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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单位年度考核总结
兵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自2002年开始启动,2005年至今,兵团先后出台了《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兵团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以及多项相关配套政策,为全面推进兵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政策依据。事业单位是兵团人才资源的重要聚集地,是兵团人才工作的主阵地。兵团应实施人事制度改革的事业单位1533个,实有人数78569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59102人,占兵团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47%。但因各事业单位性质不同,且事业单位内部岗位不同,使事业单位在实施岗位设置、绩效考核的过程中,还缺乏较为系统的绩效考核体系,现有的考核方式也停留在传统的人事管理体制之上。作为事业单位重要组成部分的科研单位,从主体方面来看,专业技术人员比例高,属知识密集型组织,主要从事的是各类专业技术工作等脑力劳动,工作本身较复杂,工作绩效评价更多的是注重工作完成的质量而非数量,同时很多工作成绩难以量化。从客体方面来看,由于科研单位的工作内容在很大程度上是创造性的,并且其工作过程往往是无形的,没有确定的流程和步骤,不存在固定的工作规则。对于这种复杂劳动工作成果如何进行公正合理的定量化考核,是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
一、研究绩效考核的意义
绩效考核是通过一定的方法和客观的标准,对职员的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工作成绩、工作态度等进行的综合评价,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及基础性工作,它是事业单位人员任用的依据,是确定薪酬和开展职员培训的依据,是事业单位进行有效激励的手段。随着改革日趋深入,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方式转变为实行聘任制和招聘制,绩效考核工作对这一制度的实施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有效的绩效考核,可以有效地调动职员的积极性,促进职员素质的提高,保证事业单位管理目标的实现。
从事基础性研究特别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机构,由于研究成果的相对抽象性,还缺乏较为系统的绩效考核体系,现有的考核方式也停留在传统的人事管理体制之上。主要原因是:现代企业管理讲经济效益,企业的一切活动都是以效益为重,对员工个人来讲,工作绩效直接影响企业效益,绩效理所当然成为企业管-理-员工的一个导向;应用型研究机构特别是自然科学研究机构,重视知识成果的转化,以研究促进生产力发展进而产生经济效益。对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来讲,产出多是精神产品以及意识形态领域的成果,更为宏观和抽象。因此,对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人员的绩效考核就是一个难点。研究机构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科研成果的产出,关系到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科研机构实现科学高效管理是我们管理工作的最终目标,基于科研机构的特殊性,科研工作如何实现绩效管理又是颇具挑战性的一个课题。
二、科研单位现行绩效考核机制及存在的问题
绩效考核的关键在于建立适合科研单位特点的绩效考核制度,由于科研单位的工作特点和研究成果的相对抽象性,至今尚未建立符合科研机构工作特点的系统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
(一)人事体制问题
科研事业单位性质保留着原有的人事体制,即身份重于岗位、薪资体现身份而不是岗位和业绩。类似政府机关的行政级别,级别是针对具体行政管理职责,和从事的研究岗位并没有直接关系,体现的是人的行政身份和地位。而职称薪资体系虽然对能力因素有一定考虑,但只是和任职岗位、工龄等静态指标挂钩,从而出现了职称一旦解决就一劳永逸的现象,也阻碍了科研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这些问题也导致了我们现行考核机制出现问题。
(二)考核内容笼统、指标雷同
2006年,人事部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做出了详细规定,明确将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将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打破身份界限,用岗位管理取代身份管理。但在事业单位现有的绩效考核体系中,并没有按类别有所区别,也没有量化的考核指标,对不同层级和类别的工作人员,采用相同的考核指标,且每项指标的权重也相同,如年度考核时,个人就“德、能、勤、绩”四项考核指标写出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然后进行民-主投票、打分,非常笼统,缺乏具体的考核要素,不能体现不同工作岗位之间的岗位职责以及对任职者的素质、能力的要求,也不能真实准确反映科研人员的实际工作绩效。
(三)考核等级少、周期长
绩效考核等级一般分为4个等次,即“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多年的考核结果表明,能被评为“优秀”的人员凤毛麟角,只要不犯原则性错误,考核结果基本上都为称职以上。而这个考核结果又与个人工资浮动直接挂钩, 因此基本没有人“不称职”或“基本称职”,在这样的情况下,考核基本流于形式,不能有效地体现科研人员的绩效差别。而且绩效考核一般采取的是年度考核。容易产生“近因效应”。
(四)考核与收人分配脱节
