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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办绩效考核办法
为认真落实乡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增强基层一把手综治信访维稳政治责任感,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力度,提高化解矛盾能力,实行长效激励机制,为我乡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各村、社区一把手。
(二)考核内容(100分)
一、矛盾纠纷排查及信息建设工作(40分)
1、信息建设工作(10分)。按要求建设好情报信息队伍,确保情报信息及时准确,无瞒报、压报、迟报情况发生。迟报一次扣1分,瞒报一次扣3分,压报一次扣5分,因情报信息失误而造成工作被动的不得分。
2、矛盾纠纷月排查工作(10分)。未坚持不得分,月排查表迟报一次扣1分,漏报一次扣5分。
3、重大涉稳问题的交办、回复工作(10分)。乡综治办、信访办交办后,未按要求回复的一次扣1分。
4、敏感时期日报告工作(10分);未按要求上报的一次扣1分。
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40分)
1、切实做到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10分)。发生一起到乡上访的扣1分,发生一起到市上访的扣2分;
2、对各矛盾纠纷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10分)。发生处理不力或处置失误的每起扣2分;
3、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一把手要做到第一时间赶到第一现场,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化解矛盾(10分);没按要求落实的,发生一次扣2分。
4、及时接访、息访(10分);未按要求做劝返工作的,在乡发生一次扣1分,在市发生一次扣2分。
三、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20分)。
1、出现民事纠纷转为刑事案件的;
2、出现集体上访或是到荆门以上上访的;
3、出现群体性事件的;
4、出现重特大刑事案件的;
5、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
发生以上情形之一的,当月一把手补贴全部取消。
(三)考核兑现
一、乡综治维稳工作中心负责每月对各村综治维稳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按照考核档次,由乡按月兑现补贴资金。
二、考核档次。90分以上兑现补贴100%(含90分),80--90分兑现补贴90%(含80分),80分以下不兑现补贴。
三、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按500元结帐。
四、补贴资金来源:
1、乡财政按每人每月列支300元;
2、各村从转移支付中列支100元;
3、各一把手从本人工资中列支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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