毒。保持厕所清洁卫生,每日用厕所或清毒水冲洗消毒。

  八、床上用品消毒。床单、被套每月清洗、清毒一次,枕套每月两次。被子、垫被、枕头每月至少暴晒一次。

  九、各班教师做好幼儿每日晨、午检、预防疾病。

  十、如遇传染病毒传播时期等特殊情况,将另行通知加强卫生工作。

  幼儿园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9

  1、食品卫生应有专人负责,成立食品卫生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食品卫生情况,总结经验,及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儿童食品卫生的质量。

  2、根据季节供应情况,制定适合各年龄组儿童的食谱。

  3、食品由专人按实际需要采购,采购的食品应新鲜优质,每天由专人验收生、熟食品,并建立验收簿。

  4、生食品经验收后入库,库存不宜过多,各类食品应按需要量领取,每月底盘存。库房由专人保管,建立出入库帐目。库房保持整洁干燥,各种盛器须加盖。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食用。

  5、准确掌握儿童出勤人数,作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品。

  6、各种膳食烹调后,由专人检查质量,合格后根据各班用膳人数发出,营养员应到各班了解儿童用膳情况,听取对膳食的意见。

  7、保健人员(或营养员)应定期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对食品的保质期严格把关。做到过期不用,生熟分开。

  8、建立严格的`消毒卫生制度。规范操作。定期检查。

  9、搞好食堂卫生,即使消灭蚊蝇、蟑螂、老鼠,餐具、用具洗净消毒后板房整齐,灶台、案板无灰尘油腻,地面不滑腻。

  10、严格按照伙食费的标准采购供应,计划开支,合理使用。

  11、每日及时掌握就餐人数,按人数合理烹饪。师生伙食严格分开。

  12、炊事员不得随便吃幼儿饭菜,对幼儿不宜的食物,须经园领导同意后,再分配给保教人员。

  13、炊事人员要经过岗位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每年需要培训一次,掌握科学营养的烹饪理论,并运用到实际中去。

  14、注意食堂安全,离园前检查门窗、水电、煤气是否关好,防止失窃、失火、投毒等时故发生。

  15、每周召开一次食堂人员碰头会,讨论本周工作情况和下周工作计划。每月进行一次业务学习。

  幼儿园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0

  一、室外环境卫生管理要求:

  1. 室外环境做到整洁、美观、所有墙面按园统一规划布置不随意更改,教育幼儿不在墙上乱涂乱画。

  2. 不随意乱扔垃圾果壳等杂物、不随地吐痰、保持操场、花坛、走廊等场所的整洁。

  3. 场地做到雨天无积水、阴井、下水道等有定期灭虫消毒措施。

  4. 绿化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到绿地无杂草、花坛无杂物、定期修剪、教育幼儿不随意攀摘花草树木、加强爱护绿化教育。

  5. 操场内或过道上不随意停放自行车和堆放建筑垃圾等杂物,保证幼儿活动的.安全和道路的畅通。

  二、室内环境卫生管理要求:

  1.由教师、保育员负责教室房舍设备,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做到墙面完好无损、布置美观、教育幼儿不抠墙,不弄脏墙面。

  2.不随意在墙上拉线、钉勾子、钉阁板等物、确保室内整洁。

  3.建立健全环境清扫制度与四定制度。每月一大扫、每周一小扫、分室分片包工、定人、定点、定时、定期检查

  4.保育员要管理好室内的设备和自己的工作用具,如抹布、拖把、扫帚等物,要按固定地点安放、不随意乱放。

  5.每天擦洗便池和厕坑、保持厕所清洁无尿垢、无臭味、定期打扫走廊和擦玻璃窗,保持园内玻璃窗明亮、走廊清洁。

  6.保持各活动室无积灰、无垃圾,并做好灭蝇、灭鼠、灭蟑螂工作。

  7.园内做到无死角、库内存放物不宜过多,应离地、离墙、防虫害和霉变。物品要按类堆放、排列整齐。保健老师负责全面环境卫生检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并妥善处理。

  幼儿园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1

  1.食品卫生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食品卫生情况。

  2.根据季节供应情况,制定适合各年龄组儿童的食谱。

  3.采购的食品应保持新鲜优质,由专人负责生、熟食品,并做好登记。

  4.库房保持整洁干燥,各种盛器须加盖。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食用。

  5.准确掌握儿童出勤人数,作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品。

  6.各种膳食烹调后,由专人检查质量,合格后根据各班用餐人数发出,营养员应到各班了解儿童用膳情况,听取对膳食的意见。

  7.定期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对食品的保质期严格把关。做到过期不用,生熟分开。

  8.建立严格的消毒卫生制度。定期消毒,规范操作。

【幼儿园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06-14

公共场所卫生的管理制度04-18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06-14

【热】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05-10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管理制度03-30

202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04-11

【荐】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01-28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热】06-16

[实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