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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及政审意见
关于2012年硕士研究生调取人事档案及政审表的通知
一、人事档案调取
凡通过我校复试的考生在各学院领取人事档案调档函后,将调档函空白部分(即: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名称、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拟录取专业及代码等)填写完整后交给本人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调档手续。请各位考生务必于5月10日之前将本人人事档案寄至我校档案馆,本科应届毕业生的考生可延迟至毕业。
人事档案接收详细地址如下:
邮编:200093
接收地址:上海市军工路516号上海理工大学档案馆学生档案室
接收人:尤叶 老师
二、政审意见表接收
请拟录取的考生务必下载政审意见表一份(下载链接如下),此表由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政治工作)部门填写后密封并加盖骑缝章。请将填写好的政审表于5月10日前以邮政快递(EMS)或挂号信形式寄至本人所报考学院负责人处,切勿使用民营快递公司寄送,地址见下方链接。应届毕业生政审意见表可由其所在学院党总支填写,未就业人员政审意见表可由其档案保管部门填写。
注意:
以下考生仅办理政审表调取:
1.录取类别为委培的考生。
2.凡属于上海理工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的考生,其人事档案无需本人办理,由我校研究生部统一调取,考生本人只需下载政审表由所在学院党总支填写后,交至各学院指定接收地址。
附:1.各学院政审表指定接收地址,请点击查看。
2.上海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政审意见表
本机构只负责发布招生信息,如遇招生政策问题,请咨询各学校招生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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