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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处绩效考核细则
根据《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安市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广市教办[2014]83号)和《岳池县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试行)》(岳教发51号文件)文件精神,以“按劳分配、优绩优酬;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苟角中学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讨论稿),提请各位老师予以讨论。
一、成立考核委员会
主任:罗德林
成员:龙海涛陆军 陈斌 李德俊杨云树钟高毅 杨玲 王传诚宋扬杨勇菊
下设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龙海涛
成员:陆军 陈斌杨云树钟高毅 杨玲 王传诚宋扬杨勇菊 李远军 杨明国宋云光 夏清平 李家文
二、科任教师考核方案
(一)德(10分)
1、包括思想政治素养、师德师风、廉洁从教等方面。各考核教师在10分的基础上扣减。
2、开会时违反会场纪律,扰乱会场秩序,扣0.5分/次。
3、上班时间坐茶馆,打麻将,钓鱼等经举报,查证属实的,扣2分/次。
4、不按学校规定的时间交齐各种计划、总结、表册等,迟交扣0.3分/次;不交扣1分/次。
5、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扣2分/次。
6、学校教职工不得在校园内(包括自己寝室)摆摊设点违者扣3分/次。
7、在本人所属寝室私拉乱接,违规使用水、电者,发现一次扣3分。造成安全事故的扣5分。
有违反教育局文件规定十种情形之一的,本项得分计“0”分。
(二)能(10分)
包括教育能力、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继续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等。
1、完成学校规定的继续教育灵活性学时量,缺一学时扣0.3分。
2、积极参加听评课活动,完成学校规定的节次,缺一节扣0.3分。
3、学校安排的各种比赛、文艺演出等活动,不按规定参加的扣2分/次。
4、上课时间因管理不善,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影响较小的,扣3分/次。
5、学校工作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直接责任人扣5分/次;分管领导扣3分/次;校长扣2分/次(就高不就低,不重复扣分)。
6、不服从学校、教导处、教研组、年级组安排的教育教研活动(主讲公开课、示范课等),每次扣1分;无故不参加学校、教导处、教研组、年级组安排的教育教研活动,每次扣0.5分。
7、有违反教育局文件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本项计分得“0”分。
(三)、(勤)(50分):
1、考核内容:包括出勤、教育教学工作量、教学常规、学校兼职以及骨干教师作用发挥等方面的情况。
2、考核细则:
(1)出勤(1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①、病假1天扣0.3分、事假1天扣1分、旷工1天扣4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超过教育局规定期限按教育局规定执行)
②、旷课1节扣2分(如果一天只有一节课则按旷工处理),每天累计扣分不超过4分。不重复扣分;
③、上课迟到、早退扣0.1分(含辅导);
④、政治业务学习:无故未到扣1分,事假扣0.2分,病假扣0.1分,迟到、早退扣0.1分,请假不重复扣分;
⑤、坐班签到:每未签1次扣0.2分,每天两次。
⑥、若出勤分被扣完,则按《苟角中学教职工奖惩管理制度》的规定在教职工本期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减缺勤金额。
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师,本绩效考核期“出勤”的考核计0分:
A、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规章制度,受到行政处分的;
B、本人不履行聘用合同或擅自终止合同的;
C、不服从上级组织工作安排的;
(2)工作量(30分)(学期工作量以周计算为准)
①、工作量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教师学期人均工作量=学校学期教师工作量总和÷学校学期教师总人数(限定为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对象的全体教师)
教师工作量得分=30分×(教师实际工作量÷教师学期人均工作量)教师教学工作量=备课工作量+上课工作量+辅导(备课、辅导都不乘以学科系数)。
②、超出教师学期人均工作量的超出部分按1.5:1课时递加,平均工作量加超课时即作为该教师实际工作量。
A、备课工作量:统考科目每节备课0.5分;非统考科目每节备课0.4分;
B、上课工作量:上课1分为基数,再乘以不同年级不同学科的系数为上课工作量。系数见下表:
科目 | 语数外 | 理化 | 其余统考科目 | 非统考 科目 | ||||
各年级 | 1.3 | 1.2 | 1.1 | 1 |
C、辅导:辅导每节0.8分。
D、各类兼职工作量:
会计、出纳为教师平均工作量得分的80%,如果上了课的则再按实际课时量和业绩考核。(专职出纳、会计按工勤人员考核)
安全监督员:60元/月;
网管员:80元/月;
办公室聘请人员:35元/月;
年级组长:每月以2个班20元/月为基数,每增加一个班增加5元计算。
教研组长:25元/月;
理化生试验员:25元/月
女工委主任:20元/月
团委书记:60元/月(以实际上课月数计算)