绩效考核的结果可以直接影响到薪酬调整、奖金发放及职务升降、辞退等诸多职员的切身利益。200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时候,工资表的一些变化,改革前工资条上的项目,包括职务工资、职务津贴、地区补贴等,改革后做出了一些调整,出现了薪级工资和绩效工资。“绩效”一词在工资收入中的体现,可以看作是人事制度改革特别是职员考核改革的一个重要信号。科研单位多数为全额拔款的事业单位,工资的增长与调整由人事部门统一审批,虽然工资表出现了与岗位设置相关的薪级工资和绩效工资,但因考核机制不到位,考核与个人贡献脱节,缺乏利益动力,没有充分考虑职员的岗位性质、工作业绩等,基本是一种保证稳定的分配制度,不能充分体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分配原则,使物质激励失去了奖勤罚劣的作用,甚至出现负向激励。
(五)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欠科学
考核指标体系是绩效考核目标和内容的具体化,是对被考核者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科学评估的重要依据。科研工作大致可分为两个部分:一是科研工作,一是其它事务性工作或管理工作。考核应当是同时包含这两方面的制度,但这往往不能实现或者说达不到预期的效果。科研单位在年度考核时,对这两方面的考核内容都是以文字性表述为主,没有量化指标予以对照比较,很多是个人写出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然后进行民-主投票,真正结合科研工作和管理工作,全面考核,予以综合评价的寥寥无几。现行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究其具体内容和基本做法,缺少了科学的方法,考核过程中还没有真正找到一种适用范围广、操作性强、评价机制合理的考核方法。在定性与定量考核结合方面,定性的多,定量的少;在平时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方面,年终考核有保证,平时考核大都流于形式。这样难免会出现以工作的近期工作成绩作为定期或年度考核依据的“近因效应”,以及因被考核者的某一时的言行影响定期或年度考核评判“晕轮效应”,从而导致凭印象、凭情感定论。科研工作考核应有一定量化指标,如完成的课题,发表的论文,参与的学术活动等。课题有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重点项目,也有省部级一般项目,同时还有内部重点科研项目。论文有省级核心期刊,也有内部刊物,学术活动有国家组织的,也有省部级内部组织的,如果这些都停留在定性表述上,缺少一个具体的量化数据进行表达,考核结果也只是进行抽象评级,很难对科研人员一年的工作有清晰的定量和质量分析。
(六)绩效考核缺乏有效激励机制作支撑
现代管理学中激励理论的发展和实践,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认可,并成功运用于企业管理中。对于事业单位,激励理论同样适用。绩效考核是对职员工作的全面考核,没有有效的激励措施,考核只能是流于形式,走走过场,不会改变考核的实质。例如,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常晋升工资的制度,只要考核称职,便可定期晋升工资档次,甚至同样领取福利奖金等等。如果建立配套的激励体制,包括用人机制、工资福利机制、晋升机制等等,都直接与绩效考核挂钩才能真正激发职员的工作活力与创新能力。
三、绩效考核方案制定的步骤
第一,确定绩效考核的目的。一是为了全面推行岗位合同聘用制度,打破身份终身制,公开、平等竞争,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用人机制。二是为了发现组织在管理方面,职工在素质、能力及工作方法等方面存在哪些不足,然后有针对性地加以提高和改进,从而不断提高个人和组织绩效。
第二,确定考核等级。实行分岗分类分级考核,体现管理水平,业务能力、研究水平、工作业绩的不同等级。
第三,确定考核指标的纬度及考核权重。在指标纬度和权重方面应该从科研任务绩效、管理绩效、协作绩效、工作态度、业务水平等多纬度,依据聘用合同中约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来确定任务绩效和其他绩效的权重。不同岗位和不同职务、不同技术层次的职员在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方面有不同的要求,实行分类考核。对科研课题、著作及论文等考核要素,依据不同等级赋予相应的权重系数。
第四,明确各岗位、各职称的目标任务。依据不同的岗位和不同的职务职称确定所需要完成的主要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即岗位核心职责和任务来进行考核。
第五,明确、细化、量化绩效考核指标。首先,不要片面追求指标量化,要做到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但定性指标一定要明确而具体。其次,指标设立宜少不宜多。在制定绩效标准时,确定关键绩效指标尤为重要,因为它符合管理学中的“二八原理”,即80%的工作任务是由20%的关键行为来完成的。
第六,明确考核主体、方法和程序。
第七,考核结果的应用。考核结果作为调整职位、岗位、工资以及聘任、续聘、解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根据年度考核规定,严格兑现考核结果。
四、科研单位绩效考核的大致框架
考核方式应当是能全面调动科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实现真正的“绩效”考核。对科研单位的考核,应该是以岗位工作分析为基础,明确各岗位为实现组织绩效目标所需要完成或者对实现组织绩效目标影响非常大的主要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对不同岗位的职员设立不同要素的量化指标,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强化考核指标的可比性,最后得到一个科学的考核结果。
(一)制定绩效考核体系时应把握以下六个原则
一是全面性原则。考核内容要选择那些综合性强、涵盖面广的指标,既注重近期任务,又要考虑长远目标;既能体现显绩,又能挖掘潜绩;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全局。
