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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绩效考核
为做好我校绩效考核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等部门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8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泗洪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建立起科学、规范、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解决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坚持“科学、规范、简约”的原则。
三、考核范围
我校目前所有在编在岗人员
四、绩效工资构成及发放办法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在项目设置上设立中层以上教干(不包括教育助理)奖励性津贴、班主任津贴、一线骨干教师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教科研工作奖励津贴、考勤奖、招生奖、早晚自习补助等项目。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奖励性绩效工资除班主任津贴、考勤奖按月发放外,其他项目在年度考核后统一发放。
1、中层以上教干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一线教师平均绩效工资的2倍执行。具体考核办法由校长室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下达具体目标任务,然后根据各部门和各处室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下发奖励津贴。
2、班主任津贴学校结合考核等第,在总量不突破的情况下,按月均寄宿班200元/班,走读班100元/班,考核设置ABC等第(寄宿班与走读班分开考核),A档占20%,B档占60%,C档占20%,其中AC档上下浮动30%发放)。教师担任班主任期间享受班主任津贴,离开岗位后不再享受。
3、一线骨干教师津贴是向县骨干教师(含县骨干)以上人员且在教学岗位发放的特殊津贴,每年按照10个月计算,分为四类:A、市学科领军人物,80元/人.月B、市学科带头人70元/人.月;C、市骨干教师、县名师、县学科带头人50元/人.月;D、市教学能手、市教坛新秀、县骨干教师30元/人.月。一线教师如拥有多个骨干称号,按最高骨干教师称号标准发放津贴,不重复计算。一线骨干教师必须每年满足至少上一次以上县级公开课或两次校级示范课、市级或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一篇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一个县级以上课题研究,指导两名中青年教师,方可发放全额特殊津贴。不在教学一线的教学管理人员不享受一线骨干教师津贴。
4、超课时津贴严格按照省颁课时量标准执行,即人均18节/周,中层正职10节/周,中层副职12节/周,副校长6节/周,教育助理4节/周(早晚自习不计算在超课时范围内),按每超1课时发放10元标准发放。
5、教育奖励津贴指一线教师或班主任所带班级或兴趣小组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含市级以上教育系统内)后所发放的津贴(中央教科所、教育学会不包括在内),分为国家级800元/次、省级600元/次、市级400元/次、县级200元/次。年终考核优秀者按市文件标准奖励。
6、教学奖励津贴主要奖励在教学上有突出贡献的一线教师,主要包括学校统一组织的抽测考试成绩,具体标准参照学校制定的教学质量考核细则、教学六认真考核等。
7、科研奖励津贴,按人均20元/月,用来奖励在校级以上优课评选获奖、校级以上论文获奖、县级以上课题申报或获奖、市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论文、读完规定的教育教学报刊杂志或图书,读书笔记摘抄达到规定的字数等方面取得成绩的一线教师。以上均在教育系统内的,中央教科所、教育学会论文、课题、优课获奖等均不列为奖励范围。
8、考勤奖按人均60元标准发放,具体考核办法参照学校内部制定的考勤制度,不参加点名人员不享受。
9、招生完成奖按每学期学校制定的招生计划进行奖惩兑现。
10、早晚自习补助标准按12元/班.天。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教师业务内容,按照《泗洪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师业务水平和工作绩效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洪教人〔2014〕1号)执行。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绩效工资分配
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教师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包括师德、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1、基础性绩效工资
对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全额发放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
有下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减发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
①参与有偿家教、私自在校外兼课、进行有偿招生的,扣除其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的50%;
②损害学生利益,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扣除其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的10%;
③不服从学校管理,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扣除其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的30%;
④其它有损教育形象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扣除其绩效工资的20%。
⑤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在处分期间,按月扣除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警告及严重警告扣10%,记过扣20%,记大过扣30%,降级扣40%,撤职扣60%。
⑥凡涉及第5条的按第5条执行,不再重复执行1-4条。
⑦对于病伤残教职工,应视其病情轻重通知其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病伤残鉴定,办理病退手续。因病有县级医院以上病假证明,经批准休假在三个月以内的,在休假期间,按月扣除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的20%;经批准休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在休假期间,按月扣除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的40%;病假一般不超过六个月,确需休假在六个月以上的,按月扣除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的70%。
⑧其他。未经领导同意,无故旷工15天及以上的,学校应书面通知其返校,执意不返校的,学校应于以辞退,并通知其办理辞退手续。
2、奖励性绩效工资
(1)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设置如下:
项 目 内 容 权 重
班主任津贴 从事班主任工作的 按200元/月,占10%
学校管理岗位津贴 副校级及中层干部等 为一线教师平均绩效工资水平的2倍
超课时津贴 课时量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 按10元/课时
一线骨干教师津贴 市县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 1%—5%
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 获得校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奖励的;发表论文、参与课题研究的等 2%—5%
