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调休制度

时间:2022-11-24 21:02:33 加班与考勤 我要投稿

加班调休制度

  加班调休几乎是每个职场人士都会经历的,那你知道关于公司关于加班调休的制度规定吗?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加班调休制度,希望能帮到你。

加班调休制度

  (一)目的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员工额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部门主管负责对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和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审请提前报至行政部。

  2、行政部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部门主管负责对所管部门加班的人员、频次、时间安排进行建议,行政部和总经理进行审批。

  (三)适用范围

  (所有)员工。

  (四)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设计工作、跟进设计流程,提高设计效率和设计质量,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2、健康第一原则。各部门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五)加班认定

  1、设计部门只有在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设计工作项目,按正常设计流程无法完成的工作,才能允许员工加班: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⑴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或工作效率低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⑵因客户投诉创意方案及设计质量问题,需重出方案及需重大调整的反复设计和修改工作;

  ⑶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1个小时以内的;

  ⑷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

  ⑸内勤人员(含销售部、行政部等)日常工作处理日或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六)加班审批程序

  1、要求加班前,首先员工自愿提出加班,应经上级主管部门主管同意后才可执行。

  2、加班前填报《加班申请表》(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内容及预计完成时间,由部门主管签署审核意见。

  3、下列行为不享受加班补贴:

  ⑴核对发现没有加班记录或与加班记录不一致的行为;(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记录上下班时间。行政部核算加班工时,需将员工的加班申请与实际打卡时间统计核对)。

  ⑵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⑶学徒、试用、实习等待岗人员;

  4、加班时限控制

  ⑴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⑵员工加班工作日一般每日不超过4小时;

  ⑶员工每个月加班时间一般不得超过48小时。

  (七)加班调休与补贴支付

  1、加班调休

  ⑴员工加班后首先安排给予同等时间的调休,所在部门主管须尽量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⑵员工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可以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含3天)。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安排,经行政部门审批。

  2、加班补贴

  ⑴确因工作任务繁忙不能调休的或经批准审批同意,按加班记录给予相应的加班餐补和补贴。

  ⑵为保障员工合法休息权利,不得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

  ⑶除法定休假节日以外的其他加班,按照调休优先的原则,根据工作安排和个人申请,需要在以后的月份安排调休的,可将本月需要调休的加班单独记录,以备调休时查用;调休时限为当年休完,连续调休天数不得高于3天(含3天);因工作需要暂未计算加班补贴的加班,在半年内不能安排调休的,在确定不能进行调休的当月,将未能调休的加班按规定支付加班补贴。

  ⑷加班补贴分餐补和加班工资:餐补为10元/餐;加班补贴工资为:10元/小时(注:工作日延长时间加班计时自每日19:00起计时,每30分钟为整数累计,每日加班时数累计不到2小时(含2小时)只计加班补贴,不享受加班餐补)

  (八)罚则

  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2、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3、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处以500元以上罚款,直至辞退。

  4、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虚报加班的,按照200%的加班补贴扣罚,其中50%由审批领导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人员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分。

  5、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安排加班的,按照200%的加班补贴扣罚,其中50%由审批领导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人员承担。

  6、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附则

  (一)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修订;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同内容规定自行废止;如有与公司其它规定相抵触的,则以本制度为准;

  (三)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亦同。

>>>下一页更多精彩“加班调休制度”

  加班及调休管理规定范例

  一、 总则

  1. 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鼓励高效率地工作,鼓励员工在8小时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各部门领导有责任在员工周报中对员工的工作方向和工作量进行把关,并指导员工提高工作效率。

  3. 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以调休或支付相应加班补贴的形式进行补偿。

  二、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除弹性工作制以外的公司所有人员。

  三、 加班的原则

  1. 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或部门经理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的,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应急加班和计划加班。由于工作繁忙,需要在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外继续工作的,称为应急加班。需在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的,称为计划加班。

  2. 由于工作性质和工作时间的特殊性,员工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行政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在正常工作日因工作需要的延时工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销售部、技术支持部、产品部在非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延时工作视为正常工作时间,不算做加班。

  四、 加班申请、管理程序

  1. 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人员加班的安排和审核。

  2. 员工加班应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签字或邮件确认(显示日期和来往邮件内容)后,送交行政部审核备案后,方可实施加班。

  3. 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部门经理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4. 加班人员应在规定时间之前向行政部考勤员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间:工作日应急加班应于当天16:00前;周末加班应于本周星期五16: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所在的部门经理电话通知行政部门,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2:00前补交。

  5. 加班时,加班人员应及时记录加班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加班结束后,加班人员应于次日12:00前,到行政部补填实际加班时间。

  五、 加班时间计算

  1. 加班时间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1.5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

  2. 各部门领导安排员工加班时数的上限为: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间最多8小时/天,且每周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每个月累计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2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需上报公司领导批复同意后方可加班,且每日不得超过4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可不受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4. 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六、 加班补贴方式和标准

  1. 加班补贴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一个月内累计加班4个工作日(含4个工作日)以下,按调休处理;超过4个工作日以外的加班时间,则根据当时公司工作紧张程度安排调休或发放加班补贴。

  2. 调休

  1) 调休时间计算。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2) 加班调休应在加班当日起,两月内使用完毕,在调休期限内未使用完按放弃处理,不累计到下个月。 3) 调休申请流程:

  A. 根据项目周期及进度安排,员工申请调休必须由本人履行审批手续。根据调休天数上报相关领导审批签字,1天以上(不含一天)的调休须与职务代理人交接好工作后予以调休。

  B. 调休前一天必须将《调休申请单》递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C. 调休当日工时核算以标准工时为核算标准;

  D. 原则上每次调休只能申请1天,由部门经理审批签字,特殊情况下,申请3天以内(含3天)部门经理审批后,须由分管副总签字。

  E. 人力资源部依照实际加班记录确认可调休时间,对调休申请审核确认; 3. 加班补贴计算。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每小时工资2倍计算工资报酬;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每小时工资的3倍计算工资报酬。

  七、 罚则

  1.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2倍处罚。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间按3倍处罚。

  2. 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工作的员工,取消加班补贴,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3. 为获取加班补贴,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贴,并处以加班补贴5-1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以开除处理。


【加班调休制度】相关文章:

公司加班调休制度05-10

加班换调休制度05-10

加班补贴或调休制度05-10

请假加班调休制度04-22

考勤加班调休制度04-22

企业加班调休制度04-22

员工加班调休制度04-22

加班调休积假制度04-22

加班调休制度管理制度04-14

劳动法加班调休制度05-10