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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工作人员考核总结

时间:2022-05-19 14:49:51 绩效考核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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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工作人员考核总结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事业单位:

机关工作人员考核总结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九届十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转变作风,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动海洋与渔业各项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年度考核与绩效考核的导向作用,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福建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和《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暂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14]108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做好厅机关和厅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4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目的

年度考核工作是机关事业单位正确评价工作人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的重要手段,是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是实施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的重要依据。厅属各事业单位、厅机关各处(室)要以党的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加强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和海洋经济强省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人才保证的高度来认识做好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年度考核工作的严肃性、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力争通过年度考核,进一步总结经验,发现不足,转变作风,勤政廉政,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实现全省海洋与渔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二、年度考核内容

厅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按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福建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聘用制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闽人发〔2004〕146号)和《关于实施〈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若干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4〕147号)要求执行;未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参照执行。

年度考核是以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注重考核平时工作业绩,尤其是完成工作的质量及效率、创新创优工作目标及产生的效益等。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三、年度考核办法

㈠严格控制优秀指标

厅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严格按照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严格确定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委组通〔2014〕1号)有关规定执行,比例为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

厅属事业单位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以内。被、省政府或农业部、国家海洋局授予综合性表彰荣誉的文明单位、先进集体,其优秀等次人数可以占该单位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

对工作人员受到相关处分的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补充通知》(闽人发[2014]194号)规定执行。

省厅派出的挂职干部参加挂职所在地年度考核,不占派出单位的优秀指标;厅机关挂职锻炼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30%优秀比例单列考核,结果报所在单位统筹,占其原单位的优秀指标。

不同层次人员的优秀等次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分配,以体现考核的公平合理性。

㈡进一步完善考核程序

厅机关年度考核实行年终干部职工个人绩效述职、民-主测评与考评小组综合考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是:

1.岗位述职。被考核人按照考核内容和标准对照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并填写《福建省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在处室做述职;然后处室负责人在厅机关民-主测评会上,向厅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作处室年度工作汇报,并提交书面述职报告。

2.民-主测评。召开厅机关年度考核大会,干部职工根据大会述职情况分级分类进行投票测评。厅机关15名优秀指标按20%分解到正处级、副处级、科级、工勤人员等4个层次。按不同权重计算各等次得票情况,其中:厅级干部权重为30%,处长(即处室负责人)权重为30%,处级以下干部权重为40%。

3.综合考评。成立厅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测评结果和优秀等次分配名额及被考核人业务绩效,提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人选,报厅党组研究确定。

4.进行公示。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人选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5.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确认。

6.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厅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厅考核领导小组在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单位领导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工作人员对复核意见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事部门申诉。

厅属事业单位要周密部署年度考核工作,与绩效考核挂钩,兑现奖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可参照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推荐各等次人选。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在本单位干部职工大会上述职,单位法人代表领导班子述职,由参加会议的人员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评议、测评,省厅派人参加述职和测评大会。其他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自行安排述职、评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总结工作基础上填写《福建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绩效考评)登记表》(附件2)。事业单位年度考核提前向厅人事教育处申请优秀指标,并及时将年度考核结果、考核总结报厅人事教育处审核、备案,确保顺利完成年度考核工作任务。

机关工勤人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次确定,即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其它要求

㈠根据《福建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责任追究的规定》精神,对考核结果要认真把关,尤其是优秀、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确定,若机关工作人员受到效能问责的,考核等次严格按规定执行,做到奖惩分明。

㈡强化对学习培训情况的考核,厅机关工作人员不服从安排参加任职培训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继续教育实施周期本年度期满但未完成规定学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㈢年度考核结果备案需报送的材料: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3或附件4,一式二份)、被考核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5,一式二份)。

㈣年度考核工作应于2014年1月底前完成。学校按学年度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应在下一学年开始3个月内完成考核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年度考核工作的领导,省厅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吴南翔

副组长:黄建生

成  员:刘常标、朱红、石国和、曹修纲、纪哨雄

办公室主任:刘常标(兼)

附件:1. 《福建省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 《福建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绩效考评)登记表》

3. 《福建省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4. 《福建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5. 《被考核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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