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考核工作总结
根据教育部人事司、中共湖北组织部、湖北省人事厅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学校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将2014年度校级领导班子及成员、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全校在岗教职工的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2014年年度考核工作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主要结合学校“十二五”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岗位任务书的完成情况,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全面、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认真总结工作,查找存在问题,按照学校“十二五”规划总体要求,明确今后的工作重点及工作思路。在考核过程中要严格考核程序和要求,充分发扬民-主,保证考核结果客观、公正。
二、考核内容
(一)校级领导班子及成员考核内容
校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年度考核,主要从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政议事规则、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建设、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办人民满意的大学以及学校“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和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具体考核办法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二)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考核内容
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年度考核主要从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作风、单位职责履行情况、执行力和创新力、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学校“十二五”规划分解任务执行情况和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对处级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主要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
(三)教职工考核内容
教职工的考核工作要紧密结合学校、各二级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及教职工个人的岗位任务书的约定进行。按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职工考核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2011年修订版)》等规定和要求,根据教职工聘任的岗位类别、级别,重点考核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表现、出勤到岗以及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目标任务的情况。各类岗位考核的重点内容:
1.教学科研岗位:敬业精神及教书育人;承担教学任务及人才培养工作;承担科研任务及发表学术成果、获奖;参加学科建设及实验室建设工作等情况。
2.管理岗位:敬业精神及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出勤率及工作效率;执行力及创新力;履行岗位职责;本人负责或参与完成的主要工作;工作中取得的主要业绩、奖励等情况。
3.专业技术岗位:敬业精神及服务质量;出勤率及工作效率;专业技术水平及能力;履行岗位职责及承担的主要工作任务;工作中取得的主要业绩、奖励等。
4.工勤岗位:工作态度及服务质量;出勤率及工作效率;工作技能及提高;履行岗位职责及完成单位分配的工作任务;执行安全制度等情况。
三、考核方式
(一)校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考核方式
完成领导班子和个人年度述职报告,班子成员填写《教育部直属高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校级领导干部)。召开述职测评大会,听取校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述职述廉报告,对班子和成员进行民-主测评。考核工作结束后,由党委组织部汇总有关材料报送教育部人事司。
(二)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考核方式
学校成立全校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组织工作的学校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党委组织、学校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有考核任务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党委组织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由党委组织部和学校纪委同志组成。
1.工作总结
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二级单位领导班子2014年度述职考核表》(A4纸打印),认真总结领导班子一年来工作完成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情况,总结成绩,查找不足,并提出今后努力方向。处级领导干部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考核表》(A4纸打印,一式两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处级领导干部,A4纸打印,一式两份),要实事求是、客观全面地反映本人一年来的思想、学习、廉政和工作情况,要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分工,总结成绩,找出不足,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2.本单位述职述廉测评
召开本单位全体职工测评大会,大会由二级党组织书记主持,没有二级党组织机构的处级单位一般由单位负责人组织测评会议。被测评对象为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测评统计结果及原始测评表由各二级单位报党委组织部。
3.二级单位分类测评
二级单位测评分为三类:
对学院(课部)的测评由学校办公室、发展规划处、研究生院、教务处、科学技术发展院、人事处、财务处、审计处、保卫处、资产与实验室设备处、学生工作处、国际合作处、校友与社会合作处、离退休干部处、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研究生工作部、工会、团委等21个单位依据各自的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考评结果报党委组织部。