年度考核奖励 根据学校年终考核等第适当拉开差距 30-35%
考勤奖 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的 10%
其它 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关的其它学校活动 5%
课时津贴 语、数、外、科学、品社各2元/节,其他学科各1元/节。 30%
(2)教辅、工勤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考核办法学校另行制定。
(3)不在岗人员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考核办法
1、学校成立以李业辉助理为组长的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学校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实施过程。
临淮实验小学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业辉
成 员:刘 昆 陈 晨 杨 曾
2、按县教育局要求,学校成立以刘昆为组长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工会主席、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绩效考核实施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学校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县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临淮实验小学绩效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刘 昆
成 员:赵 冲 汪 泉 周成才 李付成
陈翠红 王大胜 杨 飞 夏书亮 石 秀
3、绩效考核由学校按规定的程序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具体要做到三个结合: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自评和他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充分听取年级组、学科组、任教班级学生及社区、学生家长的评价。
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诉。
4、学校工作人员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
5、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等费用的规定,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学校的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6、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专款专用,分账核算。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全县人均绩效工资×30%×学校正式在编在职在岗人数。奖励性绩效工资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原则上不发放现金。
7、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细则经校教代会会议通过,并报经县教育局批准后实施,一年内不调整,下一年度调整须报经县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8、学校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考评小组,对每次的考评结果公示一周,如无异议,报县教育局审核后,由县财政部门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临淮实验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评小组
组长:刘 昆
成员:李怀东 刘广昶 李 豹 蔡宗明 杨 飞 王 涛
周庆祥 邹 敏
七、本办法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泗洪县临淮实验小学班主任
绩效考核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做好我校班主任绩效考核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等部门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8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县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班主任绩效考核办法》和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为契机,建立起科学、规范、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班主任在班级教育管理中的主导作用,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班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
二、考核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坚持“科学、规范、简约”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1—6年级班主任
四、考核内容
1、班级工作有目标、有规划、有计划、有总结。
2、加强班级班风、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班级文化氛围。
3、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活动。
4、精心组织好班会课。
5、深入仔细地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尊重每个学生的人格,维护其尊严。
6、完成学校对学生开展的各类教育教学管理活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五、班主任工作绩效月考核办法
实行少先队、宿舍、食堂负责班主任月考核制。在平时工作中,按照班主任绩效考核细则对班主任进行检查考评,月底将检查汇总表交少先队进行汇总,作为班主任月考核依据。
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得分
班级管理 做好班集体的建设工作。制订班级目标,健全完善班级管理制度,加强班级的日常管理,维护良好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加强班级的环境卫生管理,指导好班级文化建设,使班级文化建设有成效、有特色。 20
教育活动 根据学校要求,配合学校中心工作,结合班级实际,积极组织开展班集体的社会实践活动、团队活动和各种文体活动等。同时指导团队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好两课两操活动。 20
学生评价 了解和熟悉每一位学生的特点和潜能,善于把握每一位学生的思想、学习、身体、心理的发展状况,科学、客观、综合地看待和评价学生。关注每位学生的全面发展,不放弃每一个学生。对学困生和思想、行有偏差的的问题学生,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他们的工作。建立问题学生档案,注意跟踪与分析。学困生和问题学生的转化有成效。 20
师德考评 要求师德良好,依法执教。 20
协调利用
教育资源 班主任要善于挖掘和协调各种教育资源,充分利用社区阵地,主动通过各种渠道,运用各种方法,依靠社会力量对学生进行有效的德育教育。努力使自己成为沟通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共同育人的纽带。 20
总分
说明:
1、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总分达到90分以上的为优秀;总分达到75-89分之间的为称职,总分达到60-74分之间的为合格;总分在60分以上的为不合格。
2、考核结果每月公布一次,作为发放班主任津贴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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