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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方案
今年哈密地委、行署将2012年作为“绩效管理年”,地区工商局被地区确定为地区36个工作部门试点单位之一。为认真落实自治区工商局和地委、行署确定的2012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和“绩效管理年”安排部署,努力做好全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根据《哈密地区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绩效管理考核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区局会议精神和地委委员(扩大)会议精神,围绕地区“科学跨越、率先赶超”的大局,努力营造“四个环境”,继续打造“五型工商”;以开展绩效管理年活动为载体,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立足加强效能建设抓落实,突出抓好“六个着眼六个增强”,全面提升服务效能、监管效能、维权效能、执法效能、队伍建设和学协会建设,实现工作有突破、业绩上台阶,尽职尽责服务全地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二、绩效管理考核的基本原则
把握导向性,通过绩效考核引导全系统工商干部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更加能动地服务大局,打牢忠实践行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突出重点性,在绩效考核中更加重视基层基础工作,更加注重业务基础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促进机关作风和工作效能向更高水平迈进;实行同一性,在绩效考核中设置统一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法,形成公平公正、标准规范的工商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坚持客观性,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分析绩效目标的原始数据和作出行政服务行为的即时记录,改变传统的到年底一次性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察看现场的绩效考核方式;做到公开性,在系统内全面、全程公开绩效考核信息,使系统各单位随时可掌握和了解绩效考核的基本情况;注重功能性,通过绩效考核结果的分析,实现对存在问题可知、扣分原因可找、行为人员可查、责任主体可究、整改方向可定的考核功能,促进对工作的精细化管理。
三、绩效管理考核的组织领导
在地区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绩效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考核的组织、指导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杨晓新、局长李新民任组长,副局长党治政、纪检组长陈建新、副局长托洪?克里木江、调研员依斯坎旦尔?买买提艾力、调研员任刚、副调研员黄佩红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组教科、法规科、纪检监察室负责同志任成员,具体负责绩效考核的综合工作及协调、统筹各科室的日常考核管理工作。
四、绩效管理考核的对象及内容
(一)考核对象:各县(市)工商局、分局,机关各科室。
(二)考核内容:绩效考评设置业务工作、党的建设和效能建设等3项一级指标。业务工作分为重点工作、职能工作、临时性重大工作三大类,具体内容根据地委、行署部署的年度重点工作、临时性重大工作及各部门“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能来设置。其中,职能类指标分为牵头工作指标、配合工作指标两类。业务工作中的职能工作指标根据履行职责和年初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部署的重点工作,确定考评内容,主要由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监管服务责任区工作机制、登记注册工作、食品安全监管、公平交易执法、消费维权工作、办案质量、查处无照经营、广告监管、合同监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队伍建设与执法督查、财务管理、综治信访稳定、政务信息与统计工作等十五个方面组成。业务工作指标由局党组研究通过向地区绩效办申报,经地区绩效办审核、公示后确定。党的建设和效能建设指标由地区绩效办确定设置。绩效目标和考评指标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实施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需进行调整的,须经地区局党组同意,提出调整意见并报地区绩效办备案。
五、绩效管理考核及计分方法
(一)考核方法:
1、指标考核:对各项工作任务逐一进行考核,把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结合起来,对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量化。
2、察访核验:把平时组织明察暗访和年终绩效考评结合起来,年终绩效考核主要以查看资料、网上考核等形式进行。
3、地方评价:对效能建设的考评,依据被考评单位所在地效能办的评价进行评定。
4、分段考核:绩效考核,除个别指标外,原则要求上、下半年各考评一次,并应及时提交考核情况。
(二)计分方法:考评指标总分1000分,增设10分附加分。
地区局绩效考核办或有关责任科(室、局)按考核办法,对每项指标采取倒扣分法计分,提交扣分结果及扣分依据。地区局绩效考核办根据各考核责任单位提交的扣分,计算各被评单位的总分。
被评单位总分=1000-该被评单位各项指标被扣分数之和+被认定的附加分。
(三)等次划分。绩效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县(市)局、分局年度绩效考评总分850分以上的,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优秀等次;其他考评得分850分至750分为良好;650分至750分为一般;650分以下为差。
(四)结果运用:地区局进行考核办总结工作经验和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将绩效考核工作报告呈地区局党组审定。地区局党组将考核情况作为年度评先的主要依据,对被评单位排名。
六、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步骤
(一)制定考核细则。由地区局考核组根据区局工作会议和地委委员(扩大)会议确定的工作重点及要求,制定年度对系统各单位的考核细则(即系统目标责任状、机关各科室目标责任状),经地区局党组审定后,以地区局绩效管理考核组名义下发执行。
(二)开展绩效自评。由被考核单位(科室)根据指标考核评分标准,对本单位各项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自评自查、自我评价,撰写本单位绩效自评工作报告并于2012年6月20日前和11月20日前报地区局绩效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区局绩效办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对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考核和总结,并于2012年6月30日前和12月31日前向地区绩效办提交地区工商局绩效管理考核结果和总结。
(三)开展察访核验。由地区局考核组对被考核单位进行明察暗访、日常抽查活动。
(四)考核单位打分。地区局各考核责任单位根据平时所掌握情况,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考核计分。上半年考核打分情况在6月下旬书面交地区局绩效考核办,下半年考核打分情况和全年考核工作总结,在11月下旬前书面报地区局绩效考核办。
(五)公示打分情况。地区局绩效管理考核组公开系统各单位(科室)每项指标得分,接受查询。
(六)汇总结果计分。地区局绩效管理考核办计算总分,并拟定绩效考核工作报告,经地区局绩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审查后,于12月上旬报地区局党组审定。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地区工商局作为地区绩效考核试点单位之一,系统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性,把它作为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服务水平、提高监管效能、提高队伍素质、促进职能到位的重要手段,切实加强领导。
(二)落实责任。各县(市)局、分局,机关各科室要根据地区局考核方案,认真制定本单位(科室)的绩效考评指标和年度工作目标,形成绩效目标分解流程示意图,加强目标管理,明确岗位责任,确保各项绩效目标的实现。
(三)讲求实效。各县(市)局、分局,机关各科室绩效考核自评工作报告要客观、公正,既要全面反映工作成绩,又要查找不足之处。对每一项指标的考核结果,地区局相关考核责任单位必须提供详实、公正的依据,作出专门说明。系统各单位要认真分析问题,总结成绩,力戒形式主义,防止避重就轻,不得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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