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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医院档案管理,加强档案控制,提高档案利用率,并确保医院机密,保障医院的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适用于与医院资料管理有关的部门及人员。
3、职责
3.1行政人事部负责档案室的管理。
3.2档案室档案管-理-员负责医院行政人事资料管理,同时,对各涉及资料的人员进行工作指导。
4、具体管理办法
4.1 资料分类
4.1.1行政资料,包括各种证书资质原件、报表、行政支出费用统计、行政合同、房屋、车辆、固定资产资料、医院规章制度、通知、会议纪要和其他行政资料。
4.1.2组织资料,包括医院营业执照、印章、医院章程、会议决议,重要岗位责任书,法律诉讼资料等。
4.1.3各类管理、技术书籍、杂志、光盘等资料。
4.1.4其它资料。
4.2资料存档
4.2.1各部门相关资料应定期存档,存档文件一般为原文或原件。
4.2.2整理周期较长,使用频繁的资料,可以以1年为周期存档,但不得迟于次年第一季度末。
4.2.3整理周期较短,使用较为频繁的资料,如固定资产统计资料、医院通知、会议纪要等资料,应按季度进行存档,存档时间不迟于次季度首月30日。
4.2.4按月进行统计的资料,如各种月报表、行政收支费用等应按月进行存档,存档时间最迟于次月30日。
4.2.5绝密文件及其他临时性资料应随时存档,如资质文件、对帐单、诉讼资料、固定资产附带资料、重要行政合同、书籍等,应随时存档,存档时间不迟于15天。
4.2.6各部门应自觉主动按期将资料存档,档案室应按部门建立《目录台帐》,按时催要各类资料;资料存档时,管-理-员应注意检查资料真伪是否齐全,有无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存档时,档案室应开具《档案室移交清单》,交存档人留存。
4.3资料管理.
4.3.1档案室内应保持干燥通风,安全、消防设施齐备,一般人员不得随意出入。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对档案室进行整理,保持室内整洁。
4.3.2档案管-理-员应将资料分类存放,进行存档编号,做好《目录台帐》,以方便查阅。
4.3.3公司资料应分为”受控”和”非受控”两大类,管-理-员应严格“受控”文件管理。
4.3.4档案室和各部门应建立《管理台帐》,各部门在存档和借用时,应持部门《管理台帐》与档案室《管理台帐》相互签字。
4.3.5档案室每半年应持《管理台帐》对各部门资料借用、领用情况进行核对,要每季度末核对一次。
4.4资料保密
4.4.1医院资料按密级可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和一般四个等级;
A.属医院绝密资料的有:
a).医院的资金情况
b).医院的利润率
c)。医院的预算、决算
D.属于公司机密资料的有
a).医疗成本
b).外购药品进货渠道、价格
属于医院秘密资料的有
a).医院员工名单、家庭地址、电话
b).未公开的人事安排
c).医院员工的收入
4.4.2绝密级、机密级的资料限于总经理、院长、财务部门等相关人员使用。
4.4.3秘密级的资料限于总经理、院长、行政人事部等相关人员使用。
4.4.4查阅人事档案,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总经理不在时,可由院长代批),在档案室内查阅,不得带出室外。如确需带出,须经总经理特别批准,并查清外带页数,签字备查。严禁涂改、勾划、撤换档案材料,不得向无关人员泄漏档案内容。
4.4.5对借用的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交无关人员翻阅。
4.4.6对从档案中摘抄的材料,要进行认真的校对签字,禁止往记录本上摘抄或拍摄人事档案材料。
4.4.7复制绝密、机密资料须经董事长批准,复印秘密级资料须经人力资源部总监批准,档案室掌握。
4.4.8升降密级、解除密级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由总经理批准。
4.5资料领用发放及收回
4.5.1资料领用者应经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持有关申请批复或通知到档案室领取,领用时应持部门《管理台帐》。
4.5.2生产用图和工艺文件的领用由技术部统一进行,领用时应持部门《管理台帐》,技术部在发放图纸时,也需办理借用手续,并于每季度末对图纸和工艺文件进行整理。
4.5.3资料发放时,应经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或通知,同时在双方《管理台帐》上做好记录。
4.5.4资料持有人在离职时、岗位调动时,管-理-员应根据《管理台帐》做好资料回收I作并进签回记录。
4.5.5资料持有人因资料严重破损应需更改时,应填写《资料作废申请》、经相关部门领导人批准后,持原资料到档案室更换。更换时,应在双方《管理台帐》上做好记录。
4.6资料的借用、复制。
4.6.1任何人不得在借用资料上乱涂画改,不准将公司资料私自外借,不得私自复制医院资料。
4.6.2各部门借用、复制资料应由各部门负责人或负责人指定专人进行,不得随意调阅,借用医院资料。
4.6.3任何人不得调阅、借用和复制非相关部门人员的人事档案、薪资记录;任何人不得调阅其本人的人事档案。
4.6.4每年年底前,档案室应全部收回外借资料,包括各类资料、图书。
4.6.5资料的作废与销毁
4.6.6档案管-理-员应定期清整所有失效或作废资料,报行政人事部批准后盖”作废”印章,单独存放。
4.6.7需要销毁的资料,应由行政人事部或档案室填写.《资料销毁申请》,经相关部门确认后报总经理批准销毁。
6、相关表式
6.1《目录台帐》
6.2《档案室移交清单》
6.3《图样及技术文件移交登记表》
6.4《档案室借用资料清单》
6.5《资料销毁申请》
6.6《资料作废申请》
6.7《管理台帐》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行政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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