对职能部门、直属单位(不含科研机构)的测评由组织部委托学院(课部)党委进行,并在本单位述职述廉测评会议上进行。参加测评人员:学院(课部)班子成员、教授代表、分工会主席、三级机构负责人、办公室全体成员(含学工组)、民-主党派代表、专任教师中党代会及教代会代表;此外,职能部门、直属单位(不含科研机构)也要在科研机构中进行测评,参加测评人员主要为副处级以上干部、教师代表、办公室主任;职能部门、直属单位(不含科研机构)之间还要进行互评,参加测评人员主要为副处级以上干部、办公室主任;由组织部委托该单位党组织进行。测评表由单位组织人事秘书提前到组织部领取,测评结束后,及时将测评表报送党委组织部。离退休干部处还要接受离退休人员的测评,由组织部在离退休工作总结大会上发放测评表并当场收回。
对科研机构的测评由组织部委托相关学院(课部)党委进行,测评工作参照对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在学院(课部)测评的流程进行;参加测评人员:学院(课部)班子成员、教授代表、分工会主席、三级机构负责人、办公室主任、民-主党派代表、专任教师中党代会及教代会代表。同时,科研机构除了互评外,相关职能部门也要参加测评。参加测评人员主要为副处级以上干部、办公室主任。
4.处级正职干部测评
处级正职干部由组织部统一制表进行测评。参加测评人员包括:学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全校处级正职干部。处级正职干部测评表于2014年1月10日前由本人或用信封密封好后委托他人投入行政楼组织部304室“处级正职干部测评票箱”(票箱钥匙由纪委保管)。
所有测评表最后由组织部和纪委工作人员共同统计。
5.确定考核等次
副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等次,由各二级单位组织评定,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占用本单位职工年度考核优秀指标。
二级单位及处级正职干部年度考核等次,在本单位述职述廉测评、二级单位分类互评、处级正职干部民-主测评和分管校领导阅评的基础上,由学校党委会认真讨论分析,确定考核优秀的二级单位及处级正职干部,并发文公布;对考核结果较差的二级单位和干部进行分析,指出问题,提出组织处理办法。
6.组织反馈
根据党委会的意见,对考核结果较差的二级单位和干部,反馈考核信息、进行组织谈话乃至组织处理。
(三)教职工的考核方式按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职工考核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执行。
1.学校所有教职工均应填写《2014年度教职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表》,所在单位在该表相关栏目内签署明确意见,与《2014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一并交到人事处。
2.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员的10%。
3.各二级单位确定的考核结果要在本单位公示3天以上,充分听取教职工的意见。
四、相关说明
(一)近期聘用岗位发生变动的教职工,按2014年底所在工作岗位参加年度考核。
(二)学校人才交流中心人员在各单位试聘上岗的,由聘用单位负责考核。
(三)当年待聘人员参加年度考核时须由学校人才交流中心填写《2014年度未考核人员情况表》;公派出国逾期未归人员、自费出国及各类停薪人员、常年病休人员由所在二级单位填写《2014年度未考核人员情况表》。
(四)2014年7月1日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教职工,应在原单位参加本年度考核。
(五)受警告处分的教职工在年度考核时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受警告以上(不含警告)处分的教职工在参加考核时不能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对其他违犯党纪国法及校规、校纪者,若国家、学校有明确规定年度考核为不称职者,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六)在岗教职工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且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所在单位可以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
(七)对于全年有1个月以上时间不在受聘岗位工作、或出国探亲且超过本年度3个月及以上的教职工在参加年度考核时除填写考核表外,本人必须将不在岗的原因和情况向二级单位以书面形式进行汇报,二级单位签署明确意见后报人事处,学校依据有关规定及具体情况确定处理意见。
(八)人事代理聘用人员参加各单位的教职工考核,填写《2014年度人事代理聘用人员聘期(年度)工作考核表》(到2014年12月聘期期满的人事代理人员本人和所在二级单位需填写续聘意愿和意见)。
(九)二级单位和处级干部考核要征求学校办公室(计生办)、纪委办公室和保卫处等部门的意见,对在本年度发生的超生超育、违规违纪和安全稳定等重大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制,有关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一票否决的问题指以下任一项:
1.单位发生重大安全稳定责任事故,如造成人员重伤或死亡或价值5万元以上的财产损失或发生群体事件;
2.单位出现违规办学的事件;
3.单位出现违反保密法和学校保密规定的事件;
4.班子或干部违规决策、监管不力造成工作严重失误、导致损害学校利益和形象或不良的社会影响或50万元以上的经济损失;
5.单位出现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象;
6.班子严重不团结,群众意见明显,单位事业发展受到明显影响;
7.单位有干部或职工出现违纪违法现象、受到司法追究;
8.单位被认定存在小金库或干部有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者;
9.单位或干部出现严重学术不端行为等。
(十)年度考核测评结果是反映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成员本年度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在统计测评结果时要严肃认真,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要严肃处理。
(十一)2014年度考核相关表格分别在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网页下载。
五、考核工作时间安排
(一)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时间安排
1.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于2014年12月17日至26日进行。
2.各单位于2014年12月30日前,将考核表、测评表等各类考核材料报组织部办公室。
3.组织部办公室将各类考核材料汇总后提交分管校领导审阅并适时提交学校党委会讨论审定。
(二)教职工年度考核时间安排
1.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于2014年12月17日至24日进行。
2.各单位于2014年12月28日前,将教职工考核材料按要求交至人事处。
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处级领导干部考核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与组织部李周波联系,联系电话为67884334;教职工考核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与人事处刘晋静联系,联系电话为67885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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