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妇幼保健院考勤制度
1、 医院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间不准迟到、早退、脱岗、离岗。上下班时间以医院岗位公布时间为准。
2、 医院上下班实行指纹签到制度,并由医院领导不定期进行考勤检查,每月统计汇总一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奖惩。
3、 考勤内容:出勤(含下乡、下村)、出差、病假、事假、婚假、探亲假、产假、工休假及丧假。
4、 因工作需要,工作人员需加班工作的,应说明事由,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同意后,予以记录在案,享受加班补贴费。
5、 各种事假均须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请假手续。其中,科室正职请假,应报分管领导审核,经院长同意;中层副职请假,三天以内,应经科长签字后,由分管领导同意;三天以上者,应征得院长同意后,方可请假。一般职工请假,三天内可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同意;超过三天的,应由分管领导签字,方可请假。不准搭口信、打电话等方式请假(急重病和特殊需要者除外,并需在上班后当天办理有关手续),违反者按旷工处理。
6、 休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及扣款情况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一、考勤制度
1.考勤范围:单位内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在职在编、编外劳动合同制及返聘工作人员。
2.全体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上班不迟到,下班不早退。(作息时间:上午:7:45~11:15 下午:13:00~16:30)
3.以科室为单位进行考勤,由科室负责人负责考勤工作,可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为兼职考勤员。
4.考勤负责人按考勤表要求按日填写出勤记录,月底填写考勤月报表,并经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次月5日前将考勤月表送办公室审核汇总。
5.单位组织考勤监督小组,成员由所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其职责是:督促、检查各科室考勤制度的执行情况。
6.考勤情况将作为月度奖金、年终考核、评选先进的一项内容。
二、请假制度
1.请假报告制度
请假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安排,事先办理请假审批手续,遇紧急情况无法请假的,必须在事后及时补办有关手续。假期满后,需向审批人及时销假,对未请假或虚报请假理由、伪造证明、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全体职工请事假,需说明具体事由,且情况属实。事假为不带薪休假。请病假,需凭本市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婚假、产假、丧假、哺乳假、探亲假、年休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请假审批程序
(1)各科室工作人员请假(包括补休、年休假等)2天以下(含2天),应经科长同意并做好工作交接;2天以上需填写请假申请表,报所领导审批。审批后的请假单送办公室备案。
(2)中层以上干部请假,需安排好科内工作,向所领导请假,2天以上填写请假申请表,由所领导审批,办公室备案,中层副职请假同时要取得科长的同意。
3、奖惩制度
(1)对全年出满勤的干部职工年终给予适当奖励。
(2)事假为不带薪休假,在编职工因私事请假一般情况下与年休假相抵,一年事假最多7天,超过天数扣发日工资标准。合同制工人和返聘人员事假按日结算,扣发当天工资。全体职工在一个月内因私事请假超过5天(不含病假),扣发当月奖金。
(3)在编职工病假工资参照省人事局《关于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待遇的通知》文件规定。合同制工人和返聘人员病假工资参照《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
(4)一年内因私事累计请事假一个月以上或病假6个月以上的,年度考核时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和先进工作者,并扣发年终奖金。
(5)无故旷工一年内累计超过7天的,通报批评,本人作出书面检查,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一年内无故旷工连续十个工作日或累计超过二十个工作日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妇幼保健院考勤制度。
【妇幼保健院考勤制度】相关文章:
职工考勤制度02-09
管理考勤制度02-12
公司的考勤制度02-14
严格考勤制度05-30
学生考勤制度04-03
教工考勤制度04-01
工厂考勤制度03-31
会议考勤制度04-12
请假考勤制度04-07
酒店考勤制度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