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为民服务大厅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市组通〔2001〕11号)精神,结合中心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 请假
(一) 事假批准权限
副主任请事假,由主任批准;各科室负责人请事假一日,由分管副主任批准,两日以上由主任批准;科以下干部请事假一日,由科室负责人批准,请事假两日,由分管副主任批准,两日以上由主任批准。
(二) 因公外出批准权限
主任因公外出离开本市报市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副主任因公外出离开本市,由主任批准;科室负责人及科以下干部因公外出离开本市两日以内的,由分管副主任批准,超过两日的由主任批准。
(三) 病假批准权限
副主任请病假,由主任批准;各科室负责人请病假二日以内由分管副主任批准,二日以上由主任批准;科以下干部一日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二日由分管副主任批准,超过二日由主任批准。凡病假超过五日的,应出具医院的医疗诊断书。
二、休假
(一)休假的规定
1、按照国家休假规定,参加工作满五年不满十年的,每年5天假期;参加工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每年10天假期,二十年(含二十年)以上的,每年14天假期。
2、符合享受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条件的,可以与休假合并使用。
3、本年度累计事假超过本人应享受休假天数,累计病假超过本人应享受休假天数一倍以上的,当年均不再休假,已经休假的,下一年度不再休假。
4、休假时间一般应在本年度使用,不得延至下年度。
5、休假天数包括公休日(星期六、星期日),但不包括法定假日。
6、休假期间工资福利、奖金待遇照发。
(二) 休假的批准权限
副主任及各科室负责人休假,由主任批准;科以下干部由分管副主任批准。
三、签到
实行考勤实名制,考勤记录以本人签名为据。中心实行“朝九晚五”工作制,工作日上午9:00、下午5:00分别签名一次。考勤情况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对旷工、事假、病假、迟到、早退、休假、公事等作好记录,每季度汇总后报市人事局备案,年底汇总后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四、 奖惩
(一)无故缺勤者,按缺勤天数扣发出勤补贴。
(二)对无正当理由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3次者,按缺勤一天扣发出勤补贴。
(三)连续10天以上,或者一年内累计无故缺勤25天以上者,年度考核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四)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者,应予以辞退。
(五)对出勤率达不到单位平均值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六)全年出勤率为100%的,年终评优时优先考虑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为民服务大厅考勤制度。
【为民服务大厅考勤制度】相关文章:
为民服务整改措施多篇03-30
政务大厅管理制度04-24
服务大厅管理制度03-14
酒店考勤制度04-05
企业考勤制度04-10
会议考勤制度04-12
教工考勤制度04-01
工厂考勤制度03-31
严格考勤制度05-30
学生考勤制度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