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补助办法

时间:2022-11-24 21:41:32 出差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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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补助办法

  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公司差旅工作,严格控制开支,提高经济效益。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出差补助办法,希望能帮到你。

出差补助办法

  出差补助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出差预算的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差旅交通工具的管理

  第二条 交通工具的选择标准:

  (1) 白天(6:00-19:00)乘车超过6小时(含),夜间(19:00-6:00)乘车超过4小时(含)可乘坐硬卧,低于上述时间应乘坐硬(软)座席位。

  (2) 远途(时间超过6小时)出差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特殊情况下采用汽车出行,一般火车超过六个小时可以选择卧铺出行,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3) 差旅期间应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机场和市区之间如无紧急情况应乘坐机场大巴,如需乘坐出租汽车,必须在报销时注明原因,该部分交通费随同机票一起报销。

  (4) 出差人员在出差地根据需要,原则上乘坐公交车、地铁,特殊情况可以考虑乘坐出租车。

  第三章 出差人员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短期出差人员的规定

  (1) 因工作需要离开工作常驻地前往国内其他地区,一个月以下的出差称之为短期出差。短期出差的员工每人150元住宿标准,同性别员工超出两位出差时,应入住双人或三人标间,有特殊情况报除外,但需先向总经理汇报并取得答复。

  (2) 深圳、珠海等地出差误餐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70元,其他地区出差午餐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

  (3) 出差期间有对外招待餐报销时,参与招待餐的每人每次抵扣当天日误餐补助的一半。

  第四条 长期出差人员的规定

  (1) 由公司安排派往到外地且工作在一个月(含)以上的人员,称之为长期出差。对于长期出差的人员,为节约住宿费开支应在当地租房住宿。

  (2) 长期出差租房初期(指租房当月),可自行购买床上用品和生活用品,公司一次性给予每人300元的标准,凭票据报销,以后产生的相关费用则由个人承担。

  (3) 长期出差期间深圳、珠海等地出差误餐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其他地区每人每天30元标准。

  (4) 长期出差期间每人每天给20元差旅补助,与误餐补助合并一起发放。

  (5) 出差期间有对外招待餐报销时,参与招待餐的每人每次抵扣当天日误餐补助的一半。

  (6) 长期出差期间如外出办事原则上乘坐公交车、地铁,特殊情况可考虑乘坐出租车。

  第四章 出差借款与报销

  第五条 借款

  (1) 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账不清,后款不借”。

  (2) 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笔现金时,应提前向财务预约,并有总经理审批;

  (3) 借款要及时清还,公务结束后3日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款。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算者,扣发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4) 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参照出差费用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

  第六条 报销程序及出差费用的报销

  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按财务规范粘贴“差旅费报销单”→总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核实→财务领款报销。

  第五章 差旅管理

  第七条 出差报道

  (1) 原则上出差出发时间在中午12点以前的可以不来公司报到;出差出发时间在中午12点以后的要来公司报到,特殊原因不来公司的必须有总经理批准。

  (2) 出差返回时间(以机票、车票上的到达时间为准)在中午12点以前的要来公司报到;出差返回时间在中午12点以后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不来公司报到。

  第八条 本市出差

  (1) 原则上要求使用本公司交通工具,不报销任何费用和补助;

  (2) 如因特殊原因未派车的,出差之交通费用凭乘车票据实数报销,乘坐出租车需取得总经理同意后方可;

  第九条 市外出差:

  (1) 差旅费应据实填报,如发现有虚报不实者,除将所领差旅费追回外,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2) 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要保证每天工作时间和一定的工作绩效,但重大节假日(春节、元旦、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端午节)可酌情给以补贴。

  第六章 附则

  第十条 出差纪律

  (1) 遵纪守法;

  (2) 遵守公司制度;

  (3) 注意安全,不从事危险活动;

  (4) 不从事有损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政策的活动;

  (5) 不谈论与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原则和公司政策相违背的言论;

  (6) 不给客户制造正常工作以外的难题和提出正常工作以外的要求;