④、代课补助(由学校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外支付)。
A、临时代课(1周以内,不含1周),每节10元;辅导每节5元。
B、长期代课(1周以上,含1周),每节15元;辅导每节8元(以代该班实际工作结束为止)
⑤、各类特殊人员工作量核定:
A、老教师(男57岁以上,女52岁以上),只要完成学校安排的任务即为教师人均工作量;
B、退居二线的老领导(50岁以上),只要完成学校安排的任务即为教师人均工作量;
⑥、中层领导、校级领导达到教育局文件规定工作量的则按教师平均工作量计算,超工作量与教师计算方式一样。
(3)教学常规(10)分:
①、考核内容:主要考核“教学六认真”等方面的情况。
②、不落实教学“六认真”,经督促不改,影响恶劣的,本绩效考核期“教学常规”考核为不合格,计0分;
③、教案检查:每未交1次扣1分(含学校领导集体督查无教案上课者及教导处、教研组的教案检查未交者)。
(四)、绩(30分)
1.基础奖(10分)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职工,本绩效考核期“绩”的考核为不合格,计0分。
①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②无特殊原因,教育教学成绩大幅度下降的;
③因岗位工作失职、失误,对教书育人和学校工作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2)教职工无上述第(1)条情形的,该项得分为10分。
2.教学质量奖(20分)
此项奖金按除班主任以外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20%提出,其中该项奖金的15%作为工勤人员、非统考科目和兼任非统考科目未享受质量奖的教师。剩余奖金再按照《岳池县苟角中学统考奖励方案》中的方法计算出参加统考科目考试教师的教学质量奖。
考核细则:
※统考奖励方案
(一)学科培优奖(60%)
1.学科优生的界定:高中优生是指全县同级同类中学参考学生该科前50%平均分以上的人数,初中优生是指以片区初中参考学生该科前50%优生的平均分以上的学生。
2.计奖优生得分办法:语、数、外1.5/优生,理、化1.2/优生,政、史0.9/优生(高中综合学科按1.2/优生),体育初三统考0.4/优生。
3.培优管理奖
(1)班主任管理奖得分:按该班各学科教师优生得分的平均分80%核算。
(2)年级管理奖得分:按该年级各班班主任所得管理奖得分的平均分数核算,分别计算给分管年级领导和年级组长。
如个人培优奖=个人得分*该项总奖金/(科任教师优生得分总分+班主任管理奖得分+年级组管理奖得分)。
(二)统考名次奖(40%)(含初三体考)
1.计奖方案:以参加统考评比班总数为基点(高中以同级同类中学、初中以片区),高中达到同类学校参评班总数前2/3计奖,初中达到参评班总数前2/3的计奖。(采用收尾法)。
2、统考名次奖计分办法:从各年级前2/3最后一名(四舍五入)开始计分为2分,每上升一个名次加1分,所教班级得分分别乘以周课时(指乘以系数后的正课工作量)即为该班的任课教师名次得分。
如个人名次奖=个人得分*该项总奖金/统考科目教师总得分。
(三)升学质量奖暂以统考奖励方案进行核算。
三、班主任考核工作(以政教处制定方案为准)
四、加分:
具体细则:
(1)获得教师教学竞赛等级奖的教师。省级:加5分;市级:加4分;县级:加3分;镇级:加2分。
(2)在报刊(含内部刊物)发表宣传学校的文章。省、市、县级分别按照50元/篇、40元/篇、30元/篇由学校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外支付。
(3)获县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教师。国家级:加8分;省级:加7分;市级:加6分;县级:加5分.
(4)文体比赛:县级组织的各种文体比赛参照原《苟角中学教职工奖惩管理制度》执行。且由学校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外支付。
五、非教师序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
①、考核内容:主要考核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由学校(总务处)制定具体的绩效考核办法,对其工作进行量化考核。
②、工作量得分最高为教师工作量得分的平均数。
六、绩效工资考核期内以下几种情形的计发办法。
1、因工作失误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人,因处置不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直接责任人,群体性事件的参与者,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2、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受到刑事处罚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3、考核期内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及以上的,事假连续超过10天或者累计超过20天(含20天,不含法定假日)的,病假连续超过60天(含60天)或者累计超过90天的(以下第4条所述病人除外),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4、凡经县级以上医院确诊,并出具证明,身患癌症、精神病、麻风病的人员,报所在单位核实,治疗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照发。
5、由组织批准的正常休探亲假、婚嫁、丧假、疗养假以及符合人口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产假、护理假等规定的假期人员,在规定假期内,按其工作岗位同等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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