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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薪酬管理制度
外企薪酬管理制度
一、基本工资制度
1、公司实行职能等级工资制度。根据员工的学历、经验、职务重要性及其责任大小,确定员工底薪的等级。工资制度要体现公平的原则。
二、工资等级
2、底薪分为:A、B、C、D、E、F、G、H、I九个等级。A:总经理B: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财务总监C:部门经理D: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高级秘书E:科长、车间主任、主任科员、高级技师、销售员F:会计师、工程师、经济师、商务师、技师、高级技工、高级文员G:主管、领班、拉长、文员、中级技工、出纳、物控员、采购员、司机、厨师H:品管员、仓管员、统计员、组长、物料员、保安员、技工、 化验员、计量员、实验员、调机员I:一般工人三、工资结构3
、D、E、F、G级月工资=底薪+工龄工资+浮动工资+出勤奖+加班工资+(季度奖)-扣除(医疗基金+个人所得税及其它应扣费用)H级月工资=底薪+工龄工资+浮动工资+出勤奖+(奖励)+加班工资-(医疗基金+个人所得税及其它应扣费用)I级月工资(计时)=底薪+工龄工资+出勤奖+(奖励)+加班工资-(医疗基金+个人所得税及其它应扣费用)I级月工资(计件)=月生产的件数×单价+工龄工资+出勤奖+(奖励)+加班工资-(医疗基金+个人所得税及其它应扣费用)注:其它应扣费用包括:城市增容费、劳务用工费等。
4、出勤奖人事部根据员工的考勤情况计发出勤奖。每月病、事假不超过两天或迟到、早退不超过四次者,均可获得其底薪8.3%的出勤奖。当月有旷工记录者不发放出勤奖。
5、季度奖对员工(除H级、I级以外)每季度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价,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季度奖。每季度病事假不超过4天,福利假不超过30天的员工,才有获得季度奖的资格。
6、浮动工资D、E、F、G级的浮动工资=底薪×浮动工资系数。浮动工资系数规定如下:个人不得超过其底薪的25%;部门平均不得超过19%。病假一天降个人浮动工资系数1%;事假一天降个人浮动工资系数2%。部门平均浮动工资系数计算方法:Ai——浮动工资系数Mi——拿Ai浮动工资系数的人数M——部门拿浮动工资的总人数H级的浮动工资及系数按上述规定办,但在确定系数时与D、E、F、G级分开算。当月缺勤(无论是否公司福利假期)达7天的员工,不发该月的浮动工资。I级不享受浮动工资待遇,但每月各部门可根据生产任务情况,在I级中评出5%的优秀员工,给予一定奖励。
7、工龄工资当月15日以前(包括15日)加入公司者,从该月开始计算工龄工资;在每月15日以后加入的,则不计当月工龄。每月工龄工资按5元递增。工龄工资达到60元时,第二年每月按80元计发工龄工资;以后每年递增20元。当月病事假达10天的员工,不发该月的工龄工资。
8、加班工资
(1)员工加班需填写加班申请表,由所在部门经理审核,然后报人事部批准并备案,作为计算加班工资的凭证;遇特殊情况,当天不能填写加班申请表,应在第二天上午十二点以前(遇休息日、节假日顺延)补交加班申请表,事先不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又不补交者,将不按加班计资;人事部将依据加班申请表,不定期进行抽查,一旦查出申请表与实际加班不相符的,将严肃处理。
(2)员工月上班时间超过所有正常工作日时间(八小时)时,超出部分计为加班或加点;
(3)非具体指出,所有加班均指有生产计划而安排的加班;如非计划安排的加班,其加班工资一律按加点计算;
(4)星期一至星期六,员工在完成正常班次的额定工作之后,延长工作时间视为加点,按加点工资计算;星期六正常上班时间的加班费已包含在底薪中,不再另算加班费;
(5)主管、领班、拉长、中级技工、在车间的物控员、司机、H级、I级员工的加班申请由所在部门经理审核,然后报人事部备案,可计加班或加点工资;F级以上(包括F级)员工不计加点工资,在厂休日、公休日加班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计加班工资;部门经理申请加班工资须经总经理批准;
(6)生产性部门G级(含)以下员工在厂休日、公休日加班,其加班工资按时薪计算;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其加班工资按时薪的两倍计算;
(7)员工在星期日加班,其加班工资=加班小时数×时薪;
(8)星期六加班延续到星期日凌晨零点以后的,其加班工资=星期六加班时数×加点工资+星期日加班时数×时薪;
(9)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其加班工资=加班小时数×时薪×2;
(10)如加班延续到法定节假日凌晨零点以后的,其加班工资=节假日前一天加班时数×加点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时数×时薪×2;
(11)员工在春节放假期间(三天法定节假日除外)加班,加班工资按日薪或时薪计算;
(12)实行计件工资的员工在厂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工资按日薪(14元)或时薪计算;在星期日加班则按实际产量计资;
(13)加班小时数以每三十分钟为单位计算,若未满三十分钟不予计算;
(14)在厂休日、节假日有加班,但当月其它时间有请假的,按补休处理,抵扣加班时间。
9、日薪日薪=底薪÷30天
10、时薪时薪=底薪÷240小时
四、工资的支付
11、每月20日至月末支付上月的工资,以上月的考勤记录核算应发工资。公司将员工实得工资划入员工的银行帐户,员工在财务部领到工资条后,可凭存折支取。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发放工资的,须报总经理,并通知员工发放日期。
五、提薪
12、公司按一定比例提薪,提薪率不得高于公司利润增长率,要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提薪日定为每年的3月1日。
13、在公司工作满三个月的G级及G级以上员工,经考核及格者,均有提薪的资格。
14、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提薪:
(1)长期休假3个月以上者;
(2)在提薪考核期间,工作满一年的员工病事假天数累计达三十天以上、工作半年的员工病事假天数累计达十五天以上者,依此类推;
(3)在提薪考核期间,受记过处分者;
(4)正办理离职手续者;
(5)年终考核不及格者。
15、做出特别贡献或业绩特别突出者,经人事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不受以上调薪时间的限制。
六、试用期工资
16、新进员工试用期间,一律只发放底薪、工龄工资(当月15日以前加入公司者,从该月开始计算工龄工资)和加班工资,无任何奖金及其它津贴。
17、员工因岗位变动提升级别的,需试用新职位,试用期间,工资不得高于新级别最低工资。其它福利待遇享受新级别待遇,如15日以前(包括15日)调动岗位,则当月包含在试用期内;如15日以后调动岗位,则调动当月不包含在试用期内;试用合格后,经直接主管建议,可予以调薪。
18、试用期间,如表现突出,经直接主管提议,依职务级别,分别经部门经理、总经理批准,报人事部备案,可缩短试用期,予以提前转正或试用期满后给予一定提薪。
七、附则
19、因误算而超付的工资,公司可在三个月内向员工行使追索权。
20、因误算而少付的工资,员工应在工资发放后五日内报人事部核查,逾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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