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登记个人总结
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个人总结
201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打造阳光人事、推动人才人事、构建法制人事”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九届八次全会精神,积极争创“五带五争”优秀共-产-党员,较好地完成了职能所赋予的公务员管理、公招录用、奖惩任免、人事调配、事业单位参照管理等各项目标任务。
一、职能工作主要成绩
(一)公务员日常登记正常推进。按照集中统一、高效规范的要求,审批办理了市级和四县(区)呈报的共计875名公务员登记、转正手续。(二)公务员年度考核严格规范。2014年度考核严格按照规定比例和要求,完成了对行政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共计87个单位1510名同志的考核。确保年度考核工作评语准确、标准严格。(三)公务员考录顺利实施。2014年共组织实施了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计划招录50名,实招39名;公考录用公务员计划名额162名,已完成笔试、面试前加分等工作;协同组织部对五项目人员公考乡镇公务员61名的笔试前的相关工作。三次公考计划招录273名,已完成39人。(四)参照管理全面展开。截止2014年,全市1182名同志参加过渡考试,按照划定的50分为合格分数线,共1117名合格,65名同志不合格。南江、通江的考核和考试考核合格人员已经按要求全面完成了登记工作。(五)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水平。重点理顺管理工作机制,规范行文和档案材料,全年办理各种公文258份。依托自身知识特长优势,牢固树立以提升业务水平推动服务效能,以培养优良作风改善服务质量的理念,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以办公室为“家”,以桌椅当“铺”, 高效办事,优质服务,赢得了广泛好评。(六)中心工作扎实推进。群众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先后争取资金3万元,看望贫困户4户,支持扶贫资金2000元。积极开展党员示范岗,按照个人承诺,自觉提升服务水平,形成了工作严谨、作风优良、务实创新、清正廉洁的良好风范。
二、 创新管理主要特点
(一)热点工作严密程序。人事调配一律列表上会,分层报批按章办理;任免职务坚持逐一对照任职时间与职级,不打政策“擦边球”;年度考核与奖惩,对应标准,不擅自扩大比例或网开一面;审核审批文稿一律按程序报签,不夹“私货”,不弄虚作假。(二)体检医生随机抽签。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市中医院,建立体检医生专家库,采取现场电脑随机抽签的方式,产生当天的承检医生,更进一步体现了公平、公正。(三)理论调研收获成果。撰写了调研文章《阳光下的“赛马”“选马”》,在巴中日报等新闻媒体刊用。在为“十二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建言征文中,《完善公务员管理配套政策体系的思考》被《中国人事报》首篇刊载。业余文化生活健康向上,热情讴歌时代变迁,个人在巴中日报先后刊用4个专版稿件,年见报刊达60余篇。
2014年工作虽有成效,但离标准和领导的要求仍有差距,主要是创新工作方法和工作的前瞻性不够。在新的一年里,以“争创一流业绩,努力提高公务员管理科学化水平”为主题,奋发有为,开拓创新,争当“扣球手”,投好“三分球”,为推动跨越发展做出新成绩。
关于做好2014年度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部门:
为了做好2014年度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根据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及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4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2014年度考核的范围和对象为全市实施公务员法七类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的处级以下公务员、各类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机关中的工勤人员。副处级以上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由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对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以其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实际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15%以内,获得、市政府以上综合性表彰的先进单位优秀等次不超过20%,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优秀比例单独计算。考核的具体内容及标准按《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执行。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各部门各单位在实施年度考核时,要成立考核委员会,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年度考核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1、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符合本单位特点的考核实施方案,科学设置考核要素,合理分解和细化考核指标,改进和完善考核方法,做好三个“结合”,即领导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年终与平时考核相结合。
2、被考核的人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年度思想工作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对担任内设机构领导职务人员的考核,必要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3、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被考核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4、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机关(单位)范围内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5、由本机关(单位)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
6、考核结果由本人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中签署意见。
7、考核人如果对考核结果不服,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和申诉。
8、考核工作结束以后,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将考核工作总结、考核结果汇总表、考核登记表等按管理范围分别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备案(包括纸质和电子版)。
9、单位年度考核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备案结束后,应将考核材料分别存档。
四、关于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1、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人员,不进行考核。
2、新录用(招聘)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3、调任或者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任或者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或者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4、挂职锻炼的人员,在挂职锻炼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锻炼不足半年的,由挂职单位提供考核材料,派出单位进行考核。
5、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人员,由所在学习培训的单位提供学习培训的情况,派出单位进行考核。
6、借调(借用)的人员,由借调(借用)单位提供考核材料,原单位负责考核。
7、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8、受行政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同时受党纪和政纪处分的人员,按受到党纪处分的情况进行考核。
9、未参加年度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人员,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10、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11、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市直单位派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分开计算。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年度考核工作从2014年1月开始到2014年3月底结束。
2、考核结果的使用按《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执行。
3、各种考核用表请到阜阳人事人才网或阜阳先锋网上下载,用A4纸打印。
4、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具体的考核实施方案或实施细则,精心组织,周密实施,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5、党委组织部和政府人事局是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综合管理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指导、监督和审核备案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扎扎实实地搞好年度考核工作。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1~7表:年度考核各种用表1 表2
二○○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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