  (7) 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向客户借款;

  (8) 严禁挪用公司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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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出差预算的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差旅交通工具的管理

  第二条 交通工具的选择标准:

  (1) 白天(6:00-19:00)乘车超过6小时(含),夜间(19:00-6:00)乘车超过4小时(含)可乘坐硬卧,低于上述时间应乘坐硬(软)座席位。

  (2) 远途(时间超过6小时)出差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特殊情况下采用汽车出行,一般火车超过六个小时可以选择卧铺出行,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3) 差旅期间应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机场和市区之间如无紧急情况应乘坐机场大巴,如需乘坐出租汽车,必须在报销时注明原因,该部分交通费随同机票一起报销。

  (4) 出差人员在出差地根据需要,原则上乘坐公交车、地铁,特殊情况可以考虑乘坐出租车。

  第三章 出差人员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短期出差人员的规定

  (1) 因工作需要离开工作常驻地前往国内其他地区,一个月以下的出差称之为短期出差。短期出差的.员工每人150元住宿标准,同性别员工超出两位出差时,应入住双人或三人标间,有特殊情况报除外,但需先向总经理汇报并取得答复。

  (2) 深圳、珠海等地出差误餐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70元,其他地区出差午餐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

  (3) 出差期间有对外招待餐报销时,参与招待餐的每人每次抵扣当天日误餐补助的一半。

  第四条 长期出差人员的规定

  (1) 由公司安排派往到外地且工作在一个月(含)以上的人员,称之为长期出差。对于长期出差的人员,为节约住宿费开支应在当地租房住宿。

  (2) 长期出差租房初期(指租房当月),可自行购买床上用品和生活用品,公司一次性给予每人300元的标准,凭票据报销,以后产生的相关费用则由个人承担。

  (3) 长期出差期间深圳、珠海等地出差误餐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50元,其他地区每人每天30元标准。

  (4) 长期出差期间每人每天给20元差旅补助,与误餐补助合并一起发放。

  (5) 出差期间有对外招待餐报销时,参与招待餐的每人每次抵扣当天日误餐补助的一半。

  (6) 长期出差期间如外出办事原则上乘坐公交车、地铁,特殊情况可考虑乘坐出租车。

  第四章 出差借款与报销

  第五条 借款

  (1) 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账不清,后款不借”。

  (2) 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笔现金时,应提前向财务预约,并有总经理审批;

  (3) 借款要及时清还,公务结束后3日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款。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算者,扣发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4) 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参照出差费用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

  第六条 报销程序及出差费用的报销

  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按财务规范粘贴“差旅费报销单”→总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核实→财务领款报销。

  第五章 差旅管理

  第七条 出差报道

  (1) 原则上出差出发时间在中午12点以前的可以不来公司报到;出差出发时间在中午12点以后的要来公司报到,特殊原因不来公司的必须有总经理批准。

  (2) 出差返回时间(以机票、车票上的到达时间为准)在中午12点以前的要来公司报到;出差返回时间在中午12点以后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不来公司报到。

  第八条 本市出差

  (1) 原则上要求使用本公司交通工具,不报销任何费用和补助;

  (2) 如因特殊原因未派车的,出差之交通费用凭乘车票据实数报销,乘坐出租车需取得总经理同意后方可;

  第九条 市外出差:

  (1) 差旅费应据实填报,如发现有虚报不实者,除将所领差旅费追回外,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2) 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要保证每天工作时间和一定的工作绩效,但重大节假日(春节、元旦、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端午节)可酌情给以补贴。

  第六章 附则

  第十条 出差纪律

  (1) 遵纪守法;

  (2) 遵守公司制度;

  (3) 注意安全,不从事危险活动;

  (4) 不从事有损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政策的活动;

  (5) 不谈论与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原则和公司政策相违背的言论;

  (6) 不给客户制造正常工作以外的难题和提出正常工作以外的要求;

  (7) 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向客户借款;

  (8) 严禁挪用公司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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