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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卫生工作制度
范文一、
1.目的:规范本店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 境,防止药品污染变质,保证所经营药品的质量。
2.依据: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 67 条, 《药品经营质量管 理规范实施细则》第 61 条、64 条。
3.适用范围:本店环境卫生质量管理。
4.责任:营业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 营业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 5.1.1 营业场所应宽敞明亮、整洁卫生,不摆放与营业无关的物 品,无污染物。 5.1.2 营业场所门窗、玻璃柜明亮清洁,地面无脏迹,货架无灰 尘、污渍。5.1.3 营业场所墙壁无尘、无霉斑、无渗漏、无不清洁的死角。 5.1.4 药品包装应无尘,清洁卫生; 5.1.5 资料样品等陈列整齐、合理; 5.1.6 禁烟标志的场所严禁吸烟。 5.1.7 拆零药品的工具、包装袋应清洁卫生。 5.1.8 营业场所,符合常温条件,并与室外环境有效隔离。营业 场所应与药品储存、办公、生活及其他区域分开,符合卫生、整洁要 求。
范文二、
(1)为保证药品经营行为的规范、有序,确保药品经营质量和服务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企业负责人对营业场所卫生和员工个人卫生负全面责任,并明确各岗位的卫生管理责任。
(3)应保持营业场所和仓库的环境整洁、卫生、有序。
(4)货架及陈列的药品应保持无灰尘、无污损,柜台洁净明亮,药品陈列规范有序。
(5)营业场所和仓库环境整洁、地面平整,门窗严密牢固,物流畅通有序,并有防虫、防鼠设施,无粉尘、污染物。
(6)仓库要定期打扫,做到“四无”,即无积水、无垃圾、无烟头、无痰迹,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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