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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考勤通报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学风建设,规范考勤管理,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经研究决定,我院从即日起实行考勤通报制度,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勤计算:学生在上课铃响后进入教室视为迟到;下课铃响前离开教室视为早退。迟到、早退累计每三次,按旷课1学时计;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以旷课1学时计;旷课一天按旷课8节计;夜晚不归,按旷课一天计。
二、学习委员负责每天上课点名考勤,并如实记录汇总旷课、迟到、早退等情况,填写《学生考勤记录表》。每周五按规定时间将考勤结果上报辅导员处。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严肃追究责任。
三、各班考勤结果将于每周在学院网站及各班级Q群如实通报。对于迟到、早退、旷课情况严重者将按照《广东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其家长。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各中小学校:
为加强我市教职工绩效考核管理,逐步建立岗位管理的监督机制,经研究决定,建立全市教职工考勤通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勤对象为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工。考勤上报内容为教职工病假、事假、旷职情况。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于每周一将上周教职工考勤信息报学区基地学校,学区基地学校校长要将各成员学校考勤统计情况每两周在学区内通报一次,并在学区基地网站公布,接受校内外监督。通报的内容包括病假、事假、旷职人次及人员信息,经批准的长期病假人员只公布人次,不公布其他信息。
三、各中小学校(包括普通高中、职教中心校)于每月25号前将上月21号至本月20号的月度考勤结果输入教育人事台帐系统,为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工作,协助会计人员按时完成考勤数据的录入、上报工作。市局人事科对各校病假、事假、旷职人次按月度进行统计公布,并不定期地对全市学校月度考勤、绩效考核中的突出问题进行通报。
四、学区基地学校要充分发挥在区域学校人事管理中的统筹和牵头作用,各学区基地学校校长要加强对学区内各成员学校岗位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认真做好考勤信息按时搜集、定时统计公布的基础性工作,建立各成员学校教职工考勤周结周报的工作机制。各学校要严格抓好教职工考勤记载、周报及考核工作,切实提高教职工岗位管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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