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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干部绩效考核方案
全体乡机关干部:
为强化责任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绩效,营造浓厚的“拉高标杆、追赶跨越”的良好氛围,确保我乡2012年的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订本考核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全乡干部群众的努力,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并力争在全区综合考核中的排名前移五位。其中:综入前15位,乡镇财政收入完成任务。
二、考核对象
全体乡机关干部。
三、考核内容及分值
干部绩效考核分由基本分、附加分、倒扣分三部分组成。
(一)基本分:100分
1、联村工作:考核分40分。根据所驻村或联系村按《灰坪乡2012年度村级综合考核办法》的考核得分,折合40%计算。
2、招商引税:考核分30分。书记、乡长任务数为20万元,班子成员任务数为8万元,一般干部任务数为5万元。
3、线上工作:考核分20分。乡考核组根据各线工作完成情况、区部门考核情况进行量化。
4、综合测评:考核分10分。根据干部考勤及年终干部民-主测评得分进行量化。
(二)附加分
1、引进重大项目加分:当年的规模以上的招商项目,经考核认定,第一信息提供人加10分,项目规模标准以区考核文件为准。
2、特别贡献加分:对全乡工作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干部,经乡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后,每人次加5分。
3、争先进位加分:在区综合考核排名位次较考核目标前移的,每前移一位加5分;线上工作得到区委、区政府及以上单位表扬、推广的(含区级项目观摩),每人次加5分;线上工作得到区委、区政府及以上单位奖励的,每人次加5分。不重复计分。
4、交办任务加分:每完成一项班子会议交办的重点任务加5分,最高加10分。
(三)倒扣分
1、班子会议交办的重点任务未完成的,每项扣7分,最高扣10分。以班子会议纪要和工作交办单为准。
2、因不负责,线上工作受到区委、区政府和乡党委、乡政府通报批评的,或作出书面检讨的,每起(次)扣5分。
3、线上工作被区级考核列为不合格工作的,扣10分。
(四)考核奖惩
考核得分作为年终发放年终考核奖、评比先进、干部使用的依据。
1、干部年终考核奖按基本奖和考核争先奖两部分组成:
基本奖计算方式=区级综合考核得分奖励×干部岗位系数×60%。(基本奖干部岗位系数以区文件为准)
考核争先奖实行全乡捆-绑式计算,计算方式=【(区级综合考核得分奖励×干部岗位系数×40%)/干部绩效考核得分总分值】×干部个人得分。考核争先奖干部岗位系数:书记、乡长为2.2,副书记、人大主席为1.8,其他班子为1.6,团委书记、妇联主席、中层正职为1.4,中层副职为1.2,一般干部为1.0。
2、考核得分前三名的干部,向区委组织部推荐提拔使用,优先推荐为区级先进个人。
3、考核得分末位的干部且考核在90分以下,考核争先奖减半计发,并报区委组织部参加队伍建设进修班学习。
4、书记、乡长考核得分按班子成员平均分计算(如有区文件要求的,按区文件执行)。
四、考核组织
1、对乡机关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实施,建立考核实施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为成员。实施小组下设办公室,副书记兼任主任。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半年考核相结合,对不同的工作分别由各职能办公室组织考核,并提供相关考核依据。
2、未尽事项由乡党委、政府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3、大学生村官考核办法另行研究决定。
4、考核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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