二是针对性原则。要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职员所履行职责的不同,提出不同的考核要求。对于一些相似岗位,注意区分综合部门岗位、研究部门岗位以及同一个部门内综合岗位及业务岗位等的区别,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标准。
三是突出重点原则。在建立考核指标时,在兼顾全局的同时,应根据职务和岗位的不同,注意点与面的结合,考虑指标的代表性,突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问题。
四是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要科学地划分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的界线,充分发挥每一种模式的长处,不能盲目追求一概量化,否则会使职工考核工作被数字所束缚,并容易导致机械化。对职员的绩效考核,能量化的要尽可能地量化。如科研单位在岗位职责考核方面,采取分级分类细化、量化的方法,按照责任轻重、任务多少,设置考核指标,确定合理分值。
五是可操作性原则。职员的绩效考核的各项制度必须严密、明确、具体,同时考核的内容、程序、方法及相关制度又要避免过于繁琐,避免人为地复杂化,使之在实践中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二)完善考核方法
1.明确岗位职责。岗位职责是通过对科研工作岗位分析得来的。岗位分析就是对科研单位每个职员所在岗位加以分析,清楚地确定该岗位的性质和各岗位间的相互关系、特点,并确定职员在履行岗位职能时应具备的技术、知识、能力、责任,把平时履行岗位的职责、权限、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方法、执行标准和结果等信息记录下来。只有在科学系统的岗位分析基础上,才能科学合理地划分职责、权限,才能以此为基础,制定便于实施的岗位考核标准及方案,才能设计出公平合理的奖惩方案。工作分析目前较为可行的是按照职称进行岗位划分,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档次。
2.定量细化考核指标。科研单位职员的工作性质决定了考核指标量化的难度,尤其是科研工作考核的量化指标,如完成的课题,发表的论文,参与的学术活动等;课题有重大项目,也有一般项目,还有内部自选科研项目;学术论文有国内核心期刊,国内一般期刊、内部期刊;学术活动有国内组织的,也有省部委交流项目。科研单位按照岗位职责对科研人员可制定量化考核办法。如按不同职称以每年完成科研成果字数计算科研工作量。研究项目按级别分为: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国家社科一般基金项目、省部级社科基金项目、省部委级一般项目、内部重点科研项目(包括企、事业单位委托的科研项目)、内部一般科研项目六项,以内部一般科研项目千字为基数,系数为6-1分级计算,如果有论文或报告被兵团党委及有关部门、单位采纳,可再按级别以5-2系数计算。科研项目主持人计分方法:按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系数为5,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系数为4,省、兵团社科基金项目系数为3,省、兵团、部、委级一般项目系数为2,兵团企、事业单位委托科研项目系数为2。学术论文计算办法:以千字为单位,核心刊物论文系数为6,省、部级公开发行的一般期刊系数为4,内部期刊系数为1。按以上方法计算出每个科研人员一年的工作量(科研成果字数)。在此基础上对完成的科研工作量赋予不同的分值(总分100),按完成科研工作量的百分比设相应的分值。
3.结合定性考量。绩效考核不仅要定量考核,还要做到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定性指标一定要明确而具体,指标设立宜少不宜多,一般5个—10个左右为宜,所设立的指标,能够准确定量或定性描述。科研单位对科研人员综合能力的评定应围绕“德、能、勤、绩” 四个方面可细化为10项指标,包括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协调能力、开拓创新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出勤情况、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各个分指标分别赋以10的分值,以总分100计算。由全体职员进行量化打分测评,然后确定考核等次,按15%的比例评聘优秀,其次分别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这与传统的定性考核相比,这些指标可以进行打分,也就有了量化标准。最后,加总科研工作量分值,得出科研人员考核的最后结果。
(三)科学合理应用考核结果
年度考核结果是调整职位、岗位、工资以及聘任、续聘、解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第一,要根据年度考核等次给予不同对待,产生激励和约束效应。
第二,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可建立相对灵活的收人分配机制,即职员总收入中的70%工资作为满足职员岗位基本要求,其余收人都应与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工作业绩挂钩。并逐步减少福利所占比重,加大绩效挂钩部分收人,拉开收入上的档次,可调整为基本绩效工资+岗位绩效。其中岗位绩效工资与个人绩效得分挂钩,从而鼓励职员高效优质地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按事业单位即将执行的绩效工资,可将绩效工资总额,按照岗位价值评估的点数或岗位工资的比例分配到个人,作为绩效工资基数。如考核等级定为三级,绩效工资就定为三等,考核等级定为五级,绩效工资就定为五等,然后,按照考核结果对应发放。由于考核结果基本为橄榄型分布,绩效工资总额会有结余,年终可将结余的绩效的工资作为优秀奖,奖励给优秀职员,加大对优秀职员的激